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陽縣醫療保障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擬訂醫療保障相關行政規範性文件、政策和規劃、標準。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配合制定並實施溫州市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三)組織制定並執行醫療保障基金[2]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擔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四)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支付標準和收費等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組織、監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的實施,維護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實施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深化醫療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建立健全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加強醫保與分級診療、價格、控費、簽約服務等政策銜接,發揮醫保槓桿作用,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價格形成機制,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進一步提高醫保基金使用績效,創新醫保基金監管體系,推進「智慧醫保」建設,確保實現醫保資金可負擔、能持續。
(十)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改革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加快推進醫保與醫療、醫藥數據互聯互通,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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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淮陽縣政府組織機構 ,中國淮陽
- ↑ 國務院發文,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迎巨變!,搜狐,202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