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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篤會規評註》作者: [奧] 米歇爾·普契卡,出版社: 上海三聯書店,譯者: 杜海龍,出版年: 2015-12-1。

內容簡介

《本篤會規評註(套裝上下冊)》是宗教史及基督教會史學術研究專著。本篤會是公元6世紀由隱修士聖本篤創立的基督教隱修會,曾在歷史上產生重要影響。其會規嚴格而繁瑣,但是宗教史和基督教會史上的重要文獻。《本篤會規評註(套裝上下冊)》即為對該會會規的逐條研究和評註,對研究教會史和宗教史有着重要的文獻參考價值。

基督教」一詞在中國大陸的學術界使用時比較混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基督教是指凡是信奉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所有教派,即包括了羅馬公教(Catholic)[1]、正教(Orthodox)、新教(Protestant)[2]三大派及其他一些小教派在內,也就是英語中的Christianity之意;狹義的基督教是指其中的新教。

目錄

導論

一 使用和閱讀提示

一 編寫《本篤會規評註》時所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 本篤的精神肖像之素描

會規原序

第一章 論隱修士的類型

第二章 院父應該如何為人行事

第三章 論召集弟兄們開會

第四章 善功的工具

第五章 論服從

第六章 論緘默

第七章 論謙遜

第八章至第十八章之導讀部分

第八章 論夜間的事主神業

第九章 冬季的夜禱應該詠唱多少篇聖詠

第十章 夏季的夜禱應該如何舉行

第十一章 主日的夜禱應該如何舉行

第十二章 主日的晨禱應該如何舉行

第十三章 平日的晨禱應該如何舉行

第十四章 節慶日的夜禱應該如何舉行

第十五章 何時詠唱阿肋路亞

第十六章 日間的事主神業應該如何舉行

第十七章 在日間的事主神業中應該詠唱多少篇聖詠

第十八章 詠唱聖詠的規則

第十九章 論吟唱聖詠時的態度

第二十章 論祈禱時的虔敬

第二十一章 論會院中的十人長

第二十二章 隱修士應該如何睡眠

第二十三章至第三十章之導讀部分

第二十三章 論應受絕罰的過失

第二十四章 論絕罰的形式

第二十五章 論較重的過失

第二十六章 論未經許可而與受絕罰的弟兄往來的人

第二十七章 院父應該如何關懷受絕罰的弟兄

第二十八章 論屢經糾正而不改過的弟兄

第二十九章 是否再度收納已出會的弟兄

第三十章 論應該如何處罰未成年人

第三十一章 論會院中的理家應該是何等人

第三十二章 論會院中的器皿與財物

第三十三章 隱修士是否可以擁有私物

第三十四章 是否所有的人都應當領取一樣多的必需品

第三十五章 論每周在廚房服務的弟兄

第三十六章 論患病的弟兄

第三十七章 論老人與兒童

第三十八章 論每周誦讀的弟兄

第三十九章 論食物的分量

第四十章 論飲料的分量

第四十一章 弟兄們應當在什麼時間用餐

第四十二章 日間結束禱後不許任何人講話

第四十三章至第四十六章之導讀部分

第四十三章 論參與事主神業與用餐遲到的弟兄

第四十四章 論受絕罰者應該如何做補贖

第四十五章 論在祈禱所內犯錯者

第四十六章 論在其他事情上犯錯者

第四十七章 論事主神業的報時

第四十八章 論每日的手工勞作

第四十九章 論如何遵守四旬齋期

第五十章 論遠離祈禱所工作或旅行在外的弟兄

第五十一章 論外出不遠的弟兄

第五十二章 論會院中的祈禱所

第五十三章 論接待賓客

第五十四章 隱修士是否可以接受信件和禮品

第五十五章 論弟兄們的衣履

第五十六章 論院父的餐桌

第五十七章 論會院中的手藝人

第五十八章 論收納新弟兄的規則

第五十九章 論富人和窮人所奉獻的子弟

第六十章 論願申請入會的司鐸

第六十一章 論收納來自外方的隱修士

第六十二章 論會院中的司鐸

第六十三章 論團體的位序規則

第六十四章 論院父的推舉

第六十五章 論會院中的大長上

第六十六章 論會院中的看門人

第六十七章 論奉命外出辦事的弟兄

第六十八章 如果弟兄被命做不可能的事

第六十九章 在會院中任何人不得擅自為他人辯護

第七十章 任何人不得隨意處罰他人

第七十一章 弟兄間應當彼此服從

第七十二章 論隱修士應有的好熱情

第七十三章 這部會規並沒有滿足全部正義的要求

歷史文獻

參考書目

引用聖經書目譯名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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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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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三大宗教的歷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