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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格(約1855~1918),字一琴,江蘇吳縣人,中國鋼鐵冶金界的先驅,中國近代鋼鐵專家,他解決了漢陽鐵廠的鋼質量問題,扭轉了漢陽鐵廠建廠以後年年虧損的局面;規劃、組織了1904~1910年漢陽鐵廠 的改造和擴建工程,使漢陽鐵廠成為當時亞洲最大的鋼鐵廠;他還規劃了大冶鐵廠的建廠方案和廠址選擇;創辦了揚子機器製造廠和湖南常耒錳礦;興辦了漢陽鐵廠第一座技術學堂;為中國近代鋼鐵事業的建設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人物生平
李維格,幼年隨父親到上海讀書,後來進入一所外國人辦的學校學習。由此,他逐漸產生了出國求學的想法。儘管當時家境並不很好,他的父母還是籌措了一筆費用資助他出國。
李維格先到英國學習英文和法文,隨後又到日本和美國學習「政教技業」。
甲午戰爭爆發後(1894年),李維格與梁啓超、汪康年一起,寫文章宣傳「變法」,名揚一時。「戊戌變法」(1898年)後,他回到上海,任江南製造局提調兼南洋公學教授,後任郎中。這時,盛宣懷已經接辦漢陽鐵廠,並改漢陽鐵廠官辦為官督商辦。他聘李維格為漢陽鐵廠總翻譯。
1904年,李維格奉盛宣懷派遣,出國考察煉鐵新法。他摸清了鋼質量差的原因,建議盛宣懷改建和擴建漢陽鐵廠。
1905年,盛宣懷委任李維格為漢陽鐵廠總辦(廠長),全面負責漢陽鐵廠的改建和擴建工作。經過三年改造,到1907年第一期改造工程初步完成,鋼質量改善,產量也逐年增加,漢陽鐵廠的面貌為之一新。
1907年由商人宋煒臣、顧潤章集資銀40萬兩,並由漢陽鐵廠供給舊機器設備以及銀5萬兩作為資本,在李維格主持下,於漢口湛家磯創建了揚子機器製造廠。
1908年,李維格建議盛宣懷奏請清政府將漢陽鐵廠、大冶鐵礦、萍鄉煤礦合併,成立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簡稱漢冶萍公司)。清政府議准。李維格與盛宣懷共同擬定了公司章程88節。由此漢陽鐵廠由官督商辦改為商辦的漢冶萍公司。於1909年第一屆股東會議上,李維格被推選為協理,兼漢陽鐵廠總辦。
為了發展漢陽鐵廠的生產,李維格還廣泛調查煤、鐵、錳等礦產資源,並開辦了湖南常耒錳礦。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發,李維格隨盛宣懷出走日本。盛宣懷為維護其本人及故舊僚屬的利益(漢冶萍公司共有股份743.6萬股,其中極大部分為盛宣懷及其故舊僚屬所有),決定與日本人合辦漢冶萍公司。
1912年2月,李維格受盛宣懷的委派在日本神戶與日本財團代表小田切會談,簽訂了《中日合辦漢冶萍公司》草約。草約一出,全國譁然,群起反對。漢冶萍公司股東會也以「《中日合辦漢冶萍公司》草約有損國權、商業」予以否決。同年5月,漢冶萍公司股東常會批准盛宣懷辭職,委任李維格、葉景葵為經理。
1913年5月,盛宣懷又被推選為董事長兼總經理,李維格受到董事會和盛宣懷的責難,遂辭去經理職務,他的漢陽鐵廠坐辦(漢陽鐵廠總辦於1912年改稱坐辦)職務也由吳健接替。公司聘請他為高級顧問,並委派他參與籌建大冶鐵廠的工作。
1913年6月,李維格到漢陽、大冶、萍鄉等地考察,他分別與各廠、礦工程師商談,籌劃建廠方案。同時還到石灰窯鎮以上地區(今黃石市區)、石灰窯鎮以下袁家湖地區(今大冶鋼廠廠區)、石灰窯鎮車站(今黃石市上窯天橋處)等地考察,將三處地址作了比較,決定把新廠廠址設在石灰窯鎮以下1公里處的袁家湖地區。8月,李維格向漢冶萍公司董事會呈報了《籌建漢冶萍廠礦事宜請折》,建議在大冶新廠中建兩座日產250~300噸生鐵的新式煉鐵爐,並建議把廠址設在大冶縣袁家湖地區。公司批准了他的建議。
