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炷烽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李炷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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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第3-4屆縣長 | |
任期 2001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19日 | |
前任 | 陳水在 |
繼任 | 李沃士 |
22x20px 中華民國第4屆立法委員 | |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1年12月20日 | |
選區 | 全國不分區 |
國民大會第3屆代表 | |
任期 1996年-1999年 | |
選區 | 金門縣選區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福建省金門縣 | 1953年5月6日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新黨 |
配偶 | 吳麗鳳 |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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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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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炷烽(1953年5月6日-),新黨金門縣政治人物,曾任金門縣縣長、立法委員、國大代表。
李炷烽教育界出身,1996年當選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1999年當選第四屆立法委員,2001年當選金門縣長,並於2005年獲得連任。
2009年8月,李炷烽由於涉及金門縣政府「考察弊案」,金門地檢署以涉嫌貪瀆及偽造文書將李起訴,共被具體求處有期徒刑8年2月、褫奪公權7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00萬元。此案經三年訴訟,於2011年10月14日宣判無罪。[1]
學歷
經歷
- 國立金門高級職業學校訓導主任
- 金門縣政府學務管理股股長
- 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督學
- 金門縣立中正國民小學校長
- 金門縣立金沙國民小學校長
- 金門縣立社會教育館館長
- 金門縣政府秘書
- 國民大會代表
- 立法委員
- 金門縣縣長
參考文獻
- ↑ 出國考察弊案 李炷烽起訴求刑8年2月. 中央社. 2009-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