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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餘(amateur)一般來說,業餘是指沒有以此作為謀生工具,但基於理想興趣等因素,而投入一個領域的行為稱為「業餘」。例如:業餘作家、業餘運動員、業餘研究者等等。

  • 工作以外空閒的時間。【例】他喜歡利用業餘時間練習書法。
  • 非職業性、非專業性的。【例】業餘選手、業餘攝影師。
  • 工作完畢後空閒的時間。如:「你業餘安排些什麼活動?」非職業性的。如業餘運動員、業餘攝影家。
  • 業餘愛好者(來自拉丁語amatorem及法語amateur),一般指未經正式學習或培訓,而對某種活動有特別的熱情,對此有研究或已經擁有技術的人。
    • 與專業人士不同的是,業餘愛好者一般不會從愛好活動中獲得很多或很固定的收入,甚至不會獲得任何收入。
  • 業餘愛好主義將完成一件事的目的從獲得收入提高到為了滿足自我興趣,因此業餘愛好者一般指運動項目中的某些非專業人士。
  • 他們本身並無參與專業訓練。業餘運動員如棒球和足球中的參與者一般與專業人士有較大差距。
  • 不追求經濟利益從某方面來說也是對活動全力參與的一種承諾。1970年代以前的奧運規則都要求參與者是業餘愛好者,以利益為主的參與者都會被認為是不合格的。

業餘選手和專業選手差別

  • 專業桌球選手以桌球為職業,業餘選手以健身為目的。
  • 按照技術能力,專業和業餘分為不同級別。其中專業選手最高是九級,業餘選手最高是七級。而業餘七級僅相當於專業三級。
  • 專業三級、業餘七級:市級比賽中等水平。普通地市的前50名左右。
    • 啟蒙的區別----業餘的一般是自發的,是自己因為喜歡才去打球的,一般的對桌球有認識的年齡已經偏大,專業的一般是讓父母很小就送去桌球學校去打球的。一般的4、5歲就開始了。
    • 技術動作的區別----因為有專業的教練,所以專業選手,技術動作更規範,正確,標準,合理,有了正確的動作,才可以讓球更快,更准,更有力量,更有角度。
    • 力量的區別----專業的要練習力量的,業餘的很少練習力量,所以,專業的球因為力量,而更有威脅,更有戰鬥力。
    • 步伐的區別-----步伐對打球很重要,專業的對步伐的要求很高,要整天拿出一個多小時來練習步伐的,每天都要練習。業餘的練的很少,甚至缺乏練習。
    • 訓練量的區別----一個技術動作的定性,專業運動員一般的要持續專項練習50000次以上,業餘的很少這樣訓練。
    • 同時,專業的訓練量是業餘選手的幾十倍什麼幾百倍,更注重專項的訓練,業餘的只注重比賽。
    • 技戰術修養的區別-----打桌球有許多的戰術套路,專業的在這些方面都有強化訓練的,而業餘的對戰術套路知道的應用的很少。
    • 旋轉上的區別------專業選手無論是發球,拉球,削球,旋轉的速度非常大,是業餘選手的旋轉速度的兩倍多。
    • 意志力上的區別------專業選手在非常被動的情況下,也從不放棄,意志力非常頑強,這是業餘選手不可比擬的。
    • 用腦上的區別-----桌球是用腦去打球的,不只是身體,專業的在比賽的時候更多的是用腦,業餘的更多的是用經驗和身體。
    • 靈活性上的區別-----專業的更靈活,跑動更積極,業餘的就差多了。[1]

業餘高球賽資格規則

  • 1.業餘高爾夫球員(Amateur Golfer)--

「業餘高爾夫球員」係不以取得報酬或營利為目的而參與高爾夫運動之人,且除此規則有規定外,也不因教導打高爾夫,或因其高爾夫技巧或名聲所做之其他活動而獲得酬勞。

  • 2.委員會(Committee)--

「委員會」係主管單位所成立之專屬委員會。 附註:在英國及愛爾蘭委員會係R&A業餘資格委員會 譯註:在中華民國,委員會係中華民國高爾夫業餘資格委員會

  • 3.高爾夫技巧或名聲(Golf Skill or Reputation)

決定一個業餘高爾夫球員是否具備高爾夫技巧與名聲係主管單位之事務。

    • ⒜在地區或全國性之競賽獲得成功,或被選為國家、地區、縣市協會之代表;或
    • ⒝在菁英級別競賽--

高爾夫名聲只能透過高爾夫技巧而獲得;並不包括在高爾夫比賽中擔任行政人員之良好表現。

  • 4.主管單位(Governing Body)--

業餘資格規則之「主管單位」,係國家之高爾夫協會。 附註:在英國和愛爾蘭主管單位係R&A 。 譯註:在中華民國主管單位係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

  • 5.指導(Instruction)--

「指導」包括打高爾夫時肢體方面之教導,即實際上之揮桿和擊球之動作。 附註:指導不包括球賽心理方面,或禮儀或規則之教導。

  • 6.青少年高爾夫球員(Junior Golfer)--

「青少年高爾夫球員」係其年齡未達主管單位所明確規定之業餘高爾夫球員。 附註:在英國和愛爾蘭青少年高爾夫球員係指在比賽前一年未滿十八歲之業餘高爾夫球員。 譯註:在中華民國青少年高爾夫球員係指比賽前未滿十八歲之業餘高爾夫球員。

  • 7.獎品兌換券(Prize Voucher)--「獎品兌換券」係由主管賽事之委員會所發給,可在高爾夫用品專賣店或其他零售店購買物品之兌換券或贈品券。
  • 8. R&A規則有限公司(R&A)--「R&A」意指皇家古代規則有限公司。
  • 9.零售價值(Retail Value)--獎品之「零售價值」係指頒獎時,一般從零售處可購得該獎品之價格。
  • 10.規則(Rule or Rules)--「規則」一詞係指主管單位所決定之業餘資格 規則。[2]

參考來源

  1. 英雄夢566588. 業餘選手和專業選手到底有多大的區別?. 每日頭條. 2018-11-09 [2020-08-08] (中文). 
  2. R&A規則有限公司. 業餘資格規則. 環球高爾夫. 2008-01-01 [2020-08-08]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