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寧血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晉寧血案,昆明官方稱為10·14昆明晉寧衝突事件,發生於2014年10月14日上午。雲南省晉寧縣[1] 晉城鎮富有村村民與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建設方雇員發生大規模械鬥。根據昆明市新聞辦公室10月28日通報,事件中共有9人喪生,其中四名建設方雇員被燒死,兩名建設方雇員被打死,另一名建設方雇員搶救後不治,兩名村民喪生;另有24人受傷。
事後公安部門拘傳五名嫌疑人,並有23人已自首。10月23日昆明市委發布《關於對晉寧縣富有村「10·14」事件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和黨政紀立案的決定》,對有關政府單位和16名責任人進行問責和黨政紀立案查處。
事件起因
2012年初開始征地時,村民就開始上訪,要求公開徵地手續,但上訪三年沒有結果。在沒有見到審批文件及補償標準文件的情況下,村民不願征地。2014年6月3日,在施工方準備恢復施工時,村民們與其發生激烈衝突,隨後工地停工。10月14日上午,系村民與復工人員產生大規模械鬥。
村民認為,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手續不完備,未批先建,是不合法行為。此外,雙方在征地賠償標準上存在巨大分歧。事件發生後,在記者對雲南省政協前副主席楊維駿採訪中,楊維駿稱晉寧縣農地市價為400萬元/畝。村民表示,開發商「承諾」的補償標準是12萬/畝,後變成每人4.3萬元。晉寧縣縣長岳為民稱,經過昆明市、晉寧縣人民政府和國土部門審批後,確定補償標準為11.5萬元/畝,而昆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晉城鎮所在區域的征地補償標準為5.71萬元/畝。
案發經過
案發過程有多方說法,因各方立場不同存在出入。
新華網報道,10月14日項目建設方近千名人員進入工地準備恢復施工。當日正在富有村吃早餐的8名施工方人員被村民非法扣押,捆綁手腳後遭到毆打,並被潑灑汽油後,拖至村外項目施工現場附近道路上。之後,百餘名村民持械沖向施工現場,施工方事前組織的數百名持械着統一服裝人員與村民發生短暫激烈衝突。在此過程中,村民向對方投擲自製燃燒瓶,並點燃被扣押人員身上的汽油,施工方人員也持械與村民對毆,互毆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而新京報記者10月16日晚進入該村採訪了富有村5名以上村民,村民們均表示是被迫還擊。14日早上,有村民發現8名村外人在富有村一家羊肉米線店吃早餐,村民對八人的行為起疑。隨後用繩子捆住8人,押到村口一間平房裡,「問他們是誰派來的,他們開始不肯回答,村民就踢了他們幾下。後來他們承認是開發商雇的黑社會請他們來的,每人發300元,雇了上千人,準備來富有村嚇唬村民,遇到抵抗,就打人。」村民阿樹榮回憶,14下午3時左右,有6輛大卡車、20多輛小轎車拉着穿統一制服的人駛向村口方向,700多名村民聚集在村口守着。雙方對峙了大約10分鐘,隨後村民把早上捆住的8個人拉來,讓他們跪在雙方對峙的中間地帶。衝突時,對方前排疊了三層盾牌壓向村民這一方,盾牌牆跨過這8人後,8人被帶走。此時雙方已發生衝突,因對方有盾牌擋着,他們看不見這8人此後的遭遇。他猜測因被扣押人員說出了「賊老五」,對方想要滅口,而動手傷害這8人。
事後懲處
2014年10月19日,該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聯合發布《關於敦促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截止10月22日,共有23名涉案嫌疑人向公安機關主動投案,審查後已全部釋放。
10月22日,公安機關依法拘傳對拒不投案的五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為晉寧縣晉城鎮廣濟村人,包括劉某安(男,45歲)、陳某孟(男,28歲)、韋某蘭(女,41歲)、王某榮(男,68歲)、王某雲(男,40歲)。
10月22日,昆明市委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該事件處置工作,市委書記高勁松聽取昆明市紀委對該事件相關責任人的問責情況報告。
10月23日下午,昆明市委宣佈對衝突事件16名責任人被問責及黨政紀立案調查,包括:
- 晉寧縣委副書記、統戰部部長,晉城鎮黨委書記陳海彥:免職、進行黨紀立案查處
- 晉寧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徐:免職、進行黨紀立案查處
- 晉寧縣委副書記、縣長岳為民:停職檢查問責,待進一步調查後再作處理
- 晉寧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侯曉冰:停職檢查問責,待進一步調查後再作處理
- 晉寧縣公安局政委楊丹:停職檢查問責,待進一步調查後再作處理
- 晉寧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陶希潤:停職檢查問責,待進一步調查後再作處理
- 晉寧縣晉城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代理鎮長何其雲:停職檢查問責、黨政紀立案查處
- 晉城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李永飛:免職問責、黨政紀立案查處
- 晉城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副書記、派出所所長朱瑾波:免職問責、黨政紀立案查處
- 晉城派出所副所長王璨輝:免職問責、黨政紀立案查處
- 晉寧縣信訪局局長、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開發建設指揮部社會維穩組副組長杜林:免職問責
- 晉城鎮信訪辦主任王建平:免職問責
- 晉城鎮綜治辦主任袁躍良:免職問責
- 晉城派出所治安中隊長鄭雲坤:免職問責
- 晉寧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楊映平:停職檢查問責
- 晉寧縣公安局副局長、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開發建設指揮部社會維穩組組長馬輝:停職檢查問責
昆明市紀委同時宣布逮捕富有村委會主任李加明,原因為2010年4月任職村委會主任以來,在有關項目建設中涉嫌多次收受賄賂。
事件疑點
施工方擁有大量盾牌等警用設備,有村民懷疑警方成為其直接打手。官方隨後回應警用設備是施工方非法購得。
警方多次接警而未出警。《京華時報》採訪村民稱:「打了6次110,始終未見警察到現場。」警方回應,晉寧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第一次收到村民報警是14日10時56分許,隨後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並派出民警到事發現場與村幹部取得聯繫,同時積極協助鎮政府工作人員開展勸解、疏導工作,現場事態一度有所緩和。14時50分許,在極少數人員的挑動下,雙方由對峙迅速轉化為械鬥互毆。案件發生後,市縣兩級公安機關立即組織大批警力趕往事發區域控制事態升級,依法開展工作。
背景
早在2013年,雲南晉寧就已經發生多起征地衝突事件,其中最嚴重的一次發生於2013年10月22日。據媒體報道,10月22日下午晉寧縣公安機關在晉城鎮傳喚2名嫌疑人後,14時45分,晉城鎮廣濟村約200名村民聚集在牛廣公路路口堵截、扣留過往公務車輛和公務人員,先後強行扣留11人和3輛公務車,最後30餘輛公務車被打砸,致26名公安民警和1名協警不同程度受傷,其中3名警務人員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