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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福陵,又稱瀋陽東陵,位於瀋陽東郊的東陵公園內,是清太祖努爾哈赤的陵墓,因地處瀋陽東郊,故又稱東陵,為盛京三陵之一。天聰三年(1629年)選定在盛京的東北郊外營建陵墓,總面積約19.48萬平方米。福陵初建時,只稱作「先汗陵」或「太祖陵」,另有努爾哈赤的后妃葉赫那拉氏、烏拉那拉氏等人葬於此處。天聰三年(1629年)將皇太極生母葉赫那拉氏從東京尼亞滿山遷至福陵。崇德元年(1636年)定名為「福陵」。陵墓到順治八年(1651年)基本建成,後來在康熙(1662-1722年)和乾隆(1736-1795年)年間又續有增建。清福陵形制為外城內郭,由前院、方城和寶城三部分構成,自南而北漸次升高。這既不同於明朝的陵墓,也不同於清朝入關後建造的陵寢。福陵自民國十八年(1929年)起被代遼寧省政府闢作公園,因其位於市區的東部而得名「東陵」。除方城明樓曾毀於雷火後又修復外,其餘皆保存完好。1988年,清福陵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之一。2004年,包括清福陵在內的盛京三陵作為明清皇家陵寢的拓展項目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
中文名稱 清福陵
所屬年代 清
地理位置 遼寧省瀋陽市渾南區東陵路210號
保護級別 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批准單位 國務院
批 號 VI-28
景點級別 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
占地面積 19.48萬平方米
開放時間 8:00-17:00
門票價格 42元(東陵公園2元,福陵40元)
始建時間 天聰三年(1629年)
建築特點
[1] 清福陵地處於瀋陽市東郊二十里的天柱山上,整個占地面積為19.48萬平方米。整座陵墓背倚天柱山,前臨渾河,自南而北地勢漸高。陵寢葬三人:清太祖愛新覺羅·努爾哈赤、孝慈高皇后葉赫那拉·孟古哲哲、孝烈武皇后(大妃)烏喇那拉·阿巴亥。清福陵建築格局因山勢形成前低後高之勢。南北狹長,從南向北可劃分為三部分:正紅門外區、神道區、方城、寶城區。陵寢建築群由下馬碑、石牌坊、正紅門、神道、石像生、一百零八磴台階、神功聖德碑樓、滌器房、果房、茶膳房、朝房、隆恩門、隆恩殿、東配殿、西配殿、焚帛爐、二柱門、石五供、大明樓、寶城等組成。
價值意義
清朝的二百多年間,清福陵一直是皇室從事禮制活動的主要場所。因此,無論是建築遺存,還是其所包涵的歷史史實,都是研究清朝陵寢制度、喪葬禮儀乃至清初的殉葬制度、祭祀制度、職官體制、以及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實物資料,記錄着明末、清朝及民國年間的歷史。 [2] 清福陵不僅是中國帝陵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歷史文化的最好見證。
歷史沿革
清福陵始建於天聰三年(1629年),到順治八年(1651年)基本建成。最早關於太祖陵的記載出自《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天聰三年(1629年)二月己亥條, 記錄了遷暫安於瀋陽城西北隅的努爾哈赤「梓宮」,與遼陽東京陵的孝慈高皇后 「梓宮」,奉安瀋陽太祖陵。天聰八年(1634年)之前,福陵沒有「寢殿」,太祖寶宮奉安五年後,便有意擴建福陵:「天聰八年(1634年)十月己丑,禮部和碩貝勒薩哈廉傳諭工部曰:太祖山陵,應建寢殿,植松木,立石獅、石象、石虎、石馬、石駝等,俱放古制行之。」 隆恩殿建於天聰三年(1629年)至崇德四年(1639年)之間,方城、隆恩門至遲建於崇德四年(1639年)。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稱帝,定陵號為「福陵」,制定了福陵祭禮。順治七年(1650年)四月,清廷立福陵石象生、望柱、擎天柱。至順治八年(1651年), 擴建福陵享殿等工程結束。同年六月,禮部奏請應按照帝王陵寢,重新修繕祖陵。直至順治十六年(1659年)二月,角樓、衙門、正紅門兩側掖門新建完成,並更換石象生下須彌座、修葺方城,順治朝的營建全部結束。由東西紅門石作判 斷,東西紅門應建於順治朝。天聰八年(1634年)提議修建的「寢殿」,於康熙二年(1663年)開始動工。次年,立諡號碑,建明樓。康熙二十七年二月「恭建福陵神功聖德碑」 成。民國十八年(1929年),遼寧省政府將福陵開闢成公園,因位於市區東部,故得此名。改革開放以來,瀋陽市在採取各種措施進行保護管理的同時,利用福陵四周的地理條件和自然環境,開發旅遊資源,在陵區附近修建多處景區、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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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揭開清朝努爾哈赤福陵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