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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商隱墓傳有三處,一是位於河南省鄭州市滎陽市豫龍鎮苜蓿灣村南。二是位於河南省焦作市沁陽市區東1.5公里沁河南岸的覃懷辦事處廟後村南。三是位於河南省焦作市博愛縣許良鎮江陵堡村西北地。

中文名:李商隱墓

外文名:Tomb of Li Shangyin

別 名:義山

成 就:唐著名詩人

作品收錄:《李義山詩集》

逝世年齡:47歲

人物簡介

李商隱(813-858年),字義山,號玉溪生,又號樊南生,祖籍懷州河內(今河南沁陽),生於鄭州滎陽。唐開成進士,晚唐時期的傑出詩人。擅長駢文寫作,詩作文學價值也很高,他和杜牧合稱「小李杜」,與溫庭筠合稱為「溫李」,因詩文與同時期的段成式、溫庭筠風格相近,且三人都在家族裡排行第十六,故並稱為「三十六體」。其詩構思新奇,風格濃麗,尤其是一些愛情詩寫得纏綿悱惻,為人傳誦[1]。但過於隱晦迷離,難於索解,至有「詩家總愛西崑好,獨恨無人作鄭箋」之說。因處於牛李黨爭的夾縫之中,一生很不得志。作品收錄為《李義山詩集》。

人物生平

李商隱早年喪父,生活十分困頓,他10歲那年父親去世,隨母護送靈柩回故鄉滎陽。在守孝期間,從叔受書,在古文、書法、音韻上頗有造詣。開成二年(837年),舉進士,官至秘書省正字。不料他母親於該年冬去世,他無奈離開秘書省又回滎陽守喪。大中十二年(858年),李商隱抱病在滎陽與世長辭,葬於檀山,年僅47歲。這些史料,在《李商隱傳評》、《中華人物誌》、《河南通志》等史籍中均有記載。李商隱的叔父李俌遷滎後,也不幸早逝,並留下遺言:「自我為祖,萬世不遷。」李商隱在《祭姊文》中也說:「檀山滎水,實為我家。」李商隱墓與劉禹錫墓遙遙相望,給滎陽的檀山積澱下豐厚的文化底蘊。古人曾有詩曰:「檀山有幸伴詩眠,連冢魂靈毓前川。洵為沃陵輝日月,荊草有痕尋古賢。」

李商隱曾自稱與唐朝的皇族同宗。經張采田考證,確認他是唐代皇族的遠房宗室。但是沒有官方的屬籍文件證明此事,因而可以認為李商隱和唐朝皇室的這種血緣關係已經相當遙遠了。李商隱數次在詩歌和文章中申明自己的皇族宗室身份,但這並沒有給他帶來任何實際的利益。

李商隱的家世,有記載的可以追溯到他的高祖李涉。李涉曾擔任過最高級的行政職位是美原縣令;曾祖李叔恆(一作叔洪),曾任安陽縣尉;祖父李俌,曾任邢州錄事參軍;父親李嗣,曾任殿中侍御史,在李商隱出生的時候,李嗣任獲嘉縣令(今河南獲嘉縣)。

商隱生於其父做獲嘉縣令任所,3歲隨父居浙江,度過6個春秋,10歲時,其父病故,隨母返回故鄉。自述當時境況為:「四海無可歸之地,九族無可依之親。」從叔李某,不從祿仕,商隱與弟此後數年由從叔「親授經典,教為文章」。15歲學仙玉陽,16歲著《才論》、《聖論》兩篇古文,頗有聲望。

