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韻來復寄·得志鳥擇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次韻來復寄·得志鳥擇木》是南宋曹彥約的作品[1]。曹彥約歷官孝宗、光宗、寧宗、理宗四朝,任上政績顯著,體恤民情,學問淵博,敢於直言,多謀善斷。大凡政治、經濟、軍事、教育均有涉獵。《宋史》稱他:「可與建立事功,」朱熹道統繼承人、女婿黃干稱其為「豪傑之士」。人論學統,以黃干為第一;論經濟大略,以曹彥約為第一。他最後以文華閣大學士致仕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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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志鳥擇木,失喜鵩入舍。 但協孔氏性,忍索少室價。 小草有遠志,積李欲縞夜。 所覬匠伯顧,不復棄櫟社。 |
” |
— [南宋]曹彥約 |
作者簡介
曹彥約(1157~1228)南宋大臣。字簡甫,號昌谷,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後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後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為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後任利州路(今屬陝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並論兵柄財權並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為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為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後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諡「文簡」
存有文學著作《昌谷集》二十二卷,收入《四庫全書》集部別集類。還有著作《昌穀類稿》六十卷、《輿地綱目》十五卷、《星鳳樓法帖》[2]等。1128年,曹彥約病逝,上贈少保,賜號「文簡」,歸葬縣北龜山,崇祀都昌鄉賢祠,又入白鹿洞書院宗儒祠、紫陽祠和朱子祠,《宋史》卷四百一十上有傳,又列清同治都昌縣誌卷九人物誌·名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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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曹彥約的詩有哪些?曹彥約的詩詞全集21首 ,搜狐,2021-01-16
- ↑ 厲害了!中國名帖《星鳳樓法帖》曝光,竟是都昌曹氏一門所刻 ,搜狐,201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