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委發〔2009〕13號),設立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主要職責
(一)編制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 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 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 部門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落實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對各類社保基金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 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對企業工資分配實施宏觀調控。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 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推選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負責對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執法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指導和協調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市政府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協定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任務[2]。
視頻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廣東省河源市簡介! ,好看視頻,2020-03-06
- ↑ 廣東省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介紹 ,中公教育,201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