唐文宗大和四年(830年),18歲的李商隱,因才學出眾,受天平軍節度使令孤楚賞識,被聘入幕為巡官,曾以擅長奏章馳名當時。

大和六年(832年)二 月,令狐楚任太原尹、北都留宋、河東節度使、李商隱又隨至太原。

大和七年(833年),李商隱第一次赴京應舉而落選,被華州(今陝西華縣)刺中崔戎聘為幕僚。

大和八年(834年)三月,崔調任兗海觀察使,李商隱又隨至兗州,不久崔戎因病去世,商隱又返回故鄉。在此期間,他曾到王屋山學道,經常來往於長安、洛陽之間。

大和九年(836年)應進士考,仍不第。同年「甘露之變」爆發,事後,他寫了《有感三首》、《重有感》等詩,對宦官亂政予以抨擊。

唐文宗開成元年(836年)四月,令狐楚調任興元(今漢中)尹山南西道節度使後,又聘李商隱入幕。

開成三年(837年),商隱經令狐綯舉薦,考中進士,但並未得到官職。同年,令狐楚死於任上。李商隱於年底隨其靈樞回長安途中,親眼看到農村的凋敝和農民的貧困,寫下了長詩《行效西郊作一百韻》,這是他對社會問題認識的詩體總結。

開成三年(838年)李商隱應博學宏辭科,考官本已錄取,但複審時卻被除名。落選後北上甘肅,入涇源節度使王茂元的幕府,受到王的信任,不久同王的女兒的結婚。那時,唐王朝上層統治階級中,以牛僧儒和李德裕為代表的牛、李兩黨爭權奪利的鬥爭異常激烈,李商隱先是受知於牛黨要員令狐楚,後又投資於屬李黨的王茂元。李商隱不抱朋黨偏見,以「青松」自比,超脫朋黨外,「惡草雖當路,寒松實挺生」,表現了他對朋黨迫害的浩然正氣。一次他登臨安定城樓,極目汀州,感懷身世,寫下「永憶江湖歸白髮,欲回天地入扁舟。不知腐鼠成滋味,猜意鵷雛竟未休」的著名詩句,展示了他「欲回天地」的政治抱負和進身無路的憤懣心情。

開成四年(839年),李商隱應吏部試書判拔萃科及格,得任為秘書省校書郎(官階九品)。不久,又被調為弘農縣尉。到任不久,因對蒙冤刑稈有寬減而觸忤上司,李商隱便辭職移居關中。

會昌元年(841年)唐武宗即位,李黨得寵,牛黨失勢,李商隱的境遇有所好轉。

會昌二年(842年),回長安參加吏部書判甄拔考試,以書判拔萃,授秘書省正字。不久,因母親逝世,而離官服喪3年。此間,他種田植樹,憑弔古蹟,讀書賦詩,著有《春宵自遣》等反映鄉居民情的詩篇。

會昌五年(845年)秋,李商隱守孝期滿,重回秘書省做官。

大中元年(847年)唐宣宗即位,大黜李黨、重用牛黨,李商隱應貶為桂州刺吏的鄭亞的聘請,在其幕府中為支使兼掌書記。在桂州期間,他寫有《晚晴》、《高松》等詩篇,自以「高松」相比,堅信自己必將為世所用。

大中二年(848年)二月,鄭亞又被貶為循州(今廣西龍川縣),後死於任所,李商隱不得不失職北歸。他在北歸途中,寫有《亂石》、《楚宮》等。他長於奏章,次年春,又改任京兆尹參軍,職典章奏。他在《嬌兒詩》中,告誡兒子,切無再走讀書求甲乙的老路,而要學習兵法,為國效力。

大中三年(849年)十月,新任武寧軍(徐州)節度使盧弘止奏請李商隱入幕,任判官,並獲得六品下階侍御史銜。

大中五年(851年)梓州刺史、東川節度使柳中郢聘他為檢校工部郎中和判官兼書記。這時期李商隱屢遭朋黨打擊,仕途坎坷,寄人籬下,加上亡妻之痛,精神上極度痛苦,思兒思鄉之愁,導致他同佛教的接觸。

