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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的起源
一曲閒庭酌花酒,風起似是故人歸。桌子是和椅凳配套使用的高型家具。在席地而坐的時代,到一桌一椅的標配,人們的進化和文明都是由時間和需求慢慢廷伸。桌子的起源,有人認為是漢代,有人認為是隋唐。有記錄在河南靈寶張灣漢墓出土件綠釉陶桌,邊長十四厘米,通高十二厘米,上置雙耳圓底小罐,二者燒結在 一起。 桌面為方形,四足也較高,和現代方桌基本相同,不同於漢代出土的几案。當時在家具界引起強大反響。陳增弼先生髮表文章《論漢代無桌》,認為它不是桌子,而是案;並指出桌子的出現當在隋唐之際,而最早見到桌子名稱則在五代時期。故唐代以前出現的類桌家具,都應稱為案。唐代雖無桌名,因有桌子確鑿的形象資料,所以才把桌子的出現定在隋唐。[1]。
有人認為桌子的起源在漢代
因為漢代胡床是當時惟一-的高型坐具,也就可能有與之配合使用的高型桌子、案子。高型桌子逐漸普及使用,是從唐代開始的。這可從一些繪畫中能看到。五代時,圓腿足的家具盛行,長桌、方桌,已採用夾頭榫的牙板或牙條,腿間有了橫棖,通常為正面一條,側面兩條。又從家具的比例關係來看,桌子的高度略高於椅凳的坐面,但高度不超過椅子的扶手。和床榻相比,大致與床面高度齊平。這是隋唐五代時,家具從低型向高型發展的過渡形式。宋代家具上已出現束腰、馬蹄、蹼足、雲頭足、蓮花托等裝飾手法結構上使用了夾頭樟牙板、牙頭、羅鍋棖、矮老、霸王棖、托泥等結構部件。這些都是宋代家具在結構上講究美觀,又注重科學性的表現。元代家具出現了帶抽屜的桌子,就是在桌腰間安有兩個抽屜,並帶有拉環方便放一些物品。桌子的產生,也是中華民民族文化的起源,由古至今,桌子所產生重要歷史事跡,直到現在國家的重要會議決定,細到家庭聚會都離不開桌子。桌子是人民生活離不開的物品。由此可見,一張桌子的選購也體現一個人的品味和內涵。
桌子的一般尺寸百度
方桌
760mm×760mm的方桌和1070mm×760mm的長方桌是常用的餐桌尺寸,如果椅子可伸入桌底,即便是很小的角落,也可以放一張六座位的餐桌,用餐時,只要把餐桌拉出一些就可以了。760mm的餐桌寬度是標準尺寸,至少也不宜小於700mm,否則,對坐時會因餐桌太窄而互相碰腳。餐桌的腳最好是縮在中間,如果四隻腳安排在四角,就很不方便。桌高一般為710mm,配415mm高度的坐椅。桌面低些,就餐時,可對餐桌上的食品看得清楚些。
圓桌
如果客廳、餐廳的家具都是方形或長方形的,圓桌面直徑可從150mm遞增。在一般中小型住宅,如用直徑1200mm餐桌,常嫌過大,可定做一張直徑1140mm的圓桌,同樣可坐8-9人,但看起來空間較寬敞。如果用直徑900mm以上的餐桌,雖可坐多人,但不宜擺放過多的固定椅子。如直徑1200mm的餐桌,放8張椅子,就很擁擠。可放4-6張椅子。在人多時,再用摺椅,摺椅可在貯物室收藏。
開合桌
開合桌又稱伸展式餐桌,可由一張900mm方桌或直徑1050mm圓桌變成1350-1700mm的長桌或橢圓桌(有各種尺寸),很適合中小型住宅平時和客人多時使用。這種餐桌從15世紀開始流行,至今已有500年的歷史,是一種很受歡迎的餐桌。不過要留意它的機械構造,開合時應順滑平穩,收合時應方便對準閉合。用一張圓餐桌,便可得到較好的空間調整。使用圓桌就餐,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坐的人數有較大的寬容度。只要把椅子拉離桌面一點,就可多坐人,不存在使用方桌時坐轉角位不方便的弊端。現在不少的家庭為了方便學習或者是工作,都會在書房放置一個書桌的,而市場上的書桌品牌是比較多的,樣式也是比較多的,這讓不少的消費者感到挑花了眼睛。那麼書桌樣式有哪些呢?有哪些特點呢?
