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惹勒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法惹勒(1489~1565),外文名:Farel, William ,出生於法國,受業於巴黎大學(1509),得賴非甫爾(Jacques Lefe&vre, 1455~1536)的指導而鑽研保羅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670,Justification)的道理。幾經掙扎,法惹勒終於在1516年徹悟,經歷了重生。1520年,法惹勒跟隨賴非甫爾到法國教會傳講改教;1522年為教會所禁,迫他與瑞士各州聯合,另一方面繼續與羅馬教廷辯論神學問題。
神學(古希臘語:Θεολογια,拉丁語:theologia,英語:Theology)一詞,廣泛指稱所有對神(上帝)這個主題展開的研究或學說。神學一詞的希臘文Θεολογια是由Θεος(即「神」)和λογος(即「邏各斯/話語/學說」)兩個字組合,字面上便有建立人類對上帝[1]正確認識的學說之意。為宗教研究的一個領域[2]。
人物簡介
法惹勒編了一本《教義進階》(Sommaire, 1525),是一本為平信徒編寫,完全本於聖經的小書。法惹勒強調一種法律式的因信稱義,特別着重透過行善來遵守律法,以及敬虔生活在基督徒生命的地位;此外,他亦為主禱文和使徒信經寫了兩本注釋(二者均失存),一本崇拜禮儀,和三本解釋「新」神學的書籍。
法惹勒的名聲主要因為他為日內瓦的更正教贏得不少信徒,時為1532年到1535年間。他強烈要求年輕的加爾文留在日內瓦一事,更是名垂千古。後來從1541到1565年,他專心在紐沙特爾(Neufcha^tel)傳道,遇到非常大的攻擊。他在「亡羊」中掙扎,正好說明一個為了平民而不斷擺上的福音使者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