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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高利 |
本 名: 格里高利七世 別 名: St.GregoryⅦ 所處時代: 1073~1085 主要成就: 教會史上重要教皇之一 性 別: 男 |
格里高利是羅馬教皇的稱號,共有十六世,其中最為著名的是格里高利七世和格里高利十三世。格里高利七世(St.GregoryⅦ)是教會史上重要教皇之一。
世系名單
聖格列高利一世(St.GregoryⅠ) 540~604 ,羅馬人,建隱院派教士,訂聖歌,著訓言大教皇,確立教皇權,著《司牧訓話》。
聖格列高利二世(St.GregoryⅡ)715~731 ,羅馬人,派波尼法爵去德傳教,羅馬自治。
聖格列高利三世(St.GregoryⅢ) 731-741 ,敘利亞人,擢波尼法爵總主教。
格列高利四世(GregoryⅣ) 827-844, 羅馬人。
格列高利五世(GregoryⅤ) 996-999 ,加冕奧托三世,改革教會第1位德國籍教皇。
格列高利六世(GregoryⅥ) 1045-1046 ,羅馬人,欲從本篤手中解放教會。
格列高利七世(St.GregoryⅦ) 1073~1085 ,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鬥爭,改革教廷,使之從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控制下獨立出來,從此教廷權力居於諸王之上。
格列高利八世(GregoryⅧ) 未知-約1137, ENEVENTA人,發布了發動第三次十字軍東征的教令。
格列高利九世(GregoryⅨ) 1227~1241,1225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腓特烈二世促使第六次十字軍東征,侵略西西里,因猶太人設「異端」法庭,頒布《天主教教會法典大全》,1228年將腓特烈革出教門。1231年使巴黎大學擁有了獨立管轄權。
格列高利十世(GregoryⅩ) 1271-1276, 意大利人,訂秘密選舉教皇法。在1274年舉行第二屆里昂大公會議。
格列高利十一世(GregoryⅩⅠ) 1370-1378 ,法國人,返回羅馬。第16位法國籍教皇,教廷遷回羅馬。
格列高利十二世(GregoryⅩⅡ) 1406-1415 ,宣布退位。在1414年—1418年舉行的康司坦大公會議中退位,推舉雙方都接受的教皇馬 丁五世,「教會大分裂」結束。
格列高利十三世(GregoryⅩⅢ) 1572-1585 意大利人HUGUENOT。改革曆法。1582年推行格里曆(公曆)。
格列高利十四世(GregoryⅩⅣ) 1590-1591, 意大利人。
格列高利十五世(GregoryⅩⅤ) 1621-1623 ,波羅尼亞人。
格列高利十六世(GregoryⅩⅥ) 1831.2.6-1846.1.1 ,出生於BELLUNO英國牛津運動,受奧地利軍隊控制,意大利革命。
著名世系
格里高利七世[1]
格列高利七世Gregory Ⅶ(約1021~1085),羅馬教皇。意大利人。原名希爾得布蘭德。出身寒門。幼年受教於羅馬一所克呂尼修會的修院,後入本篤會為修士,深受克呂尼派改革思想的影響。初任教皇格列高利六世隨從。其後,隨從教皇利奧九世至亞歷山大二世20多年,在歷任教皇之下擔任教會行政要職。在利奧任內,他僅為助祭品級即被授命掌管教廷財政;後更得到歷任教皇寵信而步步上升。他協助教皇推行改革,逐漸成為教廷的實際當權者。他遍訪德法諸國,主持各地教會會議,加強教皇的威信和影響。1049年在羅馬城復活節會議上,他激烈譴責當時流行的買賣神職和神職人員婚娶。同年在其主持的法國蘭斯城會議中,肯定「任何人非由神職班和眾信徒所檢選,皆不得擔任教會領導職務」的教務要職選舉原則,以抵制世俗政權操縱教會要職的遴選。因而遭到一些貴族、主教和神父的反對,樹敵甚多。但他施展政治手腕,擁立改革派人物出任教皇,利用各國貴族互相傾軋的混亂局面,擴大教廷勢力。在尼古拉二世任內,他出謀與意大利南部諾曼人結盟,以對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同時促使尼古拉發布通諭,規定在教皇出缺時,必須由樞機主教提名並商得其他樞機同意後,再交付神職班和眾信徒表決選出。這樣,既改變了過去由皇帝指派教皇的做法,也為此後可在羅馬城以外進行選舉,並可選舉非意大利人為教皇開闢了道路。1073年亞歷山大二世死後,希爾德布蘭德卻違背此項規定。他在亞歷山大喪禮正在進行時,突然由一群擁護者擁至負鎖鏈聖彼得大堂而登上教皇寶座。在位20餘年間,繼續厲行改革,並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展開曲折尖銳的主教敘任權之爭。他曾革除亨利教籍,迫使亨利於1077年嚴冬親至意大利卡諾莎向其請罪求恕。鬥爭幾經反覆,1080年,格列高利終遭亨利革職,困守羅馬城內。後棄城南逃,1085年客死薩勒諾城。格列高利七世為教會史上重要教皇之一 。
格里高利十三世[2]
1582年羅馬天主教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把全面儒略曆1582年10月4日的下一天定為格列歷10月15日,中間銷去10天。同時修改了儒略曆置閏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