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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葡戰爭指1521年爆發明軍與葡萄牙軍的戰爭,於1523年由明軍取得勝利。雙方參戰兵力明軍4000人,葡萄牙軍700-800人,明軍主要指揮官為汪鋐。

這場在正德年間的一場與葡萄牙的戰爭,雖然明朝獲勝,但還是為明朝統治者和士大夫敲響了警鐘,開始大力發展火器事業,增加軍事實力,為後期的軍事戰力以及西學東漸的到來鋪平了道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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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戰役

明葡首戰:屯門之戰

關於屯門之戰,很多史料都提到明軍從出兵到勝利花了近一年時間,比如《東莞縣誌》:「是役也,於正德辛已(1521年)出師,嘉靖壬午(1522年)凱還」。此戰明軍指揮者為廣東提刑按察司、海道副使汪鋐,他能調動的兵力為廣東沿海衛所的部隊,總計有數萬人。但顯然明朝不可能動用全部岸防兵力。

而葡萄牙人的兵力,《澳門史》和葡人回憶錄等資料曾記載:「但是一五一八年,他的兄弟西門·特·安剌德(Simon de Andrade)率大船一艘和小船三隻到達聖約翰島」,而在這之前,西芒的哥哥在「1518年9月末,費爾南多·伯列士·德·安德拉吉再率全隊啟航,滿載榮譽和財貨進入馬六甲港」,所以我們知道了葡萄牙人在屯門的兵力最多不過700-800人。

中西第一次武裝衝突的過程有多種說法,綜合《廣東通志》、《東莞縣誌》、《明史》以及外國史料的論述,可以看到這場理應明朝大軍輕而易舉勝利的戰役並不順利。

《廣東通志》記載:「檄海道副使汪鋐帥兵往逐,其舶人輒鼓眾逆戰,數發銃擊敗官軍。尋有獻計者,請乘其驕,募善水人潛鑿其底,遂沉溺,有奮出者悉擒斬之,余皆遁去,遺其銃械」。該文指明了在交戰初期汪鋐遇到了敗仗,還提出衝突後期派人潛水鑿沉敵船,然後力戰退敵。更重要的是記載了官軍獲得佛郎機銃的方式——即由敵方遺棄的。《東西洋考》因而將衝突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官軍力戰不能退敵,第二階段派人潛水鑿沉敵船,打敗了佛郎機。瑞典人龍思泰《早期澳門史》中說:「一隊中國士兵圍攻這座堡壘。如果不是一次對他極為有利的風暴非常及時地颳起,西芒將會死於飢餓。他利用這個時機,帶着三艘船逃跑了(1521年)」。

而關於明軍後續的勝利,嚴從簡《殊域周咨錄·佛郎機》有這樣一段記載:「有東莞縣白沙巡檢何儒,前因委抽分,曾到佛郎機船,見有中國人楊三、戴明等,年久住在彼國,備知造船、鑄銃及制火藥之法,(汪)令何儒密遣人到彼,以賣酒米為由,潛與楊三等通話,諭令向化,重加賞賚,彼遂樂從,約定其夜,何儒密駕小船,接引到岸,研審是實,遂令如式製造。舉兵驅逐,亦用此銃取捷,奪獲伊銃,大小二十餘管.....嘉靖二年,後為冢宰,奏稱佛郎機兇狠無狀,唯恃此銃此船耳。銃之猛烈,自古兵器未有出其右者。用之御虜守城,最為便利,請頒其式於各邊,製造御虜。上從之。說明明朝很快取得了葡萄牙人的武器裝備。

概括中外多種說法,我們知道汪鋐率領明軍擊潰葡萄牙人,是經過兩個回合戰鬥得來的。一開始汪鋐並不知道西洋火器的威力,葡萄牙人憑藉手中武器據險而戰,使明軍在交戰初期戰敗。之後汪鋐用「師夷長技以治夷」的計謀,造船制銃攻之。後又依靠兵力和本土作戰優勢改速決戰為持久戰,長期圍困以待敵疲。之後,經採取火船焚攻和潛水鑿葡船船底,並以仿製火銃還擊。葡方僅有三艘船於9月2日乘夜逃脫。 次晨被中方官兵發現後,又展開一場激戰,殘餘葡人最後乘暴雨之機,逃離廣東。除上述已被關押在廣州監獄的葡人以外,已別無與中國軍民較量的葡方一兵一卒。 因此,從軍事學觀點看,計劃要肅清的敵方目的已達到,進行三個月由幾次戰鬥組合的戰事已告結束,可謂一個完整的戰役已完成。 戰役始於1521年6月,終於9月初。

