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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克文化

中文名: 朋克文化

外文名: punk

起 源: 1970年代的次文化

解 釋: 廣義文化風格

朋克(punk)文化是一種起源於1970年代的次文化。最早源起於音樂界,但逐漸轉換成一種整合音樂、服裝與個人意識主張的廣義文化風格。[1] 今天我們所見到的朋克文化始於1970年代,最初的時候它是一種音樂上的叛逆運動,主旨是在抗拒反對一些包括前衛搖滾(progressive rock)、重金屬(heavy metal)在內,已經既存的流行音樂形式。在朋克文化的訴求中,這些流行音樂的歌手們早已因為過分英雄崇拜式的偶像塑造,而與他們的歌迷們疏離太遠。朋克文化的追隨者以地下音樂(underground)、極簡搖滾(minimalist rock)等音樂形式為基礎,發展出他們自己反烏托邦風格的音樂。在朋克搖滾領域,性手槍(Sex Pistols)與雷蒙合唱團(The Ramones)是朋克音樂啟蒙時期較為人所熟悉的代表性樂團。 漸漸的,朋克變得更加多樣化並且更少最低限要求主義,這是隨着象The Clash這樣的樂隊融入了如ska和rockabilly甚或hip-hop這樣的其他地下音樂影響而發生的,但是音樂所散發的訊息還是一樣的;它帶有顛覆性、叛逆性以及無政府主義。它取材於諸如面對社會的問題、下層階級的被壓迫等等這樣的主題。朋克文化是對社會的一個訊息,也就是,不是所有人都過得很好、不是所有人都一樣。 英國的工業革命後,它的輝煌在二戰中似乎散發暗淡。整個英國經濟蕭條,失業率日創新高。在這樣一個背景下,一團廢墟中出現了當時連垃圾都不如的閃耀的文化復興。 它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朋克復興。 最早的朋克,完完全全是貶義詞。是上流社會,或者普通人對流氓的蔑稱。就像中文的「混混」「小流氓」。這並沒有錯,因為掀起巨浪的青年正是這樣一個群體,60到70年代的英國誰也想不到這樣一群「punk」竟然創造了今天的奇蹟,甚至連這群「先祖」們也想象不到。 由於經濟暗淡無光,失業率上升。整個英國死氣沉沉。毒品,酒精等也燒得極旺盛。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上的青年抱着極大的不滿,用赤裸的方式表達自己內心的不滿。與英國歷來的紳士形象反差極大,毫無修飾,赤裸裸的髒話辱罵着創口滿布的社會。沒有任何旋律的噪音,反社會,反人類,不講文明,極端的因素融合成了最初的「朋克」。

發展

最初的「朋克」並沒有具有內在的內容,他只是一種發泄方式。就像你在商店買了個假貨,你對着天大罵髒話等。沒有任何含義。最早的「朋克」們站在大街上敲打着毫無節奏的鼓點,彈奏着噪音,嘴裡喊叫着對社會,對政府的不滿。每個人都厭惡地避開他們。就在這樣一個環境下,最初的「朋克」們產生了與社會不兩立的行為方式,想法很簡單,既然你們不喜歡我們,那麼我們就做我們,你們也不要想影響到我們。 而後這些噪音,這些赤裸裸背着英國歷來紳士形象的行為,激發了越來越多對社會不滿的人的情緒,有畫畫的,有玩音樂的,有服裝的,有工人,有農民,一部分正常群體裡面的人,在令人反感的社會基調下,拋開了虛偽的服飾,加入進了「朋克」的隊伍。 他們的努力,給朋克付與了肉體。如果說「流氓」們製造朋克的靈魂,那麼這些「正常」的人群,製造了朋克的血肉之軀。他們從噪音中,找到獨特的演奏方式,並且大量引用了搖滾的鼓點,貝斯,電吉他的音樂成分。讓朋克音樂從噪音,演變成讓人振奮的歌曲。 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讓社會聽到不滿,赤裸裸的不滿。而不是報紙新聞里那修了又補的社論。

定型

隨着朋克音樂的興起,朋克思想已經被定位。它一點也不深奧,很簡單。用我的話,用我想說的話,說我的不滿。用我的行為,用我想做的行為,去引發人群的共鳴…… 靈魂和肉體的出現,註定了他有外殼。 西裝革履,這英國的象徵讓朋克思想影響下服裝設計師大為喜愛。拋棄了傳統的穩重感。民族風極強的的蘇格蘭格子上加入了紅黑的強烈色彩。搖滾的元素下金屬更是不可少。哥特的薰陶中慘澹的裝也成為了朋克自己的元素。加入了更多的街頭因素,廢舊,爛,破,成為了朋克的外殼。 當這股風颳起來以後,甚至沒人想象它能像龍捲風一樣襲卷整個大不列顛。在最初的朋克思想基調下,更極端,更赤裸的也出現了。反對一切,反社會,反宗教,甚至反人類。雌雄同體,崇尚廢物,毒品酒精。讓朋克顯得更加瘋狂,荒誕。 朋克像一個廢品堆裡面的閃耀的鑽石,激起了更多人的關注。朋克也像一個巨大的猛獸不斷強大自己,吞噬金屬元素,哥特元素,搖滾元素,一切可吞噬的。並在時間的洪水下發展至今。 如今的朋克已經不是真正的原始朋克。那無光的極端時期雖然已經被如今華麗的元素掩蓋,出現了流行朋克,搖滾朋克,重金屬朋克,哥特朋克,說唱朋克…… 他們或許已經完全不一樣,甚至互相不承認對方。 但無可否認的是,「用自己的聲音說自己的話」這至高無上的「信條」洗禮着每一個朋克愛好者。 英國的朋克文化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瀰漫到了北美,在那裡人們創造了一種新的音樂風格,稱為硬核朋克(硬核、hardcore)、因為比歐洲的同類音樂更快和更富進攻性的節奏而著稱。從這一新流派產生的風格包括滑板朋克(skate punk)和straight edge(直線邊緣)。 從朋克的開始時起,主流唱片公司就試圖從地下朋克文化獲利。很多時候這遇到了許多阻力,因為朋克的倫理在於音樂的純潔性,而朋克常常覺得這受到了唱片公司牟利動機的威脅。 從1980年代晚期開始,美國西北太平洋地區(Pacific Northwest)的朋克音樂作為"油漬搖滾(grunge)"上市。成功的油漬搖滾樂隊,例如涅槃(Nirvana)和Pearl Jam在他們的音樂中展示出大量朋克風格的影響。這些早期的商業成功導致了另一朋克風格在主流中的成功,它被稱為強力流行樂或者流行朋克。流行朋克的樂隊的例子有Green Day和Offspring.

評價

很多初期朋克亞文化的追隨者覺得朋克的商業化帶來幻滅的感覺。他們聲稱朋克按照定義就應該是不流行的(把"流行朋克"視為自相矛盾),所以應該保持這個狀態,因為它給主流文化帶來了所需的挑戰。

參考來源

  1. [1]是不是只有穿鉚釘皮衣的才叫朋克?,搜狐網 , 2017-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