大中七年(853年),他捐錢在長平山慧義精舍經藏院創建了石壁5間,用金字刻 《妙法蓮花經》七卷,還為精舍南神禪院的四堂石碑寫了銘文,借佛事排除自己的愁緒。

大中九年(855年)冬,柳中郢調為吏部侍郎,李商隱隨之還京。次年春,柳中郢任兵部侍郎充鹽鐵轉運使,奏請李商隱充鹽鐵推官。

大中十二年(858年)柳中郢被罷職,李商隱亦歸鄭州滎陽家居。是年,這位雖有抱負而仕途坎坷、屢遭不幸的著名詩人,便在寂寞和孤獨中悄然長逝於鄭州滎陽。

李商隱是晚唐時期一位著名詩人,他的詩多反映現實生活,揭露封建統治者昏聵腐敗,勾心鬥角,對研究晚唐社會歷史和詩歌發展具有重要價值。傳世名著有《樊南文集》、《玉溪生詩集》等。

祖塋陵墓

滎陽市

鄭州市李商隱墓位於河南鄭州滎陽東部310國道和中原西路之間,豫龍鎮苜蓿窪村南,占地面積約6萬平方米。墓冢東低西高,呈棺木狀,東西長10.4米,南北寬約10米,高約4米,周長45米,以李商隱墓地為依託,建立的李商隱公園,現為滎陽市文物保護單位。李商隱公園占地面積約6萬平方米。以李商隱墓地為依託,以中國傳統園林特色為基調,以李商隱詩歌文化為背景,十步一景,景中含詩。李商隱10歲那年父親去世,隨母護送靈柩回故鄉滎陽。在守孝期間,從叔受書,在古文、書法、音韻上頗有造詣。開成二年(837年),舉進士,官至秘書省正字。不料他母親於該年冬去世,他無奈離開秘書省又回滎陽守喪。大中十二年(858年),李商隱抱病在滎陽與世長辭,葬於檀山,年僅47歲。這些史料,在《李商隱傳評》、《中華人物誌》、《河南通志》等史籍中均有記載。李商隱的叔父李俌遷滎後,也不幸早逝,並留下遺言:「自我為祖,萬世不遷。」李商隱在《祭姊文》中也說:「檀山滎水,實為我家。」李商隱墓與劉禹錫墓遙遙相望,給滎陽的檀山積澱下豐厚的文化底蘊。古人曾有詩曰:「檀山有幸伴詩眠,連冢魂靈毓前川。洵為沃陵輝日月,荊草有痕尋古賢。」

博愛縣

博愛縣李商隱墓位於河南省焦作市博愛縣許良鎮江陵堡村西北地,墓前立墓碑上寫全國文物保護單位李商隱墓,因全國第四屆李商隱研討會在博愛縣舉辦,在原址上擴建,現墓冢區四周青石壘牆,呈圓形,直徑八米,四周鋪青磚。前樹墓碑,碑首雕作盤龍,碑身正面正中篆書「李商隱之墓」,碑陰上部刻李商隱生平簡介,為中國李商隱研究會第三屆會長劉學鍇撰寫,第四屆中國李商隱研究會會長董乃斌為博愛縣題寫了「李商隱故里」匾額。

沁陽市

李商隱墓準確的記載,應當是「雍店之東原」和「清化北山下。」《全唐文·李商隱》載《請盧尚書撰曾祖妣志文狀》:「安陽君年十九,一舉中進士第,……始命於安陽,年二十九棄代,祔葬於懷州雍店之東原先大夫故美原令之左次。」《覃懷志·陵墓》:「唐李商隱墓:文集內雲,祖塋在懷州東郊,今不可考。」乾隆32年《河內通志·陵墓》載:「李商隱墓,在府城東。文集內雲祖塋在懷州東郊,今不可考。」清康熙32年《河內縣誌》古蹟圖中明確標示「李義山墓」在野王城(即懷慶府城)東、沁河南、朱溝支渠以北位置。墓北依廟後村,南隔沁(陽)尚(香)公路與寨村相望,墓東原為李家大墳,西為東關村。清乾隆五十四年《懷慶府志·陵墓》:唐李商隱墓在城東(按《文集》雲,祖塋在懷州東郊,今考在清化北山下)。清道光五年《河內縣誌·古蹟志》:「河內不應有商隱墓,舊志雲在城東者非也。」但是,該志對李商隱的高祖、曾祖墓記載頗詳:「唐李既濟墓:李商隱之高祖也,商隱請盧尚書撰曾祖妣志文狀雲曾祖安陽君祔葬於懷州雍店之東原先大夫故美原令之左次。美原諱某,字既濟,其墓長樂賈至為之銘。」「李叔恆墓,商隱之曾祖即所謂安陽君也,舊唐書雲,叔恆年十九登進士第,位終安陽令,義山文集作叔洪。」民國二十六年《沁陽縣誌·陵墓》:李商隱墓相傳在城東。清康熙三十二年《河內縣誌·河內縣古蹟圖》將李義山墓標記在河內城以東,朱溝支渠以西,沁陽以南的範圍內, 離城僅數里。

綜述文獻對李商隱墓和李商隱祖塋的記載,經過詳細考證記載李商隱墓位置清楚的為清乾隆五十四年《懷慶府志》;認為河內縣沒有李商隱墓的是道光五年《河內縣誌》;記載李商隱墓是似而非的是清康熙三十二年《河內縣誌》;我們之所以說該志的記載是是似而非,是因為該志一面在《河內縣誌·陵墓》里記載「唐李商隱墓文集內雲祖塋在懷州東郊,今不可考」,一面又在《古蹟圖》上標誌了李商隱的墓址;然而,在該志《古蹟志》卻又沒有記載李商隱墓。且《河內古籍圖》中所標的李商隱墓位置也是似是而非。能夠證明其似是而非的,是該志和李商隱墓標在同一平行線的沁園的位置。查康熙三十二年《河內縣誌·古蹟》關於沁園的記載:「沁園在府城東北三十里沁水北岸,金時官僚宴遊之地,有石圖本尚存。」既然沁園在府城東北三十里,為什麼畫在城東幾里的地方?如若按照該志所畫沁園的位置的比例推論李商隱墓的位置,也應在離縣城三十里的雍店之東原。如此說來,文獻對李商隱墓準確的記載,應當是「雍店之東原」和「清化北山下。」

歷史常識告訴我們,歷史實事、事件的確定,一是歷史資料的記載,二是經過科學的考證。傳說、推論只是考察歷史事件的參考,而不能作為確定歷史事件的依據。典籍中有記載模糊的,有記載清楚的,應當捨棄模糊的,遵從清楚的。關於李商隱墓和李商隱祖塋的確定,其可靠依據應當是《文集》的記載,和清乾隆五十四年《懷慶府志》經過考證記載,其他的皆不可作為依據認定。

沁陽市李商隱墓位於河南省焦作市沁陽市區東1.5公里沁河南岸的覃懷辦事處廟後村南。1987年1月7日沁陽縣人民政府公布李商隱墓為第二批文物保護單位。李商隱墓原地處李家大墳西北,原有墓冢,因歷代耕耘,墓冢被夷為平地。相傳李家大墳長三里,墓東南原有一通一丈余高的大石碑,因風化嚴重,僅能看出「文華」二字,惜1958年修干河橋時,欲將其用做修橋石料,被拉翻跌毀,殘塊散落,墓東偏南原有建築「落靈棚」,為在外之人舊葬停柩祭奠之用,1937年被日軍燒毀。1998年、2001年兩次對李商隱墓地進行了整修。墓園規劃東西寬76米,南北進深242米,總面積1.84萬平方米。設計為門前廣場、陳列接待區、詩碑大觀園、墓冢區四個區。整修後的墓冢區四周砌圍牆,墓冢平面呈方形,邊長九米,周圍以青石砌築平台,台上築盝頂形封丘,冢前樹碑一通,碑首雕作盤龍,碑身正面正中篆書「唐故李商隱之墓」,碑陰上部刻李商隱生平簡介,下部刻清康熙32年《河內縣誌》古蹟圖。墓冢四周鋪設方磚,松柏綠化。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