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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華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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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79年6月 安徽省來安縣 |
國籍 | 中國 |
民族 | 漢族 |
職業 | 副教授、博士生導師 |
汪華亮
基本信息
汪華亮,男,1979年6月出生,安徽省來安縣人,中共黨員,副教授。法律教育網商經法名師。[1] 北京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擁有豐富的司法考試學習和培訓經驗,熟悉命題規律,了解學員瓶頸所在並能提供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主講商經法。深知司法考試瓶頸之所在,並能提供有效的突破方法。在司法考試複習方面,汪老師主張通過腳踏實地夯實基礎、抓大放小各個擊破、實戰演練融會貫通三步走戰略一次性通過,反對投機取巧、冒險僥倖、蜻蜓點水、淺嘗輒止等心理和方法。在多年的司法考試授課中,深受學員好評。
個人簡介
1996年9月-2000年7月,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保險學專業本科生 2000年以全國第五名、非法學專業第一名的成績通過律師資格考試。 2002年9月-2005年7月,北京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商法方向)碩士研究生 2003年高分通過司法考試。 2005年9月-2008年7月,北京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商法方向)博士研究生 2000年9月-2002年9月,北京市中策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常年在法律教育網講解司法考試商法及經濟法課程
研究方向
民法、商法、法律經濟學
授課
合同法、保險法、商法等
著作及論文
《物權法專題精講》(合作,為第三作者),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1.《保險合同信息提供義務的理論基礎新論》,發表於《雲南行政學院學報》2009年第4期。 2.《保險代位求償權規範價值、適用範圍與效力研究》,與導師劉凱湘教授合著,發表於《復旦民商法學評論》2008年卷。 3.《合同自由的歷史與未來》,發表於《蘭州學刊》2007年第10期。 4.《居住權問題檢討》,發表於《河北法學》2007年第7期。 5.《論民法對稅收撤銷權的限制》,發表於《雲南大學學報》2006年第5期。 6.《刑法上認識因素的實用主義法理學分析》,發表於《黑龍江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