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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倫茲因子又稱相對論因子,是洛倫茲為了解釋邁克爾孫-莫雷實驗的光速不變結論,設想,觀察者相對於以太以一定速度運動時,長度在運動方向上發生收縮的觀點而推導出來的靜系長度與動系長度之比的洛倫茲因子,但是他認為這沒有物理意義,把它當作純數學處理。而愛因斯坦就不一樣了,他詳細說明了它的物理意義是動系對比靜系發生」尺縮「和」鐘慢「的係數。[1]
概念
洛倫茲為了解釋邁克爾孫-莫雷實驗的光速不變結論,設想,觀察者相對於以太以一定速度運動時,長度在運動方向上發生收縮的觀點而推導出來的靜系長度與動系長度之比的洛倫茲因子,但是他認為這沒有物理意義,把它當作純數學處理。而愛因斯坦在1905年發表的題為 《論動體的電動力學》的論文,提出狹義相對論的基本理論。 基於兩條基本假設:狹義相對性原理和光速不變原理,得出了慣性動系與靜系的時間和坐標變換方程組,即洛倫茲變換,通過洛倫茲變換得出如下狹義相對論基本觀點:
光速最大:任何運動物體的不可以超過光速
尺縮:運動物體在運動方向的尺寸相對靜止時縮短
鐘慢:運動物體所在時空相對靜止時空時間流逝更慢[2]
參考來源
- ↑ 深層解讀:速度超越光速就能回到過去?宇宙探索觀
- ↑ 洛倫茲因子的虛時間表式虛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