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李炷烽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李炷烽
金門縣第3-4屆縣長
任期
2001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19日
前任 陳水在
繼任 李沃士
22x20px 中華民國第4屆立法委員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1年12月20日
選區 全國不分區
國民大會第3屆代表
任期
1996年-1999年
選區 金門縣選區
個人資料
出生 (1953-05-06) 1953年5月6日(71歲)
福建省金門縣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 新黨
配偶 吳麗鳳
  • 國立金門高級職業學校訓導主任
  • 金門縣政府學務管理股股長
  • 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督學
  • 金門縣立中正國民小學校長
  • 金門縣立金沙國民小學校長
  • 金門縣立社會教育館館長
  • 金門縣政府秘書
  • 國民大會代表(1996年-1999年)
  • 立法委員(1999年2月1日-2001年12月20日)
  • 金門縣縣長(2001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19日)

李炷烽(1953年5月6日),新黨金門縣政治人物,曾任金門縣縣長立法委員國大代表

李炷烽教育界出身,1996年當選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1999年當選第四屆立法委員,2001年當選金門縣長,並於2005年獲得連任。

2009年8月,李炷烽由於涉及金門縣政府「考察弊案」,金門地檢署以涉嫌貪瀆及偽造文書將李起訴,共被具體求處有期徒刑8年2月、褫奪公權7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00萬元。此案經三年訴訟,於2011年10月14日宣判無罪。[1]


學歷

經歷

  • 國立金門高級職業學校訓導主任
  • 金門縣政府學務管理股股長
  • 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督學
  • 金門縣立中正國民小學校長
  • 金門縣立金沙國民小學校長
  • 金門縣立社會教育館館長
  • 金門縣政府秘書
  • 國民大會代表
  • 立法委員
  • 金門縣縣長

參考文獻

  1. 出國考察弊案 李炷烽起訴求刑8年2月. 中央社. 2009-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