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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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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醫學會(Zhejiang Medical Association)成立於1932年,是全省醫學科技工作者自願組成並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公益性、非營利[1]性法人社團,是浙江省歷史最悠久、影響最廣泛、作用最顯着的醫學科技團體之一;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發揮黨和政府聯繫醫學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作用,是發展我省醫學科學技術和醫學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學會在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下,在省科協的指導下,緊緊圍繞「抓學會活動,促學科建設,推動衛生事業發展」這一中心,着重抓住「以學術交流為基,以服務會員為本」兩個基本點,努力搭建好「為學術建設服務,為經濟社會服務,為會員和醫學科技工作者服務」三個服務平台,着力構建「開放協作型、學習創新型、權威指導型、人性化型」的四型學會組織,工作穩健有序,成效顯着。

學會經過九十多年的發展,擁有齊集的學科門類、豐富的專業資源和強大的專家陣容。現已有100個專科分會,註冊會員2萬餘名,團體會員108家,會員中有兩院院士6位。

學會多年來致力於學術交流精品化建設,平均每年開展百餘次學術交流活動;大力開展各項科技服務工作,積極開展各類醫學人才培養及行業調研,大力推進醫學科普宣傳和基層醫療扶持活動;創辦的品牌學術期刊《浙江醫學》、《心電與循環》深受全省醫務工作者的歡迎;主動承接各類政府轉移職能,如繼續醫學教育[2]、醫學鑑定等;主辦的科普報刊《生活與健康》在讀者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學會屢次被上級有關部門授予先進榮譽,獲得「全國先進社會組織」、「全國省級學會之星」、「全國先進民間組織」、「優秀地方醫學會」、「5A級社會組織」等榮譽稱號。

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浙江省醫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Zhejiang Medical Association,縮寫為ZJMA;在對外交往中可使用「中華醫學會浙江分會」的名稱,英文名稱為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 Zhejiang Branch,縮寫為CMAZB。

第二條 本會是全省醫學科技工作者自願組成並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公益性、非營利性法人社團。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發揮黨和政府聯繫醫學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作用,是浙江省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發展我省醫學科學技術和醫學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堅持黨的領導,團結組織廣大醫學科技工作者,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國家科學技術和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政策,崇尚醫學道德,弘揚社會正氣等等。堅持民主辦會原則,依法維護會員與醫學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揚學術民主,提高醫學科技工作者的專業技術水平,促進醫學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醫學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醫學科學技術隊伍的成長,促進醫學科技與經濟建設相結合,為會員和醫學科技工作者服務,為人民健康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會辦會方針: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堅持健康中國戰略,圍繞新時代國家科學技術研究重點和衛生健康工作有關任務開展工作。樹立依靠科技進步、面向經濟建設的思想。提倡辨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反對學術不端行為。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尊重患者和受試者,倡導「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的科學精神。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基礎理論與實踐應用相結合,加強中西醫團結合作。發揚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優良傳統。

第五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浙江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同時,接受浙江省科學技術協會的指導。

本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的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本會的黨建領導機關為中共杭州市下城區天水街道黨工委。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為:

(一)開展醫學學術交流,組織重點學術課題探討和科學考察等活動,密切學科間和學術團體間的橫向聯繫和協作。

(二)編輯出版醫學學術、技術、信息、科普等各類報刊、圖書資料及音像製品。

(三)開展繼續醫學教育,組織會員和醫學科技工作者學習業務,不斷更新科學技術知識,提高醫學科學技術業務水平。

(四)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醫學衛生科普宣傳、健康教育活動,提高人民群眾的醫學衛生知識水平,增強自我保健能力。

(五)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開展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醫療損害鑑定、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非法行醫醫學鑑定、藥品不良反應和器械不良反應鑑定工作,制定、更新和推廣臨床診療指南和臨床技術操作規範

(六)參與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及專科醫師培訓、考核等工作。

(七)開展醫學科技項目的評審工作,開展臨床應用新技術的論證工作,開展醫學科技決策論證,提出醫藥衛生科技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建議,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八)發展同國內外醫學學術團體和醫學科學技術工作者的聯繫和交往,開展學術交流與合作。

(九)開展醫藥衛生科技諮詢與服務工作,舉辦醫藥衛生科學技術展覽,促進醫學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應用,通過與臨床實踐相結合,促進新藥、診斷試劑、醫療器械等的合理使用與不斷創新

(十)按照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評選獎勵優秀醫學科技成果,包括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等,主辦浙江省醫藥衛生科技獎的評審和獎勵工作。

(十一)發現、推薦和培養優秀醫學科技人才。

(十二)宣傳、獎勵醫德高尚、業務精良的醫務人員。表彰、獎勵在醫學科技活動中成績優異的會員和在學會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學會工作人員。

(十三)向黨和政府反映醫學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依法維護會員和醫學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舉辦為會員服務的事業和活動。

(十四)開展學風和醫學倫理道德建設工作。

(十五)承辦政府及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任務。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