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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江西人,法學博士,經濟法學家。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李曙光(1963年),男,江西人,法學博士,經濟法學家。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1]、博士生導師。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立法起草小組成員,曾參與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2]。曾任北京仲裁委員會委員[3]。著有《法思想錄》、《經濟法學》等作品。

個人事跡

曾就讀於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和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4][5]

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校徽的整體圖形為學校的中英文名稱環繞橄欖枝托起的正義劍和天平,中文為鄧小平題寫的「中國政法大學」。 整體色調為紫禁紅,與白色背景交錯相間。紫禁紅代表着熱情、向上以及一種催人奮進的力量,同時也是中國法官袍的前襟配色。 外圓圈內上方是鄧小平同志親筆為該校題寫的漢字校名,下方為英文校名。 標誌的主體部分由天平組成,天平的支撐部分被替換為尖頂圈底的劍形圖案,既似捍衛公平、正義、法治的寶劍,又似開啟知識大門、通往法學最高殿堂的鑰匙。 寶劍劍柄上的數字「1952」代表了學校的成立時間,天平四周圍繞的橄欖枝則寓意和平、友愛。

1983年獲法學學士學位、1986年獲法學碩士學位。[6][7]

1989年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法律史研究所。

1991年,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2年起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任職。[8][9]

研究方向

  經濟法理論、破產法、公司併購與重組、法治改革、法制史等。[10]

主要成就

  在中國加強立法建設中,李曙光先生為破產法與國有資產的立法作出了巨大貢獻。自80年代中期開始研究企業破產與兼併問題,是該領域國內最早的開拓者之一,也是中國新《破產法》和《國有資產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證券投資基金法》立法修改小組成員中唯一的法律界人士。

主要學術活動

  2000-2001年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任訪問學者。兼任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國有資產法》立法起草小組成員和新《破產法》立法起草小組成員,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研究員,中國改革基金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上海法律與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兼職研究員,國際破產協會成員委員會理事,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等。自九十年代初期始,先後參與《反壟斷法》、《證券法》、《中小企業促進法》、《關於審理國際貿易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全國人大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五年立法規劃、國務院有關國有企業改革政策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1995-1997年擔任亞洲開發銀行與中國政府合作項目——中國國有企業破產重組項目中方首席顧問。1998-1999年擔任世界銀行企業改革項目中方專家。2001年任世界銀行與國家經貿委合作項目中國瀋陽市破產改革項目首席專家。2004年任全國人大與世界銀行合作項目-中國破產法立法改革項目專家組組長。。並就法律和經濟改革項目先後考察過德、澳、美、日、英、荷、法、意、俄等國。

主要科研項目

  1、教育部國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國有資產法律保護機制研究》

  2、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項目《國有資產法立法研究》,

  3、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破產法律制度研究》,

  4、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破產法的法律適用問題研究》,

  5、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規劃項目《破產欺詐法律規制研究》

個人作品

  著有《中國企業破產與重組》(1996)、《中國企業重組操作實務全書》(1997)、《政治中國》(1998)、 《MBO---管理者收購》(1999)、《晚清職官法研究》 (2000)、Bankruptcy Law in China: Lessons in the Past Twelve Years(《哈佛亞洲季刊》2001年冬季號)、《新破產法起草中的幾個重要問題》(2002)、《論憲法與私有財產權保護》(2002)、《證券民事賠償訴訟的"軟肋" 》(2002)、《中國經濟轉型:成乎,未成乎?》(2003)、《中國公司治理及其轉型期的改革》(2003)、《加快制定國有資產法》(2003)、《轉型法律學--市場經濟的法律解釋》(2004)等百萬字的著作及論文。

代表性專著

  1、《轉型法律學》,李曙光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1月版

  2、《法思想錄》, 李曙光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3、《晚清職官法研究》,李曙光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6月版

  4、《破產法制度設計與操作指引》,李曙光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12月版

代表性教材

  1、《經濟法學》,李曙光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代表性論文

  (一)一類論文

  1、《公司法的模式、理念與修改》(獨著,8000字) 《新華文摘》2005年第3期

  2、《從身份到契約》(獨著,5000字) 《新華文摘》1999年第2期

  3、《「中策現象」帶給我們的啟示》(獨著,2500字) 《新華文摘》1994年第10期

  4、《中國法律現代化的取向》(獨著,6000字) 《新華文摘》1994年第7期

  (二)部分核心刊物論文(以下均為獨著)

  1、《論新破產法第30條中的債務人財產制度》,《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01期

  2、《經濟法詞義的解釋與理論研究的重心》,《政法論壇》,2005年第6期

  3、《新破產法的制定與中國信用文化與信用制度》,《法學家》,2005年第2期

  4、《行政許可、政府干預與政府轉型》,《開放導報》,2004年第6期

  5、《中國大陸新破產法立法關鍵問題的探討與思考》,《月旦民商法研究》,2004年第4期

  6、《中國的經濟轉型:成乎?未成乎?》,《戰略與管理》,2003年第3期

  7、《中國的公司治理及其轉型期的改革》,《政法論壇》,2003年第3期

  8、《論憲法與私有財產權保護》,《比較法研究》2002年第1期;轉載於《人大報刊複印資料·憲法行政法學》,2002年第3期

  9、《關於新<破產法>起草中的幾個重要問題》,《政法論壇》,2002年第3期

  10、《Bankruptcy Law in China: Lessons in the Past Twelve Years中國破產法實施十二年的經驗教訓》(英文論文),《哈佛亞洲季刊》,2001冬季號

參考資料

  1. 李曙光:請為中小企業減稅負 - 卡盟網. www.kameng.com. [2017-10-03]. 
  2. 《破產法》起草人李曙光:告訴市場怎樣做蛋糕才好吃. finance.ifeng.com. [2017-10-03]. 
  3. 委員會. www.bjac.org.cn. [2017-10-03]. 
  4. 李曙光-法學院 - 中國政法大學 2017年11月4日 - 李曙光 學位: 職稱: 職務:... 李曙光 學位: 職稱: 職務: 友情鏈接: 法治政府網 法律診所網 中國軍事法律網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在職研修網 ..
  5. 李曙光教授,法學博士 -法與經濟學研究院 2014年3月1日 - 李曙光 性別:男 學歷:法學博士職稱: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職務: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主任 教...
  6. 李曙光:光明燭照濟天下 曙光冉冉暖學子-中國政法大學新聞網 2014年10月28日 - 提起李曙光,便會引出眾多的頭銜與榮譽: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應用法學研究所副...
  7.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院長:李曙光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引用日期2017-02-10]
  8. 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 .中國政法大學官網[引用日期2017-02-10]
  9.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七屆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 .中國法學會.2015-06-29[引用日期2017-02-10]
  10. 我校李曙光教授當選國際破產協會新一屆董事會董事 .精品學習網.2013-12-12[引用日期20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