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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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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585年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總督大官 |
曹文衡
河南唐县人, 崇祯三年1630年——崇祯五年九月戊申1632年任蓟辽总督
明朝末年,唐縣出了個總督大官,此人名叫曹文衡,百姓們都管他叫曹都堂。 據乾隆《唐縣誌》記載:曹文衡,字鏡玉,號薇垣,唐之龍潭人(今唐河縣龍潭鎮曹莊村人)。其祖父曹倫,為人謙和,教子有方,鄰里俱敬之。其父曹三俊,很年輕就出任靈壽知縣。父去世,便辭官回鄉孝母;不久母去世,遂悲極亦逝。因文衡有功勳,皇上累贈其祖父、父親為通議大夫、都察院右副御史。曹幼年就失去了祖父、祖母和父親,母親常氏含辛菇苦撫育其成人,並陪讀於瓦燈寒窗之下,盼其成為國家棟樑。當母親逝世時,其身穿孝服打着赤腳送殯,腳被刺破鮮血直流也全然不顧。其在《哭母文》中寫道:「……母誓九死,保兒一生,母咽萬苦,兒博一鳴……」深切懷念慈母的恩情。 曹儀容魁偉,長七尺有咫(合今1.82米),豐頰廣額,美髭髯,兩目炯若晨星。萬曆乙卯科(1615年)考中舉人,萬曆丙辰科(1616年)考中進士。歷任大理寺評事、東昌知府、兗州知府、東兗兵備副使、山東按察使、江西布政使、江南巡扶、兵部右侍郎、薊遼總督等官職。著有《漢書評》、《小史論》、《撫吳疏草》等書。清代纂修明史時,在天啟和崇禎年間的《名臣錄》中,南陽郡惟曹一人。 曹為官清廉,剛正不阿,愛國愛民,從不為我,堪稱近古時期名副其實的官吏楷模。曹任東昌知府時(崇禎三年,公元1630年任),正值孔友德領導白蓮教農民起義,東昌很多官員主張用兵剿殺造反者,曹很生氣地說:「此豈反者耶?不過良百姓為饑寒迫耳!」遂力主安撫的方針。當收效緩慢時,曹只得派助手左良玉將孔玉德擒殺。繼而他僅帶一名老吏,冒着生命危險,赤手到義軍駐地,講明自己的指導思想,勸他們解散回家,並發誓不予追究。義軍們被曹的真誠所感動,數萬人紛紛放下武器,流着熱淚跪拜在曹的周圍。此後,東昌便安定下來了。當兗州的義軍難以平息時,巡撫、巡按聯名上秦章,請求皇上調曹去治理。曹到兗州後,仍以東昌之法,兗州也很快安定了。朝廷在考核地方官員政績時,曹名列全國第一。於是,升任曹為東兗兵備副使。曹遂上秦章,請求皇上發國庫銀十萬兩,賑濟東兗饑民。按照大明吏律規定:道級以下的地方官員是沒有資格直接上奏章的。然而皇上因曹政績卓著,破例准奏,這在明代歷史中十分罕見。
選自龔運喜《裕州記》
南陽府唐縣龍潭曹莊(今唐河縣龍潭鎮曹莊村),有一曹姓人家。當家人名叫曹倫。他為人謙和,孝友性成,素恭謹顰笑,不苟與人交,課子必以義方,有長者風,鄰里俱敬之。其子曹三俊,很年輕就出任靈壽知縣。清廉惠愛,淡泊名利,尤篤於孝。父去世,便辭官回鄉孝母;不久母去世,遂悲極亦逝。曹三俊這時有一子,名文衡,字鏡玉,後號薇垣。母親常氏含辛育兒,並陪讀於瓦燈寒窗之下。工夫不負有心人,曹文衡連中萬曆乙卯科(1615年)舉人,萬曆丙辰科(1616年)進士。他博學大略,性剛方嫉惡,初授大理寺評事、出守東昌知府、再知兗州知府、東兗兵備副使。天啟年間,太監魏忠賢在朝專權,楊漣、左光斗等很多大臣得罪魏而遭慘禍,他對魏非常痛恨,各省追隨魏的死黨都在忙着籌款為魏建祠時,曹分文不捐。當祠堂興工上樑時,官吏們都去慶賀,惟曹文衡不去。當魏的檀香木雕像站立在船頭上出京向南方巡遊時,巡撫、巡按、布政使、按察使、道員、知府、知州、知縣等大小官員,皆依次擺香案跪拜,惟曹文衡不拜。 崇禎登基後,連升曹文衡三級。