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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本溪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1]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業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調控目標和調節政策建議,負責日常工業經濟的調控,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參與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聯絡、協調駐溪中省直企業。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管理國家、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進信息技術應用,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負責《〈中國製造2025〉遼寧行動綱要》的組織實施與統籌協調工作,提出推進制造強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

(七)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先進裝備、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先進裝備、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先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練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協調推進相關重大示範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市電力管理職責,協調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培育電力市場,參與制定交通產業發展政策。

(十)統籌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導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

(十一)統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擬訂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負責軍隊與地方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項目的組織協調和軍工單位與地方之間的服務協調工作,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協調工作,負責民爆器村行業管理和核事故應急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中小微企業[2]、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發展動態,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招商引資工作,參與工業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協調工業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和相關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十五)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軍工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和流通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按分工承擔企業幫扶工作。

(十七)承擔本溪市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組織實施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推進工業領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推進先進裝備製造業基地、重大技術裝備基地和國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設。

2.貫徹《中國製造2025》,協調推進《《中國製造2025遼寧行動綱要》的實施工作,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

3.加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培育壯大新動能。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1)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分工。需報上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申報和管理。需報省政府或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申報和管理。(2)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工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上報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相關工作。

2.與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指導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政策、技術標準和重大工程,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等。

內設機構

(一)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檢查工作,負責指導機關工會工作。

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二)辦公室。負責組織人事、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綜合治理、資產管理、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外事工作

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三)綜合法規科(行政審批科),圍繞本溪老工業基地振興和產業發展,綜合分析研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形勢及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承擔重要文件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收集、整理、發布工業和信息化發展信,負責政務宣傳、政務公開。分析國內外產業發展動態和趨勢,組織工業和信息化戰略性、前瞻性課題研究,提出年度研究課題總體安排的建議。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擬訂行政審批規章制度,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專家論證和技術審查等工作,負責提出行政許可決定和行政許可證照發放,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行政審批事項。

負責組織實施市人大建議和市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實施系統內年鑑編制工作;對縣區相關工業發展指標實績進行考核。承擔沈本「一體化」工作。承擔網絡維護、網站更新工作。

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四)投資與規劃科,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基金安排的意見,按權限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和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有關管理工作,對重點項目實施督查,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有關問題牽頭協調推進行業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牽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招商引資工作。

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五)工業經濟運行科(電力科)。牽頭承擔工業增加值指標任務,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形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保持工業經濟平穩運行的有關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產業集群運行監測分析工作,參與擬訂全市交通發展政策,承擔相關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與中省直企業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的推廣應用工作,承擔市發展集裝箱產業辦公室日常工作。按分工承擔企業幫扶工作。負責全市電力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工作,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擬訂下達電力供需調控計劃,監督指導電力調度,協調解決電力運營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市場建設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節約用電工作,組織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監督指導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參與擬訂全市電力行業規劃,參與電力工業行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推進行業技術進步參與電力價格調整和整頓等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4名,科長職數1名。

(六)減負辦公室(優化營商環境科)。負責統籌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和實施意見,組織督促各縣地區、各有關部門做好專項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相關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工作檢查,交流和通報情況,總結推廣經驗,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工業領域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七)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科。負責統籌推進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工業供給側結構,統籌協調工業八大產業政策的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與工業領域相關的財稅、政策性金融等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使用相關金融工具,推進銀企對接,引導推進工業產業基金的使用和健康發展。負責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間題,承擔民營經濟統計工作。

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八)裝備科(製造強市推進科)。負責全市裝備製造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群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研製和推廣應用及重大結構調整項目建設,指導全市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承擔《〈中國製造2025〉遼寧行動綱要》的組織實施與統籌協調工作,研究提出推進制造強市建設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擔全市智能製造工程的組織和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智能製造項目的管理和推進工作,負責推動智能製造相關裝備和技術發展。指導協調各縣區推進制造強市相關重點工程和產業布局,承擔製造強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加快推進先進裝備製造業基地和重大技術裝備基地建設。

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九)原材料科(市服務本鋼辦公室)。負責全市冶金(鋼鐵、有色、黃金)、建材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群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指導本行業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市礦山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加快推進國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設和服務本鋼辦公室工作。

(十)消費品科(化工科)。負責全市輕工、紡織、醫藥、化工、電子信息產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群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鹽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食品工業、包裝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全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