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繆燧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清史稿·繆燧傳出自《清史稿》,此書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1]
原文
繆燧,字雯曜,江蘇江陰人。貢生,入貲為知縣。康熙十七年,授山東沂水縣。時山左飢,朝使發賑,將購米濟南。燧以路遠往返需日,且運費多,不便。請以銀給民自買,當事以違旨勿聽。燧力爭以因地制宜之義,上疏奏請,得允。既而帑金不足,傾囊以濟之。洊飢之後,民多流亡,出私錢為償逋欠,購牛種,招徠復業。
三十四年,授漸江定海縣,故舟山也。設治未久,百度草創。海水不宜谷築塘岸以御咸蓄淡修復塘窗儆嗨鍶趙霰偕沙強e┹菅Ч裘硪鄯倍蝗地瘠民貧,完賦不能以時,逾限者先為墊解,秋後輸還。舊有塗稅,出自漁戶網捕之地,後漁塗被占,苦賠累,為請罷之。地故產鹽,無灶戶,鹽運使屢檄設廠砌盤,官為收賣。燧持不可,請仿江南崇明縣計丁銷引,歲完鹽稅銀四十二兩有奇,著為倒。定海子弟十三四皆樵牧,不知誦讀為何事。出私修院延師,以厲子弟入學。學額多為外籍竄冒,援宣平縣例,半為土著,半令他縣人認墾入籍。又以土著不能副額,擴建義學,增廩額以鼓舞之,文教興焉。民間日用所需,多航海市諸郡城,關胥苛索,請永禁,立石海關。海嶼為盜藪,隨監司歷勘,凡羊巷、下八、盡山諸島皆查,所獲權度要害措置之,盜風頓戢。同歸域者,海上死事諸人瘞骨處,捐貲修葺,建成仁祠,以勸忠義。
五十六年,卒於定海。士民援唐王漁、宋趙師旦故事,留葬衣冠,奉祀於義學,名之曰蓉浦書院。蓉浦,燧自號也。遺愛久而不湮,光緒中復請祀名宦祠。燧任定海前後二十二年,後雖擢官,迄未離任。 (選目《清史·繆燧傳》,有刪改)
譯文
繆燧,字雯曜,江蘇江陰人。成為貢生,取得做知縣資格。康熙十七年,被授予山東沂水縣縣令。當時山東發生饑荒,朝廷使臣開倉救濟百姓,打算到濟南購買米糧。繆燧認為濟南路途遙遠,往返需要耗費時間,況且運費很多,不方便。(繆燧)請求把銀兩分給百姓讓他們自行購買,負責此事的人以違旨為藉口沒有採納。繆燧依據因地制宜的道理盡力爭辨,上奏請示,得到允許。不久庫存銀錢不足,繆燧傾盡所有來救濟百姓。連年饑荒後,百姓大多流亡,繆燧拿出個人錢財為他們償還拖欠的賦稅,並替他們購買耕牛和種子,吸引他們回鄉恢復耕種。
三十四年,被授予浙江定海縣縣令,就是以前的舟山。設縣不久,百廢待興。此地海水多,不宜種植糧食作物,他就修築塘岸來防禦海水,積蓄淡水,修復海塘水閘一百多所,開闢的農田日日增多。修繕城牆,深挖河道,修繕學宮,建造祠廟,勞役很多但做得井井有條。土地貧瘠,百姓貧困,不能按照期限繳納賦稅,繆燧規定超過期限的官府先為墊付,墊付部分秋後交還。此地舊有灘涂稅,由漁戶負擔,後來灘涂被占,百姓苦於(繼續納稅的)虧耗負擔,繆燧為百姓請求廢除此稅。此地原本產鹽,沒有製鹽的人家,鹽運使屢次下文書設場砌鹽盤製鹽,官家進行收賣。繆燧認為不可,請求仿效江南崇明縣按照丁口發放營銷憑證,每年繳納鹽稅銀四十二兩多點,記為定例。定海縣十三四歲的子弟都在砍柴放牧,不知道讀書是什麼事。
繆燧拿出自己錢財修建書院,延請名師,來鼓勵青年子弟入學讀書。當地學額多為外籍學員暗中頂替,繆燧援引宣平縣舊例,一半名額給當地居民,一半讓其它縣的人到此處認領土地耕種並加入當地民籍。又因為當地學生仍不滿額,繆燧擴建義學,增設官府發放口糧的名額來鼓舞他們,於是文教興盛。百姓的日用品,大多需要渡海到周邊郡縣購買,關卡吏役乘機勒索,橫征重稅。繆燧請求永遠禁止,並在海關樹立石碑以告後世。定海諸島是強盜聚集的地方,繆燧跟隨監司到處勘查,凡是羊巷、下八、盡山等島嶼都緝查,所抓獲的盜賊根據罪行輕重分別處治,盜風頓時收斂。同歸域是海上殉難者們埋骨的地方,繆燧捐資修繕,建成仁祠,來勸勉忠義。
五十六年,死於定海。士民援引唐王漁、宋趙師旦舊例,建造衣冠冢,在義學供奉祭祀他,並把這裡命名為蓉浦書院。蓉浦,是繆燧的自號。他流傳於世的德行長久不湮滅,光緒年間將其牌位入祀於名宦祠。繆燧任定海縣令前後二十二年,後雖升官始終沒有離任。[2]
作者簡介
趙爾巽(1844年-1927年),字公鑲,號次珊,又號無補,清末漢軍正藍旗人,祖籍奉天鐵嶺。清代同治年間(1862年-1874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任安徽、陝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肅、新疆、山西布政使,後又調任湖南巡撫、戶部尚書、盛京將軍、湖廣總督、四川總督等職,宣統三年(1911年)任東三省總督。武昌起義後在奉天(今遼寧)成立保安會,阻止革命。民國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辭職。1914年任清史館總裁,主編《清史館》,為「二十六史」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