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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娟

李秀娟,女,1980年9月出生,大學文化,2001年8月參加工作,中小學一級教師,現為江蘇省徐州市豐縣周樓小學老師。李秀娟丈夫是梁士偉。2019年8月4日,李秀娟夫婦發布絕筆信後失聯,舉報求助信稱自己和丈夫因此事長期遭到當地有關部門的不公正對待,並透露其已有輕生心態。[1]2019年8月5日晚,豐縣人民政府就李秀娟事件發布調查情況通報。通報稱,聯合調查組經調看相關視頻、詢問當事民警,城東派出所在對李秀娟傳喚、審查過程中,未發現有對其毆打、辱罵行為。同時,將採取積極措施,全力幫助李秀娟女兒眼疾救治及相關善後處理工作。

人物事件

事件爆出

2019年8月4日上午,一份舉報求助信在網絡流傳,舉報人李秀娟是徐州一位女教師,稱女兒被同學無意傷害導致左眼失明,自己和丈夫因此事長期遭到當地有關部門的不公正對待,並透露其已有輕生心態。[2]

徐州女教師李秀娟「絕筆信事件」羅生門

事件經過

據了解,李秀娟是豐縣梁寨鎮周樓小學教師,事情起於其女兒被同學誤傷左眼後導致失明的賠償問題。2018年3月,李秀娟時年9歲的女兒在放學排隊時,一李姓同學的衣服拉鏈甩進其左眼,由此造成眼睛受傷進而失明。

按照帖文單方陳述,李秀娟遭遇的不公待遇主要發生在2019年3月,3月1日晚她被當地東城派出所強制帶走、毆打、拘留,2019年3月9日出拘留所後又險些被學校派人強行帶走,此後在其住院治療期間遭遇連續監視。

帖文中一份豐縣教育局對李秀娟記過處分的文件顯示,豐縣公安局東城派出所2019年3月2日曾以尋釁滋事為由對其給予行政拘留七日處罰。

2019年8月6日,女教師李秀娟再發文回應質疑。文稱,不走司法途徑因律師「都不代理」,從未放棄走法律程序,堅稱遭民警毆打。政府通報將深入調查被毆打情況。[3]

官方通報

2019年8月4日下午,豐縣人民政府發布情況通報,稱豐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李秀娟同志反映的問題開展全面調查,並將依據調查事實,依法依規公正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和媒體監督。同時,夫妻兩人已經被找到,沒有生命危險。針對其舉報內容,已成立調查組。[4]

事件調查

2019年8月5日,江蘇徐州豐縣城東派出所副所長羅烈講述傳喚女教師李秀娟的執法過程,並稱其中絕對不存在毆打辱罵等情節。4日女教師李秀娟發文稱,自己帶女兒去北京看病,卻遇當地多部門阻攔。遭到派出所副所長羅烈毆打及刑訊逼供。羅烈稱將李秀娟拒不配合執法後強制傳喚,她自己不穿鞋不穿衣服。羅烈稱由於執法記錄儀沒電部分畫面缺失,其餘全部視頻證據已經上交調查組。[5]

2019年8月5日,李秀娟接受採訪時承認,「絕筆信」系有人幫操作。李秀娟發文稱遭民警暴力毆打,致其腿部受傷,再次接受採訪時稱自己記不清成因。

調查通報

2019年8月5日晚,江蘇豐縣人民政府就當地教師李秀娟「絕筆信」事件發布調查情況通報。

具體通報內容如下:2019年8月4日,豐縣周樓小學教師李秀娟在網絡發帖,反映其遭受不公正待遇並聲稱準備輕生,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豐縣縣委、縣政府對此情況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1.關於李秀娟夫婦人身安全情況。經全力搜尋,於4日18時50分許找到李秀娟夫婦。目前,夫妻二人平安無恙,調查組已安排教育、信訪等部門負責同志全力做好其情緒安撫、思想疏導和配合調查工作。

2.關於李秀娟女兒眼睛受傷和處理情況。經調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李秀娟之女梁某在豐縣實驗小學放學時被另外兩名打鬧的學生用校服拉鏈甩到了左眼,班主任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當時未發現梁某眼睛有異常症狀,事後梁某一直正常上課。2018年4月14日,梁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帶其先後到徐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和徐州市中心醫院檢查,並在第一人民醫院做了眼瞼腫物切除門診手術。術後,李秀娟要求學校出面協調解決醫藥費問題,並提出賠償36萬元,因梁某手術及視力下降與另外兩名學生打鬧是否存在因果關係難以認定,學校多次協調,另外兩名學生家長只願承擔相關醫藥費用,對其它賠償要求不予認可,教育、信訪部門和涉事學校等單位多次勸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但其一直不同意。自2018年4月起,李秀娟先後數十次到學校和各級教育、信訪部門反映問題,其中十五次越級進京上訪,國家信訪局依據相關規定先後四次向李秀娟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並告知其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訴求。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由豐縣信訪局牽頭,教育局、實驗小學、梁寨鎮中心校、律師和李秀娟在豐縣信訪局接待中心共同協商由實驗小學先期「代賠償」協議,待問題解決後由相關責任人承擔。截至2019年7月24日,經教育局財審股、實驗小學會計共同審核李秀娟為其女兒梁某治療眼睛所花銷醫藥費、車票、住宿、餐飲、打的等費用共計31135.87元,2019年8 月2日實驗小學通過李秀娟工資賬戶先期代付。

3.關於對李秀娟行政拘留和處分問題。經調查,因李秀娟在頻繁赴各級相關單位反映問題過程中存在尋釁滋事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信訪條例》相關規定,城東派出所於2019年3月1日晚,按規定程序對其進行傳喚,李秀娟拒不配合,下樓逃逸過程中腿部擦傷。2019年3月2日,豐縣公安局依據查證事實,認定李秀娟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給予李秀娟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經調看相關視頻、詢問當事民警,城東派出所在對李秀娟傳喚、審查過程中,未發現有對其毆打、辱罵行為。基於李秀娟被公安行政拘留事實,2019年6月21日,豐縣教育局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經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秀娟記過處分。

4.關於李秀娟丈夫梁士偉停職檢查問題。梁士偉系梁寨鎮周樓小學校長,李秀娟系梁寨鎮周樓小學教師,李秀娟之女就讀學校豐縣實驗小學。梁士偉利用職務便利,以周樓小學名義為其女委託傷殘鑑定,違規使用公章;根據信訪穩定工作要求,梁士偉負責李秀娟穩控工作,存在穩控不力問題。梁寨鎮中心校於2019年3月14日口頭宣布暫停其執行校長職務。下一步,聯合調查組將對李秀娟反映執法民警對其毆打、辱罵行為進行深入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處理。同時,將採取積極措施,全力幫助李秀娟女兒眼疾救治及相關善後處理工作。[6]

鑑定人員談李秀娟女兒眼疾:不能稱為失明

社會評價

這封絕筆信,是悲情求助,也是憤怒控訴。真相如何,靜待調查。人已找到,平安比什麼都好。事再解決,更是眾望所歸。從風波到風暴,並非沒有反思之處,對蒼生疾苦,應多些體恤之情;對合理訴求,更應依法依規滿足。若如此,何至於小事變大、大事變炸? (人民日報評)[7]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