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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康
圖片來自名人簡歷網

滕康,(1085-1132),北宋官吏。字子濟,應天府宋城(今河南商丘)人。崇寧末,舉進士,繼中詞學兼茂科,除秘書省正字。建炎三年(1129),力諫宰相呂頤浩遷都武昌之議。後殿中侍御史張延壽論其衛護太后涉險,為敵追迫,貶為秘書少監。以提舉明道宮死,後追復龍圖閣學士,有文集二十卷。

基本信息

中文名:滕康

民 族:漢族

性 別:男

國 籍:中國

人物簡介

《宋史·滕康傳》

滕康,字子濟,應天府宋城人。登崇寧五年進士第,又中詞學兼茂科,除秘書省正字,遷著作佐郎、尚書工部禮部員外郎、國子司業。

靖康二年,元帥府聞康習憲章,召至濟州。康率群臣勸進,除太常少卿,使定登極禮儀。凡告天及肆赦之文,皆康為之,辭意激切,聞者感動。除起居舍人、權給事中,進起居郎兼討論祖宗法度檢討官,試中書舍人。

會顯謨閣學士孟忠厚乞用父任減年遷官,康言:「忠厚,隆祐太后之侄也,太宗以來,凡母后兄弟之子無為侍從者。」武義大夫康義用登極恩,遷遙郡刺史,康又封還詞頭,言:「恩例遷官一等,謂於階官上進一階。今康義得特旨轉一官,自武義大夫躐上遙郡刺史,名為遷一官,實升五等,紊法之甚也。自古召亂之源,非外戚撓法,則內侍干政,漢、唐可鑑。」凡再降旨,竟不肯行。

後軍統制韓世忠以不能戢所部,坐贖金。康言:「世忠無赫赫功,祗緣捕盜微勞,遂亞節鉞。今其所部卒伍至奪御器,逼諫臣於死地,乃止罰金,何以懲後?」詔降世忠一官。

知江州陳彥文用劉光世奏,錄其守城功,遷龍圖閣待制。康以光世所上彥文功狀前後牴牾,閣而未下。宰相力主彥文趣康行詞,康論不已,宰相銜之。會布衣省試卷子不合式,康以其文取之,諫官李處遁論奏,遂以集英殿修撰提舉杭州洞霄宮。

未幾,移蹕錢塘,再除中書舍人,奏曰:「去歲郊禮前日食,而日官不以聞,廷臣不以告,使陛下所以應天者未至,故逆臣敢萌不軌者,無先事之戒也。陛下即位,行再歲矣,側怛愛民之政徒為空言,而百姓不被其恩;哀痛責躬之詔不著事實,四方不以為信。忠佞並馳,而多士解體;刑賞失當,而三軍沮氣。臣願陛下取建炎初元以來所下詔書,所舉政事,熟思審度,得無一二不類臣言者乎?望參稽得失而罷行之。」上再三褒諭,稱其有諫臣風。除左諫議大夫。旬日間,封章屢上,遂擢翰林學士。翌日,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建炎三年,宰相呂頤浩議幸武昌為趨陝之計,既移蹕建康,又議欲盡棄中原,徙居民於東南。康力持不可,上悟而止。未幾,上請太后奉神主如江西,以參知政事李邴權知三省樞密院事,康為資政殿學士,同從衛以行。邴辭疾,又命康權知,以劉珏為貳。賜康褒詔,許綴宰執班奏事。

康從衛至洪州,劉光世護江不密,金人絕而渡,康等倉卒奉太后趨虔州。殿中侍御史張延壽論康與珏無憂國之心,至使太后涉險,為敵人追迫,責授康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永州居住。未幾,許自便,復左朝請大夫,提舉明道宮。紹興二年九月卒,年四十八。八年,追復龍圖閣學士。有文集二十卷。[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