1916年9月,公司委任李維格為大冶鐵廠廠長,吳健為副廠長。
1917年6月,李維格辭去了大冶鐵廠廠長職務,改任漢冶萍公司高級顧問,自此年老多病,遂齎志以沒,終年63歲。 李維格雖與世長辭,但為祖國創建鋼鐵事業的貢獻,永遠值得後人懷念。 [1]
主要成就
改進鋼質量
漢陽鐵廠初建時的爐機設備是張之洞委託駐英、德大臣劉瑞芬和洪鈞在國外訂購的。當時劉瑞芬問要訂購何種形式的爐機,張之洞答稱,中國是泱泱大國,地大物博,何種形式均可。遂從比利時訂購了100噸(248立方米)煉鐵爐兩座,從英國訂購了10噸馬丁爐(Martin Furnace,即平爐)一座,5.5噸貝塞麥轉爐(Bessemer Converter)兩座以及軋鋼設備。馬丁爐鋼用於生產魚尾板等零部件,貝塞麥轉爐鋼用於軋制鋼軌。但所制鋼軌容易脆裂,受到用戶抵制,銷路不暢,長期虧損,延到1903年,轉爐停產。
為了摸清情況,找出問題,保證漢陽鐵廠的利益,盛宣懷奏請清政府派李維格出國考察煉鐵新法並洽購設備。李維格認為:「鐵廠命根,全在鐵礦、焦炭,應將所有生料帶往外洋考驗(化驗),倘生料不合化煉,則舊廠必須停止,斷無擴充之理;如果合用,承煉成鋼鐵,本輕質佳,可期與歐美爭勝,然後放手去做。司員(指李維格自己)行止,全視生料為斷」。於是李維格率領英人彭脫(Thomas Bunt)、德人賴倫(Gustavus Leinung),攜帶礦石、焦炭、生鐵、鋼材等樣品,於1904年3月赴日本、美國和歐洲考察。每到一地,他廣泛搜集同行們的經驗和建議,並請英國化學家梭德(J.E.Soad)將所帶樣品進行化驗。化驗結果表明,鐵礦石含鐵60%~65%,是好礦石,但含磷高(>0.1%);焦炭質量上佳;用於軋制鋼軌的貝塞麥轉爐鋼中含磷0.20%。由於鋼中含磷量高,超出了鋼軌允許的含磷量,磷高鋼鐵冷脆,所以發生脆裂。
李維格在歷時8個月的考察後回國,給盛宣懷寫的考察報告中說:「煉鋼有酸法、鹼法之別,酸性法不能去鐵中之磷,惟鹼法能之。漢廠貝塞麥系酸法,而大冶礦石所煉之鐵,含磷過多,以致滬寧鐵路公司化驗軌樣後,不肯收用。謂其磷多,含炭(碳)少。卜聶(外國工程師)煉鋼,減少含炭(碳)分數,使其柔軟,以免斷裂。然柔則不經磨擦,軟易走樣,……此漢廠具(巨)軌之所以不合用也。漢廠魚尾板等鋼,系馬丁鹼法煉成,滬寧公司稱為上品。司員博訪周咨,並從梭德之議。決定廢棄貝塞麥而改用馬丁鹼法,成效昭著,似無疑義。貝塞麥改用馬丁鹼法後,現所剔除之磷重礦石,均可取用,亦大有用處也。」他在報告中還指出,鋼質量提高後,國內銷路將大量增加,還可「苟中國以全力大舉,不但東方銷路在我掌握,並可運銷美國西濱太平洋各省。」於是向盛宣懷提出「購制新機,改造爐座,聘請外國新工程師」的建議。盛宣懷接受了李維格的建議,並委任他為漢陽鐵廠總辦,全面負責漢陽鐵廠的改建、擴建工作。
經過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漢陽鐵廠的鋼鐵質量明顯上升,同時對產品質量制訂了明確的規格要求和嚴格的檢查制度。例如對鋼軌,在化學成分方面規定:含碳量>0.40%,含磷量<0.04%,含硫量<0.06%,含硅量<0.10%,含錳量<0.90%。在機械性能方面要求:每50噸鋼軌取6英尺長試樣一根,架於間距為3.6英尺的支點上,兩端距離相等,中間懸一28噸重錘,經1.5小時後,其彎曲度不得大於5/16英寸;再將同樣長的鋼軌置於同樣的支點上,用1噸重錘從試樣中間上方20英尺高處落下兩次,鋼軌不得有任何裂縫,同時每次落下後鋼軌的永久變形不得超過4英寸。此外,對鋼軌的外形尺寸、斷面組織等也有明確要求。由於要求嚴格,規定具體,產品質量得到可靠保證。1914年2月,在意大利首都舉辦的世界博覽會上,漢冶萍公司的鋼鐵產品獲得最優等獎,並獎給李維格獎狀一張。當時歐美行家均稱漢陽鐵廠產品為精品,上海各鑄造廠家更是唯漢陽鐵廠生鐵是用。結果,銷路日廣,利潤日高,1908年漢陽鐵廠扭虧為盈,漢陽鐵廠終於起死回生。
