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公主 (唐憲宗)
永安公主 (唐憲宗)
生母不詳,僅知她為唐穆宗第九妹[1]。長慶元年(821年)三月,唐穆宗封她為永安長公主,許嫁回鶻保義可汗。同月,保義可汗去世,四月,回鶻崇德可汗即位,再派使者來迎親,要已許嫁的永安公主。穆宗另以太和公主嫁給崇德可汗。後來,永安公主出家為女道士。
背景
元和四年(809),保義可汗正式更改回紇的名稱為回鶻,請求唐朝冊封。此後,他多次派遣使者來唐要求繼續和親,唐朝起初因為估計婚禮費用約在五百萬,所以沒有應允。禮部尚書李絳勸唐憲宗道,和親有「三利」,並可去「五憂」』,集中力量平定淮西的叛亂,又可利用回鶻牽制吐蕃。公主下嫁的婚嫁費用只相當東南一個大縣一年的賦稅收入[2],利多而弊少,而公主下嫁的費用並不多。後來唐穆宗同意永安公主下嫁回鶻保義可汗。但是,許婚不久,回鶻保義可汗死了。永安公主沒有去回鶻。
太和年間(827年至835年),永安公主希望做道士。皇帝下詔賜給永安公主封邑之印,如尋陽公主舊曆,並且饋贈婚嫁財物。
相關史料
《新唐書列傳第八》:永安公主,長慶初,許下嫁回鶻保義可汗,會可汗死,止不行。太和中,丐為道士,詔賜邑印,如尋陽公主故事,且歸婚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