屯門海戰的勝利是來之不易的。正如《重建汪公生祠記》載:「公(汪)以儒發身戎務,若非素習,壹旦挺身行陣,摧數百年未睹之強寇,豈偶然者哉!公生平忠義自許,剔歷中外,始終壹節。」

屯門海戰,明軍驅逐佛朗機獲勝,體現了汪文武兼備的才幹。汪對當地天時地利、風土民情的了解,是得益於吳瑗、鄭志銳兩位在南頭的知交。海戰中汪的表現,鄭志銳回憶中曾如是說:「公(汪)為統制,不事威刑,士有死事者,厚恤其家,所俘獲,悉以賚下,秋毫無私。」吳瑗也讚賞道:「屯門臨不測之海,風濤險惡,寇恃火炮為長技,虐焰張甚,士或憚行,公毅然身率之。」

勝利後,汪感慨萬千,做了《駐節南頭喜鄉眷 吳瑗、鄭志銳劃攻屯門彜之策賦之》一詩:

轔轔車馬出城東,攬轡欣逢二老同。

萬里奔馳筋力在,一生精潔鬼神通。

灶田撥鹵當秋日,漁艇牽篷向晚風。

回首長歌無盡興,天高海闊月明中。

毫無疑問這是一次代價大而收穫少的勝利,西門的四隻船有三隻逃出了包圍。明軍應該僅僅是占領了空蕩蕩的屯門島而已。當時的人已經認為:「不數年間,遂啟佛朗機之釁。副使汪鋐盡力剿捕,僅能勝之」。屯門之戰使明朝認識到蜈蚣船和佛郎機銃的威力,在引進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同時也為後來的西草灣之戰取得勝利積累了戰爭經驗。

西草灣之戰

嘉靖二年(1523年)的西草灣之戰,對明軍來說取勝得比較順利,1523年(嘉靖二年)葡萄牙人別都盧率海艦5艘,部屬1,000餘人入侵廣東新會縣西草灣。 明備倭指揮柯榮、百戶王應恩等率軍反擊,擒其首領別都盧、疏世利等42人,斬首35級,繳獲葡船2艘,均按海賊罪處死。西草灣之役,明軍獲全勝。 另說指香港大嶼山之茜草灣及新界屯門之茜草灣。正史中不但寫明了戰爭經過,而且還有戰果。寇犯新會西草灣的是葡萄牙人麥羅·哥丁霍(Mello Coutinho)率領下援助屯門的武裝船隊,中國人稱其為別都盧,隸屬於葡萄牙駐印度總督。船隊有很強的戰鬥力,在寇犯中國前已經"恃其巨銃利兵,劫掠滿剌加諸國,橫行海外,至率其屬疏世利等千餘人,駕舟五艘,破巴西國,遂寇新會縣西草灣"。在他到達滿剌加的時候,獲悉屯門船隊與中國關係惡化,但仍打算冒險前行。哥丁霍的性格不像西芒那樣暴躁,他勸告"部下力避衝突行為,於入港投錨後,急上岸求見廣東地方長官,請求許其和平貿易。廣東地方長官置之不理,不得已,由屯門港退出,然已遭中國艦隊之追擊"。

這是因為廣東當局在經歷了屯門之戰後,已經下令"不准中國人與葡萄牙人接觸。反而發布命令,要中國戰船一旦遇上懸掛葡萄牙旗幟的船隻,就將其擊毀"。由於明朝水師求戰的堅定與急切,同時哥丁霍在是否開戰上猶豫不決,西草灣之戰一開始明軍就占了上風,經過反覆較量,葡萄牙不得不接受失敗。

