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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統計局是洛陽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洛陽市內所有人口[1]、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以及所有國家規定需統計的數據。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政策、規劃、基本制度和統計標準,制定地方制度和統計標準;貫徹指向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起草地方性統計法規、規章草案、規定部門規範性文件。
(二)貫徹執行國名經濟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等大型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能源、投資、科級、人口、勞動力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各縣(市、區)、市政府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2];組織實施重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和社情民意調查。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審批市級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市級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八)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
(九)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各縣(市、區)、市政府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縣(市、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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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洛陽人口普查最新消息 ,本地寶,2020-03-11
- ↑ 洛陽市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搜狐,201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