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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瓚(明代官員)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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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瓚
圖片來自名人簡歷網

楊瓚,蠡縣人。永樂末年進士。為趙城知縣,課績為山西之最,越級擢鳳陽知府

基本信息

中文名:楊瓚

國 籍: 明

民 族: 漢

職 務: 知縣

出生地: 蠡縣

主要成就: 課績為山西之最,越級擢鳳陽知府

人物簡介

楊瓚後擢浙江右布政使。與鎮守侍郎孫原貞共平陶得二之亂。景泰二年,楊瓚以湖州諸府官田賦重,請均之民田賦輕者,而且嚴禁詭寄之弊。皇帝下詔楊瓚與孫原貞督之,田賦稱平。久之,去世在官任上。

相關史料

《 明史· 列傳第四十九》

楊瓚,蠡縣人。永樂末進士。知 趙城縣,課績為山西最,超擢鳳陽 知府。正統十年大計天下群吏,始命舉治行卓異者,瓚及王懋、葉錫、趙亮等與焉。鳳陽帝鄉, 勛臣及諸將子孫多犯令。瓚請立戶稽出入,由是始遵約束。瓚言民間子弟可造者多,請增廣生員毋限額。禮部采瓚言,考取 附學。天下 學校之有 附學生,由瓚議始。

擢浙江右 布政使。與鎮守侍郎孫原貞共平陶得二之亂。 景泰二年,瓚以 湖州諸府官田賦重,請均之 民田賦輕者,而嚴禁詭寄之弊。詔與原貞督之,田 賦稱平。久之,卒官。 [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