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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財政局是洛陽市人民政府綜合管理財政收支、主管財稅政策、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綜合職能部門[1]。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指導全市財政工作;擬定全市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等方面的法規草案和管理制度。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定全市年度預算草案,執行經市人大批准的財政預算,監督縣(市)、區財政預算的執行;編審年度財政預算,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
(三)參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外匯、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障等改革,運用財政、稅收、補貼等經濟槓桿以及市財政直接掌握的資金,對國民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調整。
(四)管理全市各項稅收和其他財政收入,監督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加強農業四稅的管。
(五)管理全市各項基本建設撥款,管理市財政預算內基建投資,管理市直接掌握的挖潛改造資金和新產品試製費等;管理全市公交、商貿、農業、文教等事業經費、行政經費和科技三項經費;制定全市統一開支標準和增加支出的政策及全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六)負責組織完成省分配給我市的國債發行任務,組織好各年度到期國債的還本付息工作,管理我市政府債務和以政府名義擔保的國內外貸款,管理有財政轉貸的國內外借款及還本付息、付費工作。
(七)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貫徹《會計法》[2],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管理和組織實施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制定全市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開展。
(八)監督各縣(市)、區財政收支和市直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稅收政策、法令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做好全市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
(九)協調管理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工作,制定財政調研計劃和財政教育規劃,負責全市財政系統幹部職工的培訓;負責全市文明財政所創建工作;負責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財政業務的對外宣傳。
(十一)加強預算外資金和城建資金的管理;制定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法規和制度,負責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參與物價、工資、國有土地使用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執行。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三)根據市政府規定,管理市國有資產管理局。
視頻
洛陽市財政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洛陽市財政局:以政府緊日子換人民好日子 ,搜狐,2019-09-29
- ↑ 2019年新《會計法》修訂草案公布 變化太大了 會計一定要看! ,中華會計網校,201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