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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獨酌·其二 李白

月下獨酌·其二
圖片來自搜狐網

月下獨酌·其二此詩是《月下獨酌四首》中第二首。此詩通篇議論,堪稱是一篇「愛酒辯」,其通篇說理,但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說理的方式抒情。詩中不合邏輯的「強論」,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發了詩人的心志,他愛酒,只是對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酒中趣正映射出其難以言傳的情懷。

目錄

原文

李白〔唐代〕

天若不愛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愛酒,地應無酒泉。

天地既愛酒,愛酒不天。

已聞清比聖,復道濁如賢。

賢聖既已飲,何必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鬥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為醒者傳。

譯文

天如果不愛酒,酒星就不能羅列在天。

地如果不愛酒,就不應該地名有酒泉。

天地既然都喜愛酒,那我愛酒就無愧於天。

我先是聽說酒清比作聖,又聽說酒濁比作賢。

既然聖賢都飲酒,又何必再去求神仙?

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一斗酒正合道家的自然。

我只管得到醉中的趣味,這趣味不能向醒者相傳!

賞析

  詩通篇議論,堪稱是一篇「愛酒辯」。開頭從天地「愛酒」說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說明天地也愛酒,再得出「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的結論。接着論人。人中有聖賢,聖賢也愛酒,則常人之愛酒自不在話下。這是李白為自己愛酒尋找藉口,詩中說:「賢聖既已飲,何必求神仙。」又以貶低神仙來突出飲酒。從聖賢到神仙,結論是愛酒不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後將飲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於大道,合乎自然,並且酒中之趣的不可言傳的。此詩通篇說理,其實其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說理的方式抒情。這不合邏輯的議論,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發了詩人的情懷,詩人的愛酒,只是對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這種難以言傳的情懷。

創作背景

  這首詩約作於唐玄宗天寶三載(744),時李白在長安,正處於官場失意之時。此詩題下,兩宋本、繆本俱注「長安」二字,意謂此詩作於長安。

簡析

  此詩是《月下獨酌四首》中第二首。此詩通篇議論,堪稱是一篇「愛酒辯」,其通篇說理,但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說理的方式抒情。詩中不合邏輯的「強論」,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發了詩人的心志,他愛酒,只是對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酒中趣正映射出其難以言傳的情懷。

李白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號青蓮居士,又號「謫仙人」,祖籍隴西成紀(今甘肅省秦安縣),出生於蜀郡綿州昌隆縣(一說出生於西域碎葉)。唐代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被後人譽為「詩仙」,與杜甫並稱為「李杜」,為了與另兩位詩人李商隱與杜牧即「小李杜」區別,杜甫與李白又合稱「大李杜」。據《新唐書》記載,李白為興聖皇帝(涼武昭王李暠)九世孫,與李唐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愛飲酒作詩,喜交友。李白深受黃老列莊思想影響,有《李太白集》傳世,詩作中多為醉時寫就,代表作有《望廬山瀑布》《行路難》《蜀道難》《將進酒》《早發白帝城》等。[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