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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日次弋陽》 |
作品名稱: 清明日次弋陽 作者: 權德輿 體裁: 七言律詩 年代: 唐代 |
《清明日次弋陽》是唐代詩人權德輿所作的一首詩詞。
詩詞原文
自嘆清明在遠鄉,桐花覆水葛溪長。
家人定是持新火,點作孤燈照洞房。
作者簡介
權德輿(759年-818年), 字載之。天水略陽(今甘肅秦安東北)人,後徙居潤州丹徒(今江蘇鎮江)。唐朝文學家、宰相,起居舍人權皋之子。權德輿掌誥九年,三知貢舉,位歷卿相,在貞元、元和年間名重一時。[1]
人物生平
權德輿(759-818年9月30日),字載之,天水略陽縣第七溝(今秦安縣王尹鄉包全村)人。其家世源遠,自十二世祖前秦僕射安邱公權翼以來,數代為宦。父親權皋,曾為安?山的幕僚,「安史之亂」爆發前,他當機立斷,以逃離叛逆的義勇行為而受到時人的稱讚。權德輿就出生在這樣祖德清明家風雅正的仕宦家庭。
權德輿自幼聰明好學,「三歲知變四聲,四歲能為詩」。15歲有文章數百篇,開始有了名氣。之後,任江西觀察使兼判官,遷監察御史。唐德宗貞元八年(792),征為太常博士,「朝士以得人相愛」,轉左補闕。當時關東、淮南、浙西20餘州縣發生大水,毀壞了良田和房屋,沖走了人家,他立即建議德宗皇帝派遣能幹的使臣趕赴災區,救濟災民,並提出「賦取於人,不若藏於人亡為固」的主張,以減輕災區人民的賦稅。同年七月,司農少卿裴延齡因巧幸恃寵,判度支,兼管國家財政收支。針對此情況,權德輿不顧個人的安危,先後兩次上疏唐德宗,義正詞嚴,直言不諱地反對裴延齡任職,陳述度支要職,個人必須慎重。貞元十年(794),權德輿轉起居舍人,知制誥。貞元十八年(802)以中書舍人典貢士,後拜禮部侍郎,轉兵、戶、吏三曹侍郞、太子賓客,遷太常卿。此期間,他大力選拔人才,主張「育才造士為國之本」,他「舉賢類能」,不管門第等級,只要有德,一律任用,並反對徇私舞弊。他曾三次典士舉,凡「舉士於公者,其言可信,不以其布衣不用;既不可信,雖大官勢人交言,一不以綴意」。在他的主持下,發現和造就了不少有用之才,「前後考第進士及庭所策士,唾相躡為宰相、達官與公相先後,其餘布處台閣外府,凡百餘人」。
權德輿在治理國家方面,主張德治和法治並用,對不法行為的貪官污吏堅決嚴懲。他始終認為「民為邦本」,「天下理在百姓安,百姓安在賦稅減,賦稅減在經費省」,對人民的疾苦,備加關注。貞元十九年(803),自春至夏及秋,關中大旱,田園荒蕪,民不聊生。而德宗反祈於宗廟,禱於天地,忙於求雨而滴雨末降。權德輿見此情景,十分焦灼,大聲疾呼,再次向德宗建議, 下詔各縣裁留經費,把節約下來的錢物救濟災民,免除當年租賦及往年負欠,以便百姓重建家園,並遺責了當時「四方守宦,銳於上獻」,剝削百姓的卑劣行為。
元和五年(810),權德輿以「陳說謀略多中」,拜禮部尚書,同中書讓門平章事,參與朝政。憲宗元和八年(813),權德輿免去宰相職務,以逼吏部尚書留守東都,復拜太常轉刑部尚書,出鎮山南西道節度使,後因病求還,818年八月二十七日(9月30日)卒於途中。贈左僕射,諡日文,著有《權載之文集》50卷。[2]。
參考資料
- ↑ 權德輿詩集 ,字博緣文學網 ,2021-01-20
- ↑ 權德輿:清廉為民 持正秉公,甘肅廉政網 ,20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