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星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梁慧星' 1944年1月16日生,四川青神人。中國著名民法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學研究》雜誌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四川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山東大學博士生導師。2008年擔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主席團成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1966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1981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院,獲民法碩士學位。1990年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現為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特聘教授、民商法律學院名譽院長。
基本信息
曾擔任職務: 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主席團成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合同法》起草委員會組長、《物權法》、《侵權法》、《民法通則》起草組核心成員。1990年被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1999年起擔任第四屆及第五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2003年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屆特邀諮詢員、公安部第二屆特邀監督員,山東大學法學院院長等職;2007年擔任中央政治局《物權法》專題講座主講人。 主要著作包括: 獨著:《民法》、《民法總論》、《中國民法經濟法諸問題研究》、《民法學判例與立法研究》、《民法解釋學》、《裁判的方法》、《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等; 合著:《合同法》、《經濟法的理論問題》、《民法債權》、《物權法》、《中國物權法研究》、《中國民法典草案附理由》等; 主編:《民商法論叢》、《中國民商法專題研究從書》等
工作經歷
1944年1月16日出生在四川省青神縣漢陽鄉梁村。家庭成分:下中農。1949年至1955年在青神縣漢陽鄉中心小學讀書。1955年7月小學畢業,在家務農一年。1956年考入青神縣中學。1962年中學畢業,考入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本科。1965年加入共青團。1966年大學畢業,在校參加文化大革命運動。1968年12月分配到雲南省昆明市農用軸承廠工作,先後擔任過政工幹事、勞資幹事、工會宣傳幹事。197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0月考取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1981年10月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留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經濟法研究室從事民法學研究。1983年擔任助理研究員;1985年擔任《法學研究》雜誌副主編;1988年10月晉升研究員;1988年10月至1998年12月擔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員。1993年擔任民法學博士生導師。
1999年1月擔任法學研究雜誌主編。1999年起擔任第四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
2001年兼任山東大學法學院院長。
2003年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委員、,第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
2008年擔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主席團成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
2014年3月起,梁慧星先生受聘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教授,並擔任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民商法律學院榮譽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