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財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松原市財政局是松原市[1]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財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市財政局設20個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2];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財政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及其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定。
(三)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擬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擬定地方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擬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擬定地方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擬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非銀行金融機構國有資產和部分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參與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定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貫徹執行國家債務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制度,依法擬定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統一管理政府的內外債務。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市直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視頻
松原市財政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市情簡介 ,松原市人民政府
- ↑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國務院令第362號 ,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