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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國旗(下文國旗皆指波蘭國旗,除非特別指明)由上白下紅兩條同寬的水平色條構成。[1]波蘭憲法將這紅白兩色規定為國家代表色。在白條中央嵌了國徽的國旗變體在法律上保留給官方於國外或海上使用。波蘭人使用與變體旗類似、帶燕尾旗的衍生版被作為海軍旗。
國旗在1919年被正式採用。自2004年起,每年5月2日定為波蘭的國旗日。
信息
中文名稱:波蘭國旗
形狀:長方形
國旗比例:8:5
顏色:白、紅兩色
啟用時間:1919年
簡介
波蘭官方在1831年採用白色和紅色為國家代表色。這兩種顏色有着紋章學的血統並延伸自波蘭立陶宛聯邦兩個政體國徽上的顏色(即波蘭紅底白鷹和立陶宛紅底白馬白騎士(立陶宛語:Vytis、波蘭語:Pogoń)上的紅和白)。在1831年之前,波蘭士兵配戴各種顏色的帽徽。國旗在1919年被正式採用。自2004年起,每年5月2日定為波蘭的國旗日。
國旗每天都要懸掛於議會和總統府之類的最高國家機構。很多波蘭人和其他機構會在國定假日與其他具有重大意義的日子懸掛國旗。現行波蘭法律規定只要不對國旗不敬,國旗的使用不會受到限制。
由於紅白雙色橫條身為相當普遍的一種設計,許多旗幟與之類似但與它毫無關係,最著名的是捷克的波希米亞旗;有兩種國旗——印度尼西亞國旗和摩納哥國旗都將紅條放在白條上面。在波蘭,很多旗幟是根據國旗設計的,用色也以國家代表色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