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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木生[1]

李木生(1912年-1971年)江西吉安人。1929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193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紅一方面軍連長,紅三軍團四師十團營長、副團長。1934年參加長征。後任新四軍四支隊八團營教導員、營長,新四軍二師第六旅十八團團長,華東野戰軍十二縱隊三十四旅副旅長、旅長,第三野戰軍三十四軍一O二師師長。建國後,任南京軍區公安軍副司令員,江蘇省軍區副司令員。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

1971年9月17日在南京病逝。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1912年,李木生出生於江西省廬陵縣(今吉安市青原區)值夏鎮思敬堂村一個農民家庭。

1925年,被送去吉安縣城一家鋸木廠當童工。

大革命時期

1926年,回鄉參加了赤衛隊。

土地革命時期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一軍團十三師三十五團四連排長、連長,紅三軍團四師十團二營營長。參加了中央革命根據地第一至第五次反"圍剿"。

1929年初,參加駐紮在吉水縣丁江村的紅四軍。並參加了九打吉安的戰鬥,戰鬥中多處負傷,住進了紅軍醫院。痊癒後,李木生任紅軍第十二軍三十五師警備連班長,後升任第一軍團十三軍三十五師排長、連長。

1932年,加入了中國共產黨。調任紅三軍第四師十團營長、副團長。參加了中央蘇區歷次反"圍剿"戰鬥。

1934年10月,隨中央紅軍主力長征。長征中,任紅三軍團四師十團副團長,紅一軍團二師四團副團長。參加了強渡烏江、金沙江戰鬥。

1936年底,入抗日軍政大學學習。

抗日戰爭時期

抗日戰爭爆發後,調任新四軍第四支隊八團一營教導員,三營營長。

1940年,任第五支隊十二團、十五團營長。

1941年,皖南事變後,任新四軍第二師五旅十三團參謀長、副團長,加盱嘉支隊司令員,淮西獨立團副團長,第六旅十八團團長。先後參加了金牛山戰鬥、山子頭戰役和華中1945年攻勢作戰。

解放戰爭時期

解放戰爭時期,先後任華東野戰軍十三縱三十四旅副旅長,六旅副旅長、旅長,蘇北軍區第五分區副司令員,第三野戰軍三十四軍一○二師師長。先後參加了漣水、淮海、渡江等戰役。

建國之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入華東軍區軍政大學學習。

1950年10月,任中國人民志願軍三十四軍一0二師師長,赴朝參戰。

1952年,參加抗美援朝,任中國人民志願軍第二十三軍六十八師師長、中國人民志願軍第二十三軍六十九師師長,參加了1953年夏季進攻戰役。

1958年回國後,任南京軍區公安軍副司令員,江蘇省軍區副司令員。

1961年,入高等軍事學院學習。

1971年9月17日,因胃癌晚期醫治無效,在南京逝世,享年59歲。

所獲榮譽

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獲二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二級解放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