從山東按察使、升至江西布政使、江南巡撫。在這裡他和董其昌關係很鐵,書法是他們共同的愛好。在江南巡撫任上,曹文衡大有作為,使持續了二百多年的倭患得以徹底剷除。當地為曹文衡立《大中丞曹公生祠碑》,其撰文畫像者,董其昌也。董其昌在碑文中寫道:「……公所居唐、鄧間,即忠武侯把膝南陽故處……公之治吳,與武侯治蜀,恩威無異。此方將士屍而祝之,社而稷之者,又寧有異也?」 曹文衡繼升兵部右侍郎、薊遼總督等官職。著有《漢書評》、《小史論》、《撫吳疏草》等書。 吳阿衡小曹文衡三歲,因為同鄉,又是上下級關係,倆人關係很好。 董其昌(1555-1636),字玄宰,號思白、香光居士,松江華亭(今上海馬橋)人,明代書畫家。萬曆十七年進士,任過資政大夫、禮部尚書、翰林院學士、掌事南京禮部尚書、翰林院實錄副總裁、經筵講官侍坐。董其昌擅畫山水。書法有南董北王之贊。同在京都,與曹文衡、王鐸為好友。
少司曹公墓志銘 曲耀辰
公諱文衡,字薇恆。其先世為金陵(今南京)人,八世祖張銘,祖母曹氏徒於唐,銘生旺,旺生英,英生欽,欽生倫,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倫生三俊,知靈壽縣,贈都察院右都御史,三俊生公,公豐頜廣顙,長七尺有咫,兩目霍霍如閃電,二十而有文學聲,出試補諸生高等,萬曆歲誤中壬子副車,乙卯舉於鄉,丙辰登進士,拜大理寺評事,逾年丁太夫人常氏憂,嘔血骨立,歷三年,如一日,服闋(守喪期滿除服),補東昌太守,尋轉兗州,時白蓮教盜起,公且勦且撫,不旬日而討平之。捷聞,除東兗道,會歲飢,公請帑金十萬賑,濟東兗無何,而有屠城掠野(殺人搶奪)者出沒海島,公守御多方,台省疏薦不己一歲三遷遂進,公江南巡撫,時黃山劇賊與崇明寇相繼為亂。公曰:一負山,一據海,攻之不可,從之不可。爰擇鄉道而入之,精騎走谷中,而山賊授首,輕舟浮海上,而水寇歸誠。蘇松一帶獲有寧,宇誰之力也。事上天子,召封平台,賜坐賜鞍馬銀幣,有差加陞兵部侍郎。己而東事孔棘(意指東方高麗附近防務緊迫),上諭中外臣誰堪勝任者,惶恐不知所對,上曰:朕知非曹文衡不可,遂手勑吏部,賜珠賞便宜行事,故事惟置相用手勑,蓋異數也。比至鎮上書數萬言,具載薊遼疏草,一時咸慶得人獨密雲,監軍中使相持交章(相互參奏),公乞歸,尋罷免,受代之日,自正餉外及自俸余,悉數以還之朝廷,公亦何負餘明哉!而鐲鏤之劍卒兆沼吳之慘,天下事尚可為歟!公卒於崇禎丁丑四月十一日,淑人呂氏相繼歿葬於順治之癸巳。
子六人: 鳳禎,癸酉舉人,聘吏科都給事劉安行女物,故無嗣; 曹三俊記載 曹三俊記載 鳳翀,邑庠生,聘桐柘總兵毛顯文女; 鳳?(缺字,羽惠),邑庠生,聘泌陽溫處道焦覲祖女,生子慰先;鳳圖,邑庠生,聘常氏; 鳳璽,中順治庚子式,聘舉人梁門俊女,生子世驥,聘新野庠生任士健女,世駿,聘唐邑抜貢曲耀辰女;世驪,聘新野舉人梁門俊子庠生維斗女;世騄,聘鄧州舉人魯峻女;世驊,世騮未聘。 鳳翊,未聘。 余推公之始末,表章之而未能習知,公有韓范之望,獨存傲骨,曾無媚容,熱腸憐才,冷麵疾惡。公亦自謂我用我法,而朝議之是非常情之,恩怨世態之榮枯譽誹向背炎涼忘之久矣,皆不足道。 銘曰:立名以為行,行成名弗毀也。踐形以為性,性盡形弗虧也!而未能永於身,則猶有得於子也!嗚 呼!百世之後知,不知皆無與也![1]
明季北略 卷十·曹文衡守唐縣
作者:計六奇 曹文衡,號薇垣,河南南陽府唐縣人。萬曆丙辰進士,歷官至薊遼總督,會監視太監鄧希韶嗔其執法,不郊迎,不會飲,捏款訐奏,被譴歸里。時流寇屢圍唐縣,文衡與縣令紹興王之良,登城固守,以炮聲識賊信緩急,若賊臨境則發炮一,距城十里則發炮二,圍城則發炮三,久之賊去。唐縣距南陽府八十里,縣雖幸全,而郡邑之各鄉鎮被禍最慘。凡數十百里內婦女盡為之掠,男子頭面耳目口鼻以及手足無一人完全者。此皆吾邑人所目擊而述也。
參考文獻
- ↑ 曹三俊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