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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技能 |
智慧技能 加涅劃分的學習結果類型之一,指運用概念和規則對外辦事的能力。加涅的智慧技能層次論把智慧技能分成五個亞類:辨別、具體概念、定義性概念、規則、高級規則。加涅進一步提出五種智慧技能的習得存在着如下的層次關係:高級規則學習以簡單規則學習為先決條件;規則學習以定義性概念學習為先決條件;定義性概念學習以具體概念學習為先決條件;具體概念學習以知覺辨別為先決條件。這是加涅的智慧技能層次論的核心思想。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智慧技能 [1]
外文名稱 Intellectual skill
概念
加涅劃分的學習結果類型之一,指運用概念和規則對外辦事的能力。
分類
(1)知覺辨別技能;
(2)運用概念對事物進行識別與分類的技能:
(3)運用規則對外辦事的技能;
(4)綜合運用若干規則辦事並產生高級規則的技能。
規則接受學習條件
(1)學生認知結構中有同化新規則的概括水平更高的規則、原理或結論等(也稱上位規則、原理或結論); (2)學生應比較新規則與原有上位規則的異同點;
(3)教師或教材提供適當例子說明新規則與原有上位規則的異同。
加涅的智慧技能層次論
加涅把智慧技能分成五個亞類:辨別、具體概念、定義性概念、規則、高級規則。 這五種智慧技能的習得存在着如下的層次關係:高級規則學習以簡單規則學習為先決條件;規則學習以定義性概念學習為先決條件;定義性概念學習以具體概念學習為先決條件;具體概念學習以知覺辨別為先決條件。1下一篇文章 加涅把智慧技能分成五個亞類:辨別、具體概念、定義性概念、規則、高級規則。 這五種智慧技能的習得存在着如下的層次關係:高級規則學習以簡單規則學習為先決條件;規則學習以定義性概念學習為先決條件;定義性概念學習以具體概念學習為先決條件;具體概念學習以知覺辨別為先決條件。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