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郭琇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清史稿·郭琇傳出自《清史稿》,此書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1]
原文
郭琇,字華野,山東即墨人。康熙九年進士。十八年,授江南吳江知縣。材力強幹,善斷疑獄。征賦行版串法,胥吏不能為奸。居官七年,治行為江南最。
二十五年,時河督靳輔請停濬下河,築高家堰重堤,清丈堤外田畝以為屯田,謂可增歲收百餘萬。巡撫于成龍議不合,上令尚書佛倫往勘,主輔議。二十七年,琇疏劾輔治河無功,偏聽幕客陳潢阻濬下河。上御乾清門,召諸大臣,下琇疏,令會同察議。尋輔入覲,復召諸大臣與議。琇申言屯田害民,輔坐罷,而擢琇僉都御史。大學士明珠柄政,與余國柱比,頗營賄賂,權傾一時,久之為上所覺。琇疏劾明珠與國柱結黨行私,詳列諸罪狀,並及佛倫、傅拉塔與輔等交通狀,於是明珠等降黜有差。琇直聲震天下。
二十八年御史張星法劾山東巡撫錢鈺貪黷鈺奏辨因及琇嘗致書囑薦即墨知縣高上達等卻之遂挾嫌使星法誣劾下法司訊。獄未具,琇疏言:「左都御史馬齊於會訊時多方鍛煉,必欲實以指使誣劾罪。」詔責琇疑揣。尋法司奏琇請託事實,當奪官。上以琇平日鯁直敢言,改降五級調用。
三十八年,上南巡,琇迎駕德州。既還京師,諭大學士阿蘭泰等曰:「原任左都御史郭琇,前為吳江令,居官甚善,百姓感頌至今。其人有膽量,可授湖廣總督,令馳驛赴任。」琇上官,疏言:「黃州、武昌二府兵米二萬七千有奇,運給荊州、鄖陽汛地①,懸隔千里,輓輸②費不貲,請改折色③。江夏等十三州縣有故明藩產,田瘠賦重,數倍民糧,請一律減徵。江夏、嘉魚、漢陽三縣瀕江地,水齧土陊④,有賦無田者三百餘頃,請豁免。」皆允行。
四十年,以病乞休,上曰:「琇病甚,思一人代之不可得,能如琇者有幾人耶?」未幾,琇以病劇再疏求罷,仍慰留。五十四年,卒。 (節選自《清史稿·郭琇傳》) 【注】①汛地:軍隊駐防之地。在清代兵制中,凡千總、把總、外委所統率的綠營兵均稱「汛」,其駐防巡邏的地區稱「汛地」。②輓輸:運輸。輓:同「挽」。③折色:舊時指除米麥實物賦稅之外的其他實物或貨幣,也稱所征田糧等價的銀鈔布帛或其他物產,亦用以稱俸祿折發錢鈔。④水齧土陊:齧,同「齧」,侵蝕。陊,同「墮」,山崩。
譯文
郭琇,字華野,山東即墨人。康熙九年中進士。十八年,授官江南吳江知縣。機智能幹精明幹練(材力:才智與能力。強幹:精明幹練),善長判定訴訟案件(斷:判定,判決。獄:案件)。徵收賦稅推行版串法(版串法:明清時的一種賦稅制度),官吏不能夠狼狽為奸。做官七年,他的政績是江南一帶最好的(治行:為政的成績)。
二十五年,當時河督靳輔請求停止疏通下河(濬,同「浚」,開浚,疏通),修築高家堰大堤,詳細地測量堤外的田地作為屯田(清丈:詳細地測量土地。屯田:將治理後的下河田地分給百姓耕種),說可以增加年收入幾百萬。巡撫于成龍意見不合(議:意見),皇上讓尚書佛倫前往調查(勘:調查,查探),佛倫贊同靳輔的提議(主:主張、贊同)。二十七年,郭琇上疏彈劾靳輔治河無功,聽信幕客陳潢的一面之詞阻止疏通下河(偏聽:聽信一面之詞)。皇上駕臨乾清門,召集諸大臣,頒布郭琇的奏疏(下:頒布),令諸大臣一起審察商議。不久靳輔入宮覲見,(皇上)又召諸大臣一起議事。郭琇再次言明屯田害民(申:再次),最終靳輔被判免官(坐:判處。罷:免職),郭琇被提升擔任僉都御史。大學士明珠控政(柄政:掌控政權),與余國柱來往親密(比:和、親),大肆謀求賄賂(頗:很,相當地。營:謀求),權傾一時,時間久了被皇上察覺。郭琇上疏彈劾明珠與國柱結黨營私,詳細地列出了各條罪狀,並且還有佛倫、傅拉塔與靳輔等勾結串通的罪狀(及:與「並」一個意思,和,並且。交通:勾結,串通),於是明珠等人相應地或被貶退或被廢黜(降黜:貶退廢黜。有差:有區別)。郭琇的耿直敢言名震天下。
