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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滋(1703~58),外文名:Edwards, Jonathan ,美國神學家及哲學家。
哲學家(philosopher),是指以哲學為研究對象、對哲學有極高造詣,並擁有自己的哲學範式[1]、原創的哲學基礎理論與哲學體系[2]的哲學學者。
人物簡介
愛德華滋自小在基督教家庭長大,於耶魯大學受教育。他第一次在教會的工作,是一間公理宗教會(Northampton, MA, 1727~33),不過我們知之不詳;之後,他便聲名大噪(1734~47),卻是被逐以終(1750),去到一個不為人知的印第安人小村落,在那裡隱姓埋名地過了七年(Stockbridge, 1751~7)。在這七年時間,他完成了最偉大的工作,寫成影響深遠的幾部名著︰ 《論自由意志》(Freedom of the Will)、《原罪》(Original Sin)、《論神創世之目的》(End of Creation)、《論真美德的性質》(True Virtue)。在他離世前不久,被委任為成立不久的普林斯頓學院的院長。
按愛德華滋的思想,「沒有比這件事更確定的了,就是必須有一位非受造和無限的個體」(The Insufficiency of Reason as a Substitute for Revelation)。他在《論存有》(On Being)一書中說,人能想得到的,只是一個永恆的本體。他在《論自由意志》一書上說︰「我們首先證明一個後驗的理由……,宇宙間必須先有一個永恆的動因……然後從先驗的角度,說明祂許多的完全」。但在此之外,人若離開啟示,「他對宗教的事是完全眼瞎心盲的」(詩九十四8~9的講章)。因為形上的問題異常複雜,次因是罪惡已然扭曲人的本性。聖經已把這些事說明出來,是怎樣說明的呢?是透過它「發亮晶瑩的簡潔性」(Observations on Scripture),和神加給聖經作者特殊能力的外證(The Miracles of Jesus Not Counterfeited)。
神透過人的自然理性和聖經,把祂的旨意都在創造世界一事上顯明了,這全是為了祂的榮耀,也是祂子民蒙福的地方(End of Creation),這種恩福也為萬民預備(Religious Affections; True Virtue)。亞當受造之初,原是個真正的人,後來就被試探所勝(因為他沒有呼求有效的恩典),使整個人類陷於敗壞(Original Sin)。透過神─人的立約恩典(On Satisfaction),神把蒙揀選的人贖回來(Efficacious Grace),卻把無可恕的罪人交付審判(The Justice of God in the Damnation of Sinners)。
蒙揀選的人怎樣知道基督的工作呢?透過講道,聖靈會喚醒「痴呆」的人(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去「尋找」祂(Pressing Into the Kingdom; Ruth's Resolution)。蒙召的人很多,但被選上的人很少,只有那些在信仰和生活上一致的人,才能作教會(Church284,Church)的信徒,並且可以領受聖餐(Eucharist423,Eucharist)(Qualifications for Communion),其它的人應該拒絕,或逐出教會(The Nature and End of Excommunication)。
在愛德華滋的時代,美國教會有一個普遍的復興運動,使他認為「末世」的千禧年(Millennium792,Millennium)已經來臨(Thoughts on Revival),跟着而來便是審判、大火、永遠的地獄和天堂(The Portