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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浩
出生 1945年4月
湖北荊州市沙市區
國籍 中國
職業 古文字學家
知名於 北京大學大中文系教授
知名作品戰國時代的"冢"字,戰國貨幣考(七篇)
外婆的澎湖灣
校園的早晨

李家浩[1]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中文系湖北荊州市沙市區人,著名古文字學家。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師從朱德熙裘錫圭先生,善於考釋各種疑難古文字。主要從事古文字學的研究和教學工作。在科研方面,1974年至1977年,借調到北京文物出版社,先後跟孫貫文先生、史樹青先生、朱德熙先生和裘錫圭先生等一起整理銀雀山漢墓竹簡。在此期間,又跟朱先生和裘先生一起整理望山楚墓竹簡。

1978年初,跟裘先生一起從事曾侯乙墓鐘磬銘文和竹簡整理工作。1982年,應湖北省博物館之邀,整理九店56號楚墓竹簡。目前,正跟幾位先生一起從事郭店楚墓竹簡的研究工作。在教學

方面,自在北京大學大中文系任教以來,開設的課程有「《說文解字》概論」、「戰國文字概論」、「戰國竹簡研究」和「古文字資料研讀」等。

研究古文字的方法,主要受朱德熙先生和裘錫圭先生的影響,比較注意將字形、文義和文獻結合起來進行研究,反對任意猜測的不良作風。

個人經歷

1945年4月生。在"大躍進"的1958年,因家庭生活困難,初中只讀了半年就輟學了。此後,做過木匠、瓦匠,拉過板車,當過印染工人等。1973年,由工廠調到當時的沙市市文化館,從事文物考古工作。1978年,考取北京大學中文系碩士研究生,師從裘錫圭先生學習古文字學。1981年畢業,留校任教至今。現為教授。

主要從事古文字學的研究和教學工作。在科研方面,1974年至1977年,借調到北京文物出版社,先後跟孫貫文先生、史樹青先生、朱德熙先生和裘錫圭先生等一起整理銀雀山漢墓竹簡。在此期間,又跟朱先生和裘先生一起整理望山楚墓竹簡。

1978年初,跟裘先生一起從事曾侯乙墓鐘磬銘文和竹簡整理工作。1982年,應湖北省博物館之邀,整理九店56號楚墓竹簡。目前,正跟幾位先生一起從事郭店楚墓竹簡的研究工作。在教學

方面,自在北京大學大中文系任教以來,開設的課程有"《說文解字》概論"、"戰國文字概論"、"戰國竹簡研究"和"古文字資料研讀"等。

研究古文字的方法,主要受朱德熙先生和裘錫圭先生的影響,比較注意將字形、文義和文獻結合起來進行研究,反對任意猜測的不良作風。

研究方向

教學:說文解字概論,戰國文字概論,出土戰國方術文字資料研究,古文字資料研讀

主要論文

代表論文:

1、戰國時代的"冢"字,《語言學論叢》第七輯,1981,中國社會科學院青年語言學家獎。

2、信陽楚簡"澮"字及從"類"之字,《中國語言學報》第1期。

3、戰國貨幣考(七篇),《中國錢幣學成立十周年紀念文集》,1992,中國錢幣學會第1屆金泉獎。

李家浩:對李零先生考釋楚國文字「娩」、「就」二...

對李零先生考釋楚國文字「娩」、「就」二字 的有關問題的幾點說明

李家浩

2000年11月,李零先生在網上發表了一篇名為《參加「新出簡帛國際學術研討會」的幾點感想》的文章(以下簡稱《感想》)。據該文說明所說,是準備投寄《中國史研究》的,不知什麼原因,現在改投《古文字研究》(見本輯)。《感想》是有感而發的,知道學術界情況的人,不難看出其矛頭主要指誰。因人事關係,把邢文先生、胡平生先生和我也扯了進去。涉及到胡先生的問題,胡先生已在網上發表了聲明。有朋友要我出來也說幾句,但考慮到網上發表的東西大多是隨便說的,沒有出來說什麼的必要。現在《感想》要在學術刊物《古文字研究》上正式發表,我就不能不出來說幾句了。

《感想》有兩處涉及到我。第一處是在為楚墓竹簡「娩」字考釋所作的註裡說的:

此說可以糾正朱德熙、裘錫圭、李家浩先生在《望山楚簡》(中華書局,

1995年)89-90頁上的誤釋。最近李家浩先生在《九店楚簡》(中華書局,

2000年)146-147頁上提到我的這一考釋,故意隱去我的姓名和文章(我

和這位先生就在同一個研究所,他不會不知道我的真名實姓,文章發在哪

里)。他說「最近有人寫文章」考出此字,「但沒有說出理由」,「據說此人

參加上海博物館戰國楚簡整理工作」,他還考出其他一些字,但也「沒有根

據」,全是「根據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簡」,等等。好像上博楚簡的那些字

都不是由我釋出,由我釋出,也一定沒有根據(材料未發,我能引用嗎)。

我已向該書責編李解民先生鄭重指出,希望這位作者能節怒自愛:不管您

有多大來頭,也得有一點學術道德的起碼約束,懂得這是中外學術不恥的

隱匿行為(這位先生除了批我,從不引用我的文章,好不容易賞光,還得

稱為「有人」)。順便說一句,《九店楚簡》中的釋文是作者對其《江陵九店

東周墓》(科學出版社,1995年)所收舊釋的修訂,在這個新的版本中,他

對眾多學者已經做過的批評和修正(包括我的文章)也是故意不提。

第二處是在為古文「就」字考釋所作的註裡說的:

拙釋,見《古文字雜識(兩篇)》,收入《於省吾教授百年誕辰紀念文

集》,吉林大學出版社,1996年,270-274頁。王輝釋,見《釋※、※》,

收入《古文字研究》第22輯,中華書局,2000年,146-149頁。案:拙文

糾正了朱德熙先生在《鄂君啟節考釋(八篇)》(收入《朱德熙古文字論集》,

中華書局,1995年)189-202頁)里的誤釋。我寧願相信王輝先生是一時

疏忽,但《古文字研究》第22輯138-140頁上發表的李家浩《鄂君啟節銘

文中的高丘》,卻明顯是故意隱匿。在這篇文章中,他說這個字應該釋為

「就」,是裘錫圭先生從上博回來告訴他的,「後來有一位參加上博竹簡整

理的人寫文章(又是「有一位」),將此字釋為『就』,顯然是根據上博竹簡

而釋的」,好像真相不是我把上博楚簡的該字釋為「就」,然後他的老師才

看到,反而是他的老師先釋出此字,後來我才寫了文章(您不覺得這是給

您的老師丟臉嗎)。

上面所引《感想》文字和後面所引《感想》文字,都是根據網頁上的,未作任何改動,甚至包括上面第二處引文括注「收入《朱德熙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1995年」之後的逗號誤作下括號。

(1)中國人的習慣,批評別人時,一般不稱對方的名字,往往用「有人」之類的字眼代替,這大概就是所謂的「為尊者諱」吧。我是中國人,我遵守了這一習慣。李零先生的確和我是「在同一個研究所」。李零先生是一位國際學者,在國際上很有影響,他的作品被翻譯成外文,外國學者大量引用他的見解和遠道向他徵詢意見,外國機構邀請他去研究楚帛書,並且還跟外國學者一起「吃兵激凌論英雄」(見李零《再論淅川下寺楚墓——讀〈淅川下寺楚墓〉》,《文物》1996年1期47頁;《琉璃閣銅壺上的神物圖像》,《文物天地》1988年4期20頁;《古文字雜識(二則)》,《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759~760頁,香港中文大學,1997年10月;《中國方術考》,自序3頁、506頁,人民中國出版社,1993年)。正因為如此,所以李零先生在上引兩條注文中充滿了教訓人的口氣。我這個沒有「出塞」的土包子,從來不敢高攀,說我和李零先生「在同一個研究所」。現在李零先生這樣一說,本人也感到榮耀。

(2)李零先生引用我在《九店楚簡》一書中所說的話,在文字上和理解上都有誤。我在該書146頁補正中是這樣說的:

最近,有人寫文章說,「 」〔從亓從子〕相當「娩」字,但沒有說出

理由。據說此人參加上海博物館戰國竹簡整理工作,近年來發表的幾篇文

章考釋楚國文字「就」、「流」等,就是根據上海博物館戰國竹簡釋出的,

而沒其根據。看來此人說「 」〔從亓從子〕相當「娩」字,也是根據上

海博物館藏戰國竹簡。

這段話並不長,如果李零先生真要堂堂正正批駁我的話,可以引了全文來批,用不着摘上一句半句,再顛過來倒過去加以組合,竄改文字,歪曲文義。

(3)按照李零先生的說法,用「有人」之類的字眼指代批評的對象「是中外學術不恥的行為」,那麼隱沒研究所根據的資料反而是中外學術界讚美的行為!據我所知,就有許多學者不這麼認為,例如已故著名學者黃翔鵬先生就是其中之一。黃先生在給崔憲《曾侯乙編鐘鍾銘校釋及其律學研究》一書所寫的序(第Ⅴ頁,人民音樂出版社,1997年)說:

有些舊時代習氣濃厚的學人,每以個人密存資料用作「學術資本」,借

以出人頭地、一鳴驚人(甚至因此出現過毀損原始資料的情況)……這都

是至今仍存的不很光明的行為。

只信搶先得到材料的研究者,很難是願意艱苦攻關,願意像「十年磨

一劍」那樣,真正懂得學術甘苦的人。一旦材料全部公布以後,他們又會

覺得事情已經做完,再做就是炒冷飯了。

黃先生生前曾任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所長,我想他不僅熟知中國傳統學術道德,而且也熟知國際學術道德。不過需要指出的是,「有些舊時代習氣濃厚的學人」是如此,「有些新時代習氣濃厚的學人」又何嘗不是如此。

(4)李零先生說,「材料未發,我能引用嗎?」這確實是個問題。解決的辦法恐怕只有一個,就是用李零先生自己所說的學術道德來約束自己。學術道德要求我們寫研究某個問題的文章,必須說明所根據的資料,否則的話,就不要寫文章裝模作樣研究某個問題。

(5)關於《九店楚簡》一書的問題,比較複雜,需要作一些說明。

九店56號墓竹簡是1982年1月出土的,出土時竹簡與污泥粘連在一起,為了便於清理,考古工作者把竹簡和粘連的污泥一起取出運到武漢湖北省博物館。2月初該館邀請我幫助整理。文物保護人員一邊揭簡,一邊清洗,我在旁邊一邊記錄。當時我根據記錄整理一份竹簡釋文草稿,交給湖北省博物館。大概是1992年年初,楊定愛先生請我把56號墓竹簡釋文與考釋寫出,收在他編寫的《江陵九店東周墓》一書之後。中華書局的李解民先生得知這一消息,希望九店楚墓竹簡釋文與考釋在他們那裡單獨出版。跟楊定愛先生協商,《江陵九店東周墓》只收竹簡釋文,不收考釋。由於楊先生要稿較急,再加上當時我手頭有其他工作,僅把釋文草稿略加修改就交給楊先生,其中一些問題,擬等寫考釋時再考慮或在考釋中交待。大家都會看到,《江陵九店東周墓》所收56號墓竹簡釋文之前,連個凡例或說明都沒有。

釋文初稿交出之後,就開始着手對九店56號、621號兩墓的竹簡進行重新整理。在重新整理的過程中,釋文初稿中的許多問題得到糾正。1995年年底,「九店楚墓竹簡釋文與考釋」寫畢,並交給中華書局李解民先生審閱,《九店楚簡》序末所注日期可證。由於客觀原因,直到1997年9月才寫出「審讀意見」書,2000年5月才出版。我手頭保存有「審讀意見」書的複印件,開頭部分是這樣說的:

書稿對湖北江陵56號、621號兩座楚墓所出竹簡作全面整理研究,拼

綴分組,寫定釋文,進行詳細深入的考釋,具有相當高的資料價值和學術

價值,堪稱可與我局已出《望山楚簡》媲美的又一部高水平楚簡整理研究

專書。書稿雖系初稿,但編撰者認真負責,各方面工作做得比較細緻,已

接近正式發稿要求。

「審讀意見」書還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例如竹簡原文不甚清楚的字和殘缺的字,釋文一般用□,然後在考釋中說明這個□是什麼字。「審讀意見」書建議在釋文把□釋出,但無法最後肯定,可在該釋文後加(?)。又建議全稿橫行文字豎行謄清。我遵照「審讀意見」書的有關意見,對《九店楚簡》一書的初稿進行修改、謄清。修改的地方,凡是採用別人的意見,都作注說明。但是別人的意見是在初稿完成之後提出的,即使初稿的意見與之相同,也不在此例。

我曾將有關考釋改寫成幾篇論文發表。如1996年1月寫的《燕國「 〔空缺之字從「水」從「舟」〕谷山金鼎瑞」補釋》,1998年12月發表在台灣《中國文字》新24期。又如1996年年初寫的《包山楚簡中的「 」〔從「竹」從「敝」〕》,討論楚簡文字中的「 」字〔「敝」字左旁〕及從「 」〔「敝」字左旁〕之字。此稿曾投給《考古》雜誌,未被採用。1997年將其改寫,名為《包山楚簡「 」字〔從「竹」從「敝」〕及其相關之字》,提交香港中文大學舉辦的「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見《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555~578頁,香港中文大學,1997年10月)。在這次研討會上,李零先生提交的論文是《古文字雜識(二則)》,其中一則也是談楚簡文字中「 」字〔「敝」字左旁〕及從「 」〔「敝」字左旁〕之字。若拙文未能發表,有關九店56號墓43~44號簡「 」字〔「敝」字左旁〕的考釋,豈不是又成了對李零先生「做過的批評和修正」「故意不提」嗎?

如果我們也像李零先生一樣,只看表面現象,不顧客觀事實,也可以說李零先生的許多作品對別人的成果故意不提。我在這裡僅舉兩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是李零先生的《古文字雜識(六篇)》之五《秦石鼓文和楚帛書中的澫字》。此文見1989年《古文字研究》第十七輯287~288頁。李零先生在這篇文章里,根據宋朝以來一些學者對石鼓文「澫」字即「濿」字的意見,認為楚帛書「澫」亦即「濿」字。該文初稿是沒有引宋朝以來一些學者對石鼓文「澫」即「濿」字的意見的,是後來根據我提供的信息而加進去的,李零先生在文中沒有註明「據某人提示」之類的字樣,那是因為我跟他「在同一個研究所」,用同事的意見用不着客氣。但是,楚帛書的「澫」即「濿」字,嚴一萍先生早在1967年《中國文字》第26期上的《楚繒書新考(上)》里就講過。這篇文章我很晚才看到。我在1980年《古文字研究》第三輯上的一篇小文《戰國 〔從「弋」從「阝」〕布考》所引楚帛書釋文,也把「澫」括注為「濿」。嚴氏的文章和我的文章,李零先生在他1985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專著《長沙子彈庫戰國楚帛書研究》里都引到,可是在《秦石鼓文和楚帛書中的澫》里卻隻字未提。李零先生不提我倒還說得過去,因為我跟他「在同一個研究所」,但是嚴一萍先生既不是同事關係,又不是師生關係,不知為什麼不提。

第二個例子是李零先生的《中國方術考》。此書是1993年由人民中國出版社出版的,2000年改由東方出版社出版修訂本。修訂本對初版本中存在的問題作了一些修訂。修訂處,有的加補註說明,有的卻未加補註說明。例如修訂本284~285頁,對初版本把包山楚墓卜筮簡中釋為「尚兼 〔從「疒」從「虍」從「且」〕」等的「兼」、「 」〔從「疒」從「虍」從「且」〕,改釋為「速」、「瘥」,卻未加補註說明。其實在修訂本出版之前,已有一些學者把這兩個字釋為「速」、「瘥」。據我所知,有周鳳五:《包山楚簡文字初考》,《王叔岷先生八十壽慶論文集》361~363頁,台北,大安出版社,1993年;曾憲通:《包山卜筮簡考釋(七篇)》,《第二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422~424頁,香港中文大學,1993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望山楚簡》92頁考釋〔三五〕、94~95頁考釋〔五〇〕、104~105頁補正三,中華書局,1995年;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175頁注釋〔一五〕,文物出版社,1998年。

根據以上兩例所說的情況,能得出李零先生對眾多學者的意見「也是故意不提」嗎?像李零先生這樣嚴厲譴責別人不遵守學術道德的人,為什麼會在他的作品中存在不遵守學術道德的現象呢?我們在這裡不妄加猜測。在李零先生的作品中,既然存在許多不遵守學術道德的現象,他為什麼還要不顧客觀事實指責別人不遵守學術道德呢?我們在這裡也不妄加猜測。

(6)我曾打電話給中華書局的李解民先生詢問李零先生「鄭重指出」的內容。李解民先生說:他托我在中華書局內部買一本打七折的《九店楚簡》,順便問我該書補正中所說的「有人」指誰,我說當然是指你囉。可見李零先生所說的「鄭重指出」,不僅不鄭重,而且也跟事實不符。

在李零先生所謂的「鄭重指出」中,有一重要內容是「不管您有多大的來頭」。連三十多年前經常聽到的語言都用上了,到底是誰要「節怒自愛」,「誰也得有一點學術道德的起碼約束」,不是很清楚了嗎?

(7)我在李零先生提到的《鄂君啟節銘文中的高丘》那篇文章注①里說,1995年裘錫圭先生看到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簡後對我說,「鄂君啟節銘文中那個當至、到講的字見於上海竹簡,據竹簡文例,是『就』字的古文」。那時上海博物館還沒有邀請李零先生去協助整理竹簡,不知李零先生為什麼要歪曲事實,認為「真相」是他先把上博竹簡的古文「就」釋出後,裘先生「才看到」?難道其目的是為了引出「您不覺得這是給您的老師丟臉嗎」這句話?裘先生一直對古文「就」的意見沒有形諸文字,跟李零先生所說剛好相反,我為老師這種遵守學術道德的高尚行為感到驕傲。只有那些不尊重老師的人,甚至踏在老師身上想出人頭地的人,才會為自己的老師丟臉而不自覺。

(8)《感想》末尾有一句話,值得注意,我把它抄寫在下面:

我希望咱們中國,能夠創造一種對所有學者一律平等,遵守學術規範,

尊重學術同行,自由而坦率的批評風氣。

在學術批評空氣不甚濃厚的今天,相信大家看到這句話後,都會和我一樣表示贊同。不過在贊同的同時,我也希望大家言行一致,不僅要用學術道德嚴格要求別人,而且更應該用學術道德嚴格要求自己,不要因為別人提出了不同意見,就憤憤不平。 在此,我建議在上引文字中,還應該加上一句:「尊重讀者。」寫學術文章,態度要嚴肅認真,切莫信口開河,大言欺人,使讀者讀後有受騙之感。只有尊重讀者的人,才能贏得包括「同行」在內的讀者的尊重。 2002年2月3日 附記: 2000年8月1日至5日,安徽大學古文字研究室舉辦「新世紀中國古文字學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在會議之前,把學者提交的論文編為《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輯,由中華書局於當年7月出版。但是,有少數學者的論文未來得及收入。會後,安徽大學古文字研究室向個別未提交論文的學者約稿,擬和一些未收入《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輯的論文編為第二十三輯出版。李零先生是被約稿人中的一個,他提交的論文是2000年11月在網上發的《參加「新出簡帛國際學術研討會」的幾點感想》。我是2001年12月得知李零先生的《感想》將要在《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三輯上發表的消息的,因故遲至2002年2月3日才寫出《說明》,2月19日寄給安徽大學何琳儀先生和黃德寬先生。何先生收到稿子後來電話說:《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三輯的第三校樣已出來,雖然如此,擔考慮到情況特殊,跟黃(德寬)校長商量,決定把你的文章補進去。我對這件事的結果感到很高興。除了要感謝安徽大學方面的朋友幫助外,更應該感謝李零先生的決定。如果李零先生不決定把《感想》在《古文字研究》上公開發表,我也不會站出來寫《說明》,交待一些有關事情。遺憾的是,今天晚上八點左右,忽然接到何先生打來的電話,說李零先生給黃校長通電話,要把他的文章撤回,問我的文章怎麼處理。我說既然李零先生把文章撤回,那麼我的文章也只好撤回。這樣一來,《說明》一時不能公開發表了。

我在《說明》開頭說過,李零先生的《感想》涉及到胡平生先生。胡先生比我先知道《感想》將要在《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三輯上發表,曾與安徽大學方面交涉,而安徽大學方面又與李零先生交涉,李零先生只同意在涉及胡先生的文字上修改,未要求撤稿。現在《感想》的第三校樣都出來了,馬上就要見書,為什麼在我的《說明》寄給安徽大學才十多天,李零先生就要把他的大作撤回,不教訓那些不遵守學術道德的人了呢?夜深人靜,我獨自坐在燈下,對此事百思不得其解。特記其原委於此,待他日請教高明。

2002年3月9日深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