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愛年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李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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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 |
出生 |
1962年12月 湖南沅江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教育管理科研工作者 |
李愛年,女,1962年12月生,湖南沅江人。現任湖南省監察委員會第一屆特約監察員。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1],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2],哲學博士,法學博士後,2005-2006年教育部公派美國加州州立大學San Bernardino分校訪問學者。環境法博士點、碩士點帶頭人,中國法學會環境與資源法分會常務理事,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分會副主任委員(副會長),湖南省環境資源法學會會長,湖南省第二屆"121人才"入選學者[3]。
人物履歷
2019年9月19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湖南省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有關規定,湖南省監察委員會決定聘請,李愛年為湖南省監察委員會第一屆特約監察員,聘期至2023年1月。
科研成果
李愛年主要研究領域為環境法基礎理論與環境法制度研究,在《光明日報》、《現代法學》、《法學評論》、《中國軟科學》等刊物發表《環境法不能直接調整人與自然關係》、《關於徵收生態效益補償存在的立法問題及完善的建議》等論文60餘篇;出版《自然資源保護法初論》、《環境法的倫理審視》、《生態效益補償法律制度研究》專著3部;合著《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環境法》1部、主編《環境法》、《環境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法律基礎》等教材6部;主持國家、省部級課題8項。
獲得榮譽
曾獲湖南省第七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四等獎[4]、長沙市第九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湖南師範大學首屆"十佳師德標兵"、湖南師範大學第七屆教學名師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