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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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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鏈接 說明」 太原公安局長停職 兒坑爹還是爹坑兒 |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山西省公安廳原副廳長 |
李亞力,男,漢族,1960年2月出生與山西朔州,山西省公安廳原副廳長。1980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山西省公安廳治安處副主任科員、臨汾市公安局副局長、晉中市公安局副局長、晉城市公安局局長、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
任職履歷
李亞力,男,漢族,山西省朔州市人,函授本科,參加工作後任省公安廳治安處秘書科、基礎科幹事。
- 1987年,任山西省公安廳治安處副主任科員。
- 1989年,任山西省公安廳治安處戶籍科副科長。
- 1990年,任山西省公安廳治安處基礎科科長。
- 1992年,任山西省公安廳預審監管處副處長。
- 2000年,任山西省公安廳經濟偵察總隊副總隊長。
- 2001年,任山西省公安廳經濟偵察總隊調研員。
- 2002年,任山西省公安廳經濟偵察總隊政委。
- 2003年,任山西臨汾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 2004年,任山西晉中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正處級)。
- 2006年,任山西晉中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正處級)。
- 2008年,任山西晉城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副廳級)。
- 2011年11月22日-2013年1月13日,山西省太原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六次會議任命李亞力任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長。
涉案事件
停職調查
2012年12月6日晚,山西省太原市全市公安幹部大會宣布中共山西省委和太原市委決定,停止李亞力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職務,接受調查;免去其太原市公安局黨委書記職務,由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柳遂記兼任。
留黨察看
2013年1月13日,山西省紀委決定給予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李亞力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建議按有關程序撤銷其職務。
李亞力在處理其子李正源違章駕車並妨礙交警執行公務過程中,違反規定、濫用職權,構成瀆職錯誤。同時,李亞力有違反廉潔自律錯誤和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錯誤,按幹部管理權限由太原市有關部門作出處理。
依法逮捕
2014年12月,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山西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亞力(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案件立案偵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