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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
圖片來自appledaily

江歌案是一起於2016年11月3日凌晨發生於日本東京都中野區的兇殺案。當日,就讀於法政大學中國大陸籍女研究生江歌被中國大陸籍男子陳世峰在寓所門前用刀刺死,同在案發現場的還有陳世峰的同學兼前女友、也是江歌此前邀請合租的密友劉鑫。案發數日後,在關於案件細節的報導尚不充分時,江歌的母親江秋蓮在微博上披露了兇手陳世峰與劉鑫的關係,「為閨蜜擋刀而被殺」的話題性導致事件吸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眾的強烈關注。自案發後的近一年內,江秋蓮在微博上公布了劉鑫及家人的個人信息,指責對方未履行在事件中的道德義務,又面向國內外公眾發起簽名徵集活動,希冀通過請願敦促日本司法部門判處陳世峰死刑

2017年11月,在案發一年後,訪談節目《局面》發佈了對江秋蓮和劉鑫的專訪,案件重新受到了中國國內輿論的巨大關注。公眾關注的焦點之一是劉鑫是否如江秋蓮所指,在案發時自己先行進入公寓並將門反鎖而使江歌無從逃生。此外,劉鑫在案發後逃避與江秋蓮見面,並在後者曝光其個人信息後威脅不出庭作證,其母還曾在被激怒後對江秋蓮稱江歌是「命短」,而非為劉鑫而死,這些細節經《局面》報道後也使劉鑫及其家人在中國互聯網上遭到猛烈批評。事件引發了關於「網路暴力是否可以接受」、「輿論焦點是否應當更加關注真兇」等議題的討論。

2017年12月,陳世峰因涉嫌恐嚇罪|恐喝罪和殺人罪 (日本)|殺人罪 (日本)|殺人罪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1] 接受審判。法庭認定陳世峰兩項罪成,並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

背景與案發經過

江歌遇害前是日本法政大學的在讀研究生,案發時與同樣來自青島的劉鑫合住在東京中野區的一處公寓。兇手陳世峰與劉鑫是大東文化大學的同學,於2016年4月確立戀愛關係,5月起開始同居,但在不久後產生不和。劉鑫於9月離開其與陳世峰在板橋區合住的公寓,前往江歌在中野區的住處與其同住。陳世峰其後試圖與劉鑫復合,但在後者不同意的情況下對其採取了恐嚇、威脅、跟蹤等騷擾手段,並曾在案發前幾日來到江歌與劉鑫的住處與二人產生爭執。

2016年11月2日下午,陳世峰再次來到二人的公寓,三人產生了言語衝突。陳世峰隨後尾隨劉鑫到其打工的餐廳,並在路上威脅劉與自己復合。當晚9時許,劉鑫向江歌發送消息,希望江歌到東中野車站等候自己一同步行回家。江歌來到車站附近等候,直到劉鑫抵達。凌晨0時15分左右,二人回到住處,但遭遇了在此等候的陳世峰。劉鑫先行進入房間,而江歌則在走廊被陳世峰持刀刺傷頸部、手部和頭部,被送往醫院後因失血過多而不治身亡。其間,劉鑫始終留在室內,並打電話報了警,直到警察到達現場後才打開房門。

案件偵查與庭審前準備

2016年11月7日,東京警視廳以涉嫌恐嚇罪|恐喝罪逮捕了陳世峰。在後續調查中,警方發現了其行兇的證據,並於同月24日因殺人嫌疑將其再次逮捕。12月14日,檢方以恐嚇罪和殺人罪 (日本)|殺人罪 (日本)|殺人罪對陳世峰提出正式起訴。案件其後定於2017年12月開庭審理。

在案發當月,江秋蓮委託了日本律師大江洋平作為代理律師處理訴訟事宜。但在開庭前一週,她在沒有對外透露詳細原因的情況下更換了代理律師。直到審判完結後,江秋蓮才在記者見面會上做出說明,稱更換律師是由於與原律師溝通不暢,而且原律師曾表示不能確認兇刀是否屬於陳世峰。

2017年8月14日,江秋蓮在微博等網路平台上發表文章,通過網路和郵寄方式徵集民眾簽名,呼籲日本司法部門對陳世峰判處死刑。同年11月,在開庭前夕,江秋蓮又前往東京,在池袋車站西口公園實地舉行了為期多日的簽名徵集活動。江秋蓮在案件開庭審理前共收集到了超過450萬份簽名。不過,包括江秋蓮時任代理律師在內的一些法律界人士認為,這一請願活動的效果可能有限,陳世峰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