二十八年,御史張星法彈劾山東巡撫錢珏貪污(黷:貪污),錢珏上奏辯解,因為涉及郭琇曾給錢鈺來信囑託舉薦即墨知縣高上達等人,(及:涉及、關聯)錢鈺拒絕了(卻:退還、不受),於是郭琇心懷怨恨讓張星法捏造罪名彈劾(挾嫌:心懷怨恨。誣劾:捏造罪名加以彈劾),(皇上)下令法司審訊(訊:審訊)。判決還沒有下來,郭琇上疏說:「左都御史馬齊在朝臣會審時多方羅織罪名陷人於罪(鍛煉:羅織罪名,陷人於罪),必定想要把我指使誣陷彈劾朝臣的罪名坐實(實:坐實)。」詔書責怪郭琇懷疑揣測(疑揣:懷疑揣測)。不久法司上奏郭琇請求幫助舉薦的事實(請託:即「請託」,幫助),判處他免官的刑罰(當:判罪,處以……刑罰)。皇上因為郭琇平日耿直敢言(鯁:同「耿」),改為將他降官五級調用。
三十八年,皇上南巡,郭琇在德州迎駕。回到京城以後,(皇上)下令大學士阿蘭泰等說:「原任左都御史郭琇,之前是吳江縣令,官做得很好,百姓感念歌頌至今。這個人有膽量,可以授予湖廣總督的職位,令他駕乘驛馬疾行赴任(馳驛:駕乘驛馬疾行)。」郭琇受命上任(上官:受命上任),上疏說:「黃州、武昌兩府軍糧二萬七千有餘(有奇:有餘,有零頭),運給荊州、鄖陽汛地(汛地:中國清代兵制,凡千總、把總、外委所統率的綠營兵均稱「汛」,其駐防巡邏的地區稱「汛地」),相隔千里(懸隔:相隔很遠),運輸費用不可計量(輓輸:運輸。輓:同「挽」。貲zī:計量),請求改用錢鈔(折色:舊時謂所征田糧折價征銀鈔布帛或其他物產。)。江夏等十三州縣有已亡明朝的藩王的產業(籓:同「藩」。),這些地方土地貧瘠賦稅繁重,是百姓產糧的數倍,請求全部減少徵收。江夏、嘉魚、漢陽三縣瀕臨長江的地方,洪水侵蝕,土地崩塌(齧:同「齧」,侵蝕。陊:同「墮」,山崩),有賦稅卻無法耕種的土地有三百多頃(田:名詞作動詞),請求免除這些田地的賦稅(豁免:免除)。」(皇上)都答應推行(郭琇的奏請)。
四十年,因為生病(郭琇)請求辭官,皇上說:「郭琇病得很嚴重,想要找一個能代替的他的人都不可得到,能和郭琇一樣的人有幾個呢?」不久,郭琇因為病重再次上疏請求辭官,(皇上)仍然勸慰挽留他(慰留:勸慰挽留)。五十四年,郭琇去世。[2]
作者簡介
趙爾巽(1844年-1927年),字公鑲,號次珊,又號無補,清末漢軍正藍旗人,祖籍奉天鐵嶺。清代同治年間(1862年-1874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任安徽、陝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肅、新疆、山西布政使,後又調任湖南巡撫、戶部尚書、盛京將軍、湖廣總督、四川總督等職,宣統三年(1911年)任東三省總督。武昌起義後在奉天(今遼寧)成立保安會,阻止革命。民國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辭職。1914年任清史館總裁,主編《清史館》,為「二十六史」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