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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文化1

亞文化又稱集體文化或副文化,指與主文化相對應的那些非主流的、局部的文化現象,指在主文化或綜合文化的背景下,屬於某一區域或某個集體所特有的觀念和生活方式,一種亞文化不僅包含着與主文化相通的價值與觀念,也有屬於自己的獨特的價值與觀念。 亞文化有各種分類方法,羅伯遜將亞文化分為人種的亞文化、年齡的亞文化、生態學的亞文化等。如年齡亞文化可分為青年文化、老年文化;生態學的亞文化可分為城市文化、郊區文化和鄉村文化等。由於亞文化是直接作用或影響人們生存的社會心理環境,其影響力往往比主文化更大,它能賦予人一種可以辨別的身份和屬於某一群體或集體的特殊精神風貌和氣質。

簡介

早在1950年大衛·雷斯曼(David Riesman)就提出大眾和次文化的差別,並且將次文化詮釋為具有顛覆精神。大眾是「消極地接受了商業所給予的風格和價值」的人,而次文化則「積極地尋求一種小眾的風格(在當時為熱爵士樂)」。於是「聽眾……操控了產品(因此也操控了生產者),就如同產品操控了聽眾一般」(Riesman 1950: 361)。因此,當一個次文化成員「即使沒有任何其他人在場,也會聆聽某種音樂時,他是在一種想像『他人』在場的脈絡下聆聽音樂的——他聆聽音樂常常是為了要去和那些『他人』建立起關係。他對大眾媒體的觀感受到他所隸屬的同儕團體所形塑。這些團體不只是在為音樂分高低而已,他們是以一種更細膩的方式,在為團體中的成員選擇他們會在音樂中『聽到』些什麼。(ibid:366)」一個文化通常包含了很多個次文化。次文化和其母文化有很大一部分是結合在一起的,然而在某些特別的面向上,兩者之間就會有極端的差別。某些次文化的差異在到達了某個程度以後,會擁有自己的名字。Dick Hebidge(1981)使用「風格」這個詞彙,來表示次文化的流行、態度、暗語、活動、音樂和興趣。次文化風格與主流風格不同的地方在於,次文化風格是刻意「羅織」(fabricate)出來的,帶有「被建構性」,不同於主流風格的傳統性。

評價

起源於20世紀50年代受戰後嬰兒潮「Baby Boom「的影響,西方世界青少年到青年期的「Teenage「開始成為重心,也因而促使年輕文化「Youth culture「時代的到來。同樣的,年輕人的服飾發展,在戰後也較從前更受到重視。 例如,在英國就出現以十多歲為對象,俗稱泰迪男孩「Teddyboys「的次文化團體。從這個群體的服裝款示模式中,不論是髮型;外套上衣;領結;緊身長褲;膠鞋,都讓我們看到青少年他們在穿著行為上,表現出自我選擇的主張。 續1960年代,這個階段在西方被喻為是反文化「Counter culture「的年代。 其特質是將年輕文化「Youth culture「、大眾文化「Pop culture「、性自由「Sexual─Freedom「、女權運動「The movement of women's right「四者相互融合。這些自我一格的年輕次文化團體,也分別將他們的人生價值理念,著實的表現於他們的服飾之中,即透過服飾的穿著,來象徵他們所處的團體。 又因由嬉痞「Hippies「文化的影響,出現了巔覆以性別來作為區分服飾模式的中性服「Unisex dress「款式;以及對象「物質消費文化」的「流行」提出排斥。 在服飾審美價值方面,由於深愛歐普藝術「Op art「與普普藝術「Pop art「藝術風格的影響,出現「趣味性;年輕化」的造型與款式;其次文化風格影響至深了現今的街頭文化。[1]

參考文獻

  1. 次文化1搜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