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毒素中毒(河豚魚中毒)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河豚毒素中毒(tetrodontoxism)是由於食用河豚肉而引起的中毒,常發生於我國東南沿海地區。河豚毒素主要為神經毒,作用於周圍神經和中樞神經,首先引起感覺障礙,繼而引起運動麻痹。中毒後潛伏期為0.5~3小時,起病迅速,病情發展很快,死亡病例多出現在中毒後4~6小時。[1]
病因
河豚的某些臟器及組織中均含有毒素——河豚毒素,其毒性穩定,經炒煮、鹽淹和日曬等均不能被破壞,主要使神經中樞和神經末梢發生麻痹。
臨床表現
一般在食後0.5~3小時發病,首先出現胃部不適、噁心、嘔吐、腹痛及腹瀉、便血,並伴全身不適,口唇、舌尖及指端發麻,以後全身麻木,四肢無力,眼瞼下垂,行走困難,肌肉軟癱,痛覺及腱反射減低或消失,呼吸淺而不規則,隨後呼吸困難,面色青紫,血壓下降,瞳孔先縮小後散大,最後呼吸麻痹。症狀發展迅速,往往在數小時內死亡。
1.有噁心、嘔吐、腹痛或腹瀉等症狀。
2.開始可有口唇、舌尖、指端麻木,繼而全身麻木、眼瞼下垂、四肢無力行走不穩、共濟失調等。
3.嚴重者可有呼吸困難、血壓下降、言語障礙、昏迷,最後死於呼吸、循環衰竭。
4.併發症:最後呼吸中樞和血管神經中樞麻痹,出現感覺障礙,癱瘓,呼吸衰竭等如不積極救治,常可導致死亡[2]
檢查
1.心電圖檢查:示不同程度的房室傳導阻滯。
2.動物試驗:取患者尿液5ml,注射於雄蟾蜍的腹腔內,於注射後0.5、1、3、7小時分別觀察其中毒現象,可作確診及預後診斷。
診斷
1.有食河豚魚史。
2.臨床表現:①潛伏期:0.5~2小時;②消化系統症狀: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大便可帶血;③神經系統症狀:全身不適、口唇、舌尖及肢端麻木,繼之全身麻木、四肢無力、共濟失調、癱瘓;④嚴重者:血壓下降、語言不清、呼吸困難、昏迷、呼吸中樞麻痹、房室傳導阻滯,可於數小時內死亡。[3]
治療
主要是積極採用中毒的一般處理及對症處理,如儘快催吐、洗胃、洗腸及輸液,對呼吸困難者吸氧,進行人工呼吸,注射呼吸興奮劑,對發生肌肉麻痹者可酌用1%鹽酸士的寧1~3mg(成人量),皮下注射,每日2~3次。最近報道,動物試驗應用半胱氨酸注射可以迅速解毒,而且應用半胱氨酸處理過的河豚魚卵餵動物也不發生中毒。半胱氨酸的成人用量為0.1~0.2g,注射前用磷酸氫二鈉緩衝液溶化,肌內注射,每日1~2次。兒童酌減。應用中須注意對肝臟的毒性。
1.儘快排除毒物:催吐、洗胃、導瀉。
2.應用吸附劑減少毒物的吸收。
3.補液、利尿,可給予葡萄糖、維生素C、輔酶A、ATP等,促進毒素的排泄。
4.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如地塞米松,提高組織對毒素的耐受性。
5.對症治療:防治呼吸衰竭。 河豚毒素中毒目前無特殊解毒劑,但由於毒素存在體內解毒和排泄很快,如果發病後8小時未死亡,多能恢復,因此,一旦發現中毒,應儘快給予各種排毒和對症處理的措施,讓病人度過危急期。
6.治癒標準
⑴臨床症狀、體徵消失。
⑵心電圖恢復正常。[4]
預防
教育群眾河豚魚有毒,不能食用。市場嚴禁出售河豚魚。捕撈的新鮮河豚魚應集中加工,不新鮮者設法處理,禁止食用。
預防重在加強衛生宣教工作,向群眾說明河豚魚有毒,不要食用。漁業單位、各菜市場均應在出售海雜魚前,應嚴格檢查,將河豚魚挑出,並送交有關部門集中處理。河豚毒素中毒無特殊解毒劑,但由於毒素存在體內解毒和排泄甚快,如果發病後8小時未死亡,多能恢復,因此,一旦發現中毒,應儘快給予各種排毒和對症處理的措施,讓病人度過危急期。[5]
視頻
河豚毒素中毒有多可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