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景素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楊景素 | |
---|---|
原文名 | Yang Jingsu |
出生 |
1711年 江南甘泉 |
逝世 | 1799年 |
別名 | 字朴園 |
職業 | 清朝大臣 |
楊景素(1711—1799年),字朴園,江南甘泉人,提督楊捷孫,清朝大臣。父鑄,古北口總兵。景素孱弱,不好章句,貧不能自給。入貲授縣丞,發直隸河工效力。乾隆三年,補蠡縣縣丞,累遷保定知府。十八年,授福建汀漳龍道。漳浦民蔡榮祖欲為亂,景素率營卒擒斬之。調台灣道。釐定漢民墾種地,並生熟番界址。革遊民為通譯而不法者,代以熟番。又禁入山采木,借修造戰船材料為名,累諸番。
個人履歷
三十三年,授河南按察使。
三十五年,擢甘肅布政使,調直隸。命從尚書裘曰修勘察堤埝各工。坐失察雄縣知縣胡錫瑛侵蝕災賑,下吏議,奪官,命留任,俟八年無過,方准開復。
三十九年,壽張民王倫為亂,大學士舒赫德督兵討之。上命景素具車馬濟師,令分守河西。賊以糧艘結浮橋欲渡,景素與總兵萬朝興、副將瑪爾當阿等督兵御之,董勸回民助師。夜焚橋,賊不得渡。事旋定,擢山東巡撫。疏請編查保甲。
四十年,疏請選京師健銳、火器營裨佐發山東,司營伍教演。
四十一年,上東巡,臨視臨清毀橋斷道及亂民竄據所在,景素述當時戰狀,上嘉其勞,賜黃馬褂。汶上宋家窪舊渠淤墊,瀦水淹民田。
四十二年,景素奏請濬舊渠,並開支河二,令仍趨南陽、昭陽二湖,下部議行。
成就及榮譽擢兩廣總督
四十三年,調閩浙。疏言:「浙西歉收,總督楊廷璋請撥台灣倉谷十萬接濟。北風盛發,未能即到。請於福州、福寧、興化、泉州四府屬撥倉谷十萬,聽商運赴嘉、湖出糶;仍飭台灣運歸四府補倉。」得旨嘉獎。四十四年,調直隸。薦於易簡為布政使,上以易簡為大學士敏中弟,責景素。十二月,卒,贈太子太保,賜恤如例。
四十五年,兩廣總督巴延三奏景素操守不謹,並發官兵得贓縱盜狀。兩江總督薩載勘有河堤城垣工程,罰景素家屬承修。福康安又奏景素在兩廣婪索商捐六萬餘,責景素子召限年繳還。
五十四年,以福建吏治廢弛,追咎景素,戍召伊犁。
五十九年,釋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