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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湯金釗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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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湯金釗傳出自《清史稿》,此書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1]

原文

湯金釗,字敦甫,浙江蕭山人。嘉慶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十三年,入直上書房。

金釗端謹自持,宣宗在潛邸,甚敬禮之。母憂服闕,擢侍講,督湖南學政。累遷內閣學士。典江南鄉試,留學政。詔勉以訓士不患無才,務培德,經學為本,才藻次之。金釗闡揚詔旨,通誡士子。

宣宗即位,調吏部。時用尚書英和議,命各省查州縣陋規,明定限制。金釗疏言:「陋規皆出於民,地方官未敢公然苛索者,畏上知之治其罪也。今若明定章程即為例所應得勢必明目張胆求多於例外雖有嚴旨不能禁矣。吏治貴在得人,得其人,雖取於民而民愛戴之,不害其為清;非其人,雖不取於民而民嫉仇之,何論其為清?惟在督撫舉措公明,而非立法所能限制。」金釗疏入,上手批答曰:「朝有諍臣,曉朕皂白,且無傷政體,不勝欣悅!」予議敘。

道光元年,兼署戶部侍郎。二年,典會試,父憂歸。六年,服闋,仍直上書房,授皇長子奕緯讀。七年,連擢左都御史、禮部尚書。上甚倚畀,迭命赴諸省鞫獄按事,四年之中,凡奉使五次。自禁煙議起,海疆久不靖。林則徐既罷,琦善主撫,復不得要領。金釗素不附和議,與穆彰阿等意齟。一日召對,上從容問廣東事可付諸何人,金釗以林則徐對,上不悅。未幾,坐事為人所訐,降四級調用。逾年,授光祿寺卿。以衰老乞罷,住京養疴,許以二品頂戴致仕。久之,上仍眷念,賜頭品頂戴。咸豐四年,重宴鹿鳴,加太子太保。六年,卒,諡文端。金釗自為翰林,布衣脫粟,後常不改,負一時清望,雖被排擠,卒以恩禮終。 (節選自《清史稿》)

譯文

湯金釗,字敦甫,浙江蕭山人。嘉慶四年進士,被選為庶吉士,被授予編修職務。嘉慶十三年進入上書房。

湯金釗為人正直謹慎、自我克制,道光帝還是皇子時對他非常尊敬。丁母憂期滿後,被提升為侍講學士,擔任湖南學政。幾次升遷後被授予內閣學士職務。主持江南鄉試後留任江南學政。嘉慶帝下詔書:培養人才不擔憂他們沒有才華,應該致力於培養其道德,要以講習經學為本,文學才華是第二位的。湯金釗詳細闡發宣揚皇帝旨意,通令全省學子嚴格遵循。

道光帝即位後,湯金釗被調任吏部。當時皇帝採用吏部尚書英和的建議,命令各省查核州縣的陋規(指官員的 各種灰色收入),明令對陋規進行限制。湯金釗上書說:「陋規都是民脂民膏,地方官不敢公開向百姓收取,這是因為怕皇帝知曉後治他們的罪。如今將其變成明確的章程,陋規就變成了官員可以按慣例收取的合理收入,官員們勢必 會明目張胆地收取,還會在慣例之外額外收取,即便皇帝嚴令禁止,也難以禁止了。官吏貴在選擇合適的人擔任合適的職務,如果選人合適,即便官員向百姓收取一些費用,百姓依然愛戴他,也不會妨害他的清廉;選人不當,即便他不向百姓收取費用,百姓依然痛恨他,(如此)又如何評價這個官員是否清廉呢?(限制陋規)關鍵在於總督和巡撫能採用公平開明的方法處理,而不是簡單制定一刀切的政策能夠限制的。」湯金釗的上書到達皇帝那裡,道光帝親手批閱:「朝廷有(湯金釗這樣)敢於直言進諫的大臣,讓我對這件事的利弊有了清晰的了解,並且不會傷害國家體制,我對(湯金釗的進言)非常滿意!」給予了獎勵。

道光元年,湯金釗兼任戶部侍郎。道光二年,主持會試,因為父親去世回鄉丁憂。道光六年守喪期滿,仍然在上書房任職,並且負責為皇長子奕緯授課。道光七年,皇帝連續提升他為左都御史、禮部尚書。皇帝對他非常倚重,多 次讓他到各省審核司法,四年中共五次奉命出使。討論禁絕鴉片之後,(英國入侵)沿海諸省始終不能安定。 林則徐被罷官後,琦善負責與英國議和,也不得要領。湯金釗一直不附和和議的政策,因此和權臣穆彰阿產生矛盾。 有一天 皇帝找他詢問對策,道光帝和顏悅色地問他廣東的事情可以託付給何人,湯金釗推薦林則徐,道光頓時很不高興。 沒過多長時間,湯金釗因事被人告發,降四級調到其他部門。第二年,又被提升為光祿寺卿。

湯金釗因為年老體衰請求辭官在京城養病,皇帝准許他以二品官級別退休。過了一段時間後,道光帝仍然顧念他的功勞,賜予他頭品頂戴。咸豐四年,他考中舉人六十年時,又給他加太子太保的頭銜。咸豐六年去世,朝廷賜諡號文端。湯金釗從當翰林時就堅持穿布衣、吃粗米,後來身為重臣也一直沒有改變。他在當時頗有美好的名聲,雖然被人排擠,但最終還是收穫了朝廷的恩遇、禮遇,得以善終。 [2]

作者簡介

趙爾巽(1844年-1927年),字公鑲,號次珊,又號無補,清末漢軍正藍旗人,祖籍奉天鐵嶺。清代同治年間(1862年-1874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任安徽、陝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肅、新疆、山西布政使,後又調任湖南巡撫、戶部尚書、盛京將軍、湖廣總督、四川總督等職,宣統三年(1911年)任東三省總督。武昌起義後在奉天(今遼寧)成立保安會,阻止革命。民國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辭職。1914年任清史館總裁,主編《清史館》,為「二十六史」之一。[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