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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艷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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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艷(公元?年-224年),字子休[1],三國時期吳郡人。生年不詳,自殺於吳黃武三年。暨艷是由張溫引薦的選曹郎,尚書。暨艷性狷介,好為清議,升遷評定等只看自己喜惡,「賢愚異貫,彈射百僚,核選三署,率皆貶高就下」。其有耿直剛正個性,希望改革郎署,彈劾多位官僚,重選三署,引起怨憤聲積,被誣陷為專用私情愛憎,辦事不根據公理,被孫權逼迫自殺。暨艷案是屬於東吳政權時期的淮泗集團和江東集團的利益之爭,早年孫吳政權能立足江東,得到淮泗集團與江東大族的支持。暨艷最初的動作,打擊了淮泗集團,是孫權所認可的。但黃武三年(224年)孫權站決定在淮泗集團這邊,最後逼死暨艷。

參考資料

  1. 謝聖明; 黃立平. 白話二十四史. 中國華僑出版社.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