西草灣之戰沉重打擊了葡萄牙殖民者,從此直到嘉靖二十年(1541年),在明朝文獻中沒有發現葡萄牙在廣東沿海的冒險經歷。這當然不是說葡萄牙從此放棄,而是轉移到條件較為寬鬆的福建、浙江等地繼續走私。"自是,佛郎機諸番夷舶,不市粵而潛之漳州"。另一方面葡萄牙也轉變了進入的方式,"在隨後的三十年內,佛郎機繼續游弋於中國沿海,他們有時在地方官員的默許下進行貿易,有時則完全不把地方官員放在眼裡。由於最初是廣東相當嚴厲地執行那道明朝禁止其貿易的詔令,葡萄牙人便將自己的注意力轉向較北面的沿海省份閩浙,他們在那裡蔭蔽、無名的諸島嶼及港灣內越冬"。與此同時伴隨着始於嘉靖二年愈演愈烈的"倭患",中國與葡萄牙的海上交往就同倭寇相聯繫,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

戰爭背景

16世紀初大航海時代剛剛拉開帷幕,但歐洲海上列強着堅船利炮已打到中國門口了。此時是正德皇帝明武宗的時代,明朝還是處在生命的中期,但已開始顯露出暮態。但葡萄牙用武力奪取中國沿海島嶼的陰謀破產。十六世紀中葉 ,葡萄牙賃居澳門成功。其間 ,有葡方賄賂的因素 ,有中方官府增加稅收的因素 ,有中方部分官員提出羈縻策略的因素 ,但最根本的因素是當時的明朝廷擁有控制居澳葡人的十足把握。正是這一因素決定明政府允許葡人賃居澳門而獲取貿易之利 ,又使葡人構不成邊患。因為葡人僅僅是賃居 ,所以明朝政府始終對澳門擁有領土主權並對其進行着有效的管治。

明朝第一次接觸西方船隻,是在正德九年(1504)最先抵達廣東屯門島的葡萄牙人的商船。當時的歐洲商船都備有大炮,亦商亦軍。葡人到中國南方沿海後,一方面力圖占據廣東沿海屯門一帶為據點,做為推行商業貿易和殖民活動的根據地;另一方面,又派使節入北京,要求與明朝建立關係,嘗試從政治、經濟、文化等多上打開中國的大門。

正德十二年,葡駐滿刺加總督派安特拉德與特使托梅·皮雷斯等人率船隊駛抵廣州,船隊的「放銃聲如雷」震驚了全廣州。因當時外國朝貢入明港口均無鳴炮行為,且葡萄牙又不屬明朝規定的朝貢國家,地方官員拒絕葡人登岸。

葡人最終靠中國翻譯火者亞三交結上了正德皇帝,得以滯留廣東沿海,實際上一開始葡人船隊用蕃貨賄賂了當地官員,又和當地富商貿易,雙方的關係還算可以;1518年載皮雷斯來華的船隊司令啡瑙·安德拉德的兄弟西芒·安德拉德(Simon Perez de Andrade)接替了司令職位,西芒與中國官員來往時,粗暴無禮,缺乏策略,不像他兄長那樣謙恭有禮;他的妄為由於他在中國沿海的違法搶劫和海盜行為而登峰造極。

西芒的斑斑劣跡不但惡化了葡萄牙與廣東官員的關係,更加速了葡萄牙使團使命的失敗。葡人由此顯示出海盜與殖民者的本色,蓋房建柵,配以火藥槍炮,儼然成一堡壘,又掠奪往來商船,甚至掠奪當地兒童販賣到海外為奴。如《名山藏》記載葡人「盤留不去,劫奪行旅,掠食小兒,廣人苦之」。嘉靖初年的給事中王希文在上疏中也稱:「正德間,佛郎機匿名混進,突至省城,擅違則例,不服抽分,烹食嬰兒,擄掠男婦,設棚自固,火銃橫行,犬羊之勢莫當,虎狼之心叵測」。「烹食嬰兒」之說純屬荒誕不經謠言,「擄掠男婦」則確實有之。

因此明朝官員都要求驅逐葡人,但因為火者亞三有正德皇帝寵幸,葡萄牙使者有了明武宗為後台,所以正德年間葡人仍在屯門立足腳跟。但武宗死後,火者亞三被處死,比萊斯也被押到廣州關押。隨即明軍準備進攻屯門驅逐葡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