擴建漢陽鐵廠
李維格就任漢陽鐵廠總辦後,決定新建一座250噸(477立方米)煉鐵高爐,將原有兩座貝塞麥酸性轉爐和10噸小馬丁爐拆除,改建為30噸馬丁爐4座,建150噸混鐵爐一座,輥徑為1016毫米的初軋機一座,輥徑為760毫米的鋼板軋機一座,以及其他輔助設施。他隨即赴歐洲訂購新爐機。他先開列設備清單,招英、德、美等國數十家工廠投標,分別擇優於9家廠家購置。他還聘請德國漢堡工廠總工程師呂柏(Eugen Ruppet)擔任漢陽鐵廠總工程師,同時又請了另外4名德國工程師。
李維格回國後,立即開始了改建、擴建工程。到1907年冬,完成了兩座30噸馬丁爐的建造工作。其餘擴建工程也於其後三年中陸續完成。漢陽鐵廠面貌為之一新。美國駐漢領事曾驚嘆地說:「登高下矚,使人膽裂,……是為中國20世紀之雄廠耶!觀於斯廠,即知研究西學之華人,經營布置,才略不下西人也。……」 改造後的漢陽鐵廠在當時是亞洲最大的鋼鐵廠,其產量、質量也名列前茅。該廠1902年產鐵15825噸,1908年增至66410噸,1910年猛增到119396噸。鋼廠1903年起停產,一直到1907年部分新建平爐建成才恢復生產,1908年產鋼22626噸,1910年增至50113噸。鋼中磷含量降到0.012%。煉鐵焦比也從1904年的每噸鐵耗焦1.75噸降到1910年的1.05噸。由於鋼材質量的提高,銷售情況大為好轉,不僅國內各大鐵路所需的鋼軌和零件都在漢陽鐵廠訂貨,澳大利亞、香港地區、南洋諸島、日本、美國西雅圖的鋼鐵公司也來漢訂貨。1910年銷售給日本的生鐵就達65362噸。當時西方國家擔心失掉市場,發出了「中華鐵市,將不脛而走各洋面,必與英美兩邦,角勝於世界之商場,……嗚呼!中國醒矣」的驚呼。
早在1896年,當時漢陽鐵廠總辦鄭觀應就建議盛宣懷在廠內設立學堂,招考略懂算法的學生40名,上午讀書,下午進廠實習操作。但未能實現。李維格接任鐵廠總辦後又提出辦學的建議,得到盛宣懷同意後,在廠內辦起了學堂,分設化算學堂、煉鐵學堂、煉鋼學堂和機械學堂四部分。首次招收12~14歲的學生30名,培養技術人才。
李維格非常重視技術人才和人才的培養,並且深深體會到,必須要有自己的技術人才,才能發展本國的產業。這一認識在他於中華民國初年(20世紀10年代初)寫的《漢冶萍公司歷史說略》一文中曾有透徹的敘述。他在該文中首先分析了漢冶萍公司造成困難的原因。他認為造成困難的原因很多,主要有:資金不足,官稅重重,洋商競爭,輸出稅重而入口稅輕,「洋工程師」刁難掣肘等等,但他把辦廠人員不懂技術,缺乏本國技術人員列為第一原因。他在文中寫道:「東亞創局,事非素習,自張、盛二公(指張之洞、盛宣懷)以及二公所用之人,無一非門外漢,暗中摸索,何能入室登堂。此困難原因之一也。」正是由於這種思想,他積極辦學,特別在他臨終前數日,還把所置產業的1/3,捐贈給蘇州東吳大學(現蘇州大學),資助貧寒學生,發展教育事業。
主要論著
1 李維格.報告赴英添購設備折.光緒三十年(1904)十二月十二日.
2 盛宣懷,李維格.商辦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推廣加股詳細章程.光緒三十四年(1908)三月.
3 李維格.籌建漢冶萍廠礦事宜請折.1913.
4 李維格.漢冶萍公司歷史說略,民國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