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江蘇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1號)和《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2009〕252號),設立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副廳級),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的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省國防科技工業規劃。
(二)負責軍品科研、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和合同管理。
(三)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和軍品科研生產承擔單位保密資格審查。
(四)負責軍工動員和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工作。
(五)負責對本地區軍工關鍵設備設施、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的監管[1]。
(六)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準、情報、統計、成果及推廣工作。
(七)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
(八)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
(九)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軍民結合推進處(安全保密辦公室)
負責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等軍民結合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推進工作;擬訂國防科技工業的地方性配套政策;協調解決軍工科研生產和軍工核心能力建設地方條件保障等有關合同管理,協助落實軍品免稅等事項;負責軍工動員工作。
(二)軍工協調處
擬訂地方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地方軍工科研、技術基礎研究計劃;承擔對本地區軍工關鍵設備設施、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的監管;協助做好國防重點實驗室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相關工作;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準、情報、統計、成果及推廣工作;負責軍工科研、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工作;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工作[2]。
(三)民爆船舶處(省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編制民爆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民爆行業生產銷售許可證管理及能力布局和產品結構調整、市場治理整頓工作;負責民爆物品生產和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民爆行業技術、質量、標準、統計等工作。負責民用船舶工業行業管理,制定民用船舶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產業基地與園區建設;承擔船舶行業在建船舶抵押融資相關准入及管理工作;協調解決船舶行業技術改造、產業結構調整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問題;負責民用船舶行業運行的監測分析,開展船舶行業國際合作交流。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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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江蘇省國防科工辦安全生產百日督查組到南航檢查指導工作 ,搜狐,2008-07-03
- ↑ 江蘇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新浪博客,201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