書桌樣式
書桌樣式—連體書桌
連體書桌是指集書桌和書櫃於一體的產品,書桌上部連接書櫃。連體書桌櫃讓書房看起來乾淨整潔,且具有強大的收納功能。連體書桌按樣式可分為:固定式連體書桌櫃與活動式連體書桌櫃:
- 固定式連體書桌櫃:固定安裝在牆壁上的連體書桌櫃,不可移動。
- 活動式連體書桌櫃:可隨意移動,不固定安裝的連體書桌櫃。
- 隔板可調式連體書桌櫃:即安放書本的隔板可根據書本大小上下調節的連體書桌櫃。
- 隔板不可調節式連體書桌櫃:即隔板固定安裝,不能調節大小的連體書桌櫃。
書桌樣式—摺疊書桌
摺疊書桌是摺疊家具的一種,通過結構設計將書桌的部分結構隱藏或伸縮,以減少空間占用,方便移動和保存。該篇百科將會圍繞可摺疊書桌,簡易摺疊書桌,宜家摺疊書桌,多功能摺疊書桌等多個方面來對摺疊書桌進行系統的闡述。
書桌樣式—轉角書桌
如果我們房子是真的很擁擠,書房很小,或者說,乾脆就沒有書房,在臥室一樣地學習、辦公,那麼轉角書桌就很適合我們了。轉角書桌設計,利用角落空間,穩重大方,採用板木結合結構,實木為進口水曲柳原木,板材為優質中纖板,這樣使家具牢固耐用;傳統的榫柳結構,穩固,使用壽命長;不拘一格的流線設計,摒棄了方正造型的死板,更添活力;各式收納布局,兼具實用與裝飾功能。
清式桌
清式桌有供桌、宴桌、方桌、圓桌、長桌、條桌、畫桌、琴桌、炕桌等許多種。從結構上說,清式桌大都有束腰;牙條最常見的式樣是正中下垂窪膛肚,或雕刻玉寶珠紋;足端削出硬角拐彎的回紋馬蹄;還喜歡運用各種材料在硬木桌進行鑲嵌裝飾,如木雕裝飾、竹黃包鑲、嵌竹、嵌癭木等,工藝極為精巧,也是明代桌子從未有的。供桌供桌是年節時供奉祖先時放祭品的桌子,又叫祖先桌。在式樣上並無特別之處,是依用途而命名的桌子。 從古至今桌子究竟有哪些種類呢?桌子的命名一般與桌面的形狀有關,如方桌、長桌、圓桌、半桌、條桌等。另外,也有以桌子的用途命名的,如:放在床上或炕上的,叫炕桌;為彈琴而設的桌,叫琴桌;為下棋而設的,叫棋桌;諸如此類的還有茶桌、酒桌、書桌、畫桌等。這些桌子因用途不同,在造型結構上略有不同。如畫桌、酒桌一般不設抽屜,因使用時不便開啟。以下以明清式桌子為例,看看桌子究竟有哪些種類。琴桌琴桌是用放置古琴的桌子,為了便於撫琴,琴桌一般比桌略矮些。琴桌屬於文房用具,在式樣上力求文雅之氣,造型和雕花裝飾都比較精美。還有些琴桌是仿竹藤家具風格,多用劈料做法。宴桌清代宮廷正式的宴席還是遵循歷代大宴席地而坐的慣例,要使用一種較矮(高於炕桌)的桌子,叫宴桌。清代宮廷中有許多宴桌,做工精細。 [2]。
明式桌明代,桌是比案子略小的家具,並且在形制結構上有兩個顯着特點:
- 面板的長寬之比不超過2:1,如果面板的長寬之比超過此數值,一般稱為案;
- 是腿足安裝在面板的四角處,有人認為這是桌子最典型的形制結構特徵,因而可叫做"桌形結構"。
明代桌子可分有束腰和無束腰兩種類式
- 長方桌專指接近正方形的長方桌。它的長不超過寬的兩倍。如果長度超過寬的兩倍以上,那就應稱為長條桌(或"長桌"、"條桌")。
- 半桌只有半張八仙桌大小,既可以在人少時使用,也可以在一張八仙桌坐不下時,用半桌把方桌拼大,故又名"接桌"。半桌的式樣有帶束腰的,也有不帶束腰的,是明式家具中典型的桌子樣式。
- 方桌桌面四邊長度相等的桌子。尺寸大者,指可供八人圍坐,叫"八仙桌"。尺寸中等者,叫"六仙桌";尺寸小者,叫做"四仙桌"。
- 酒桌酒桌是一種形制較小的長方形桌。桌面四周有陽線一道,叫"攔水線",以防止在酒肴傾灑時流下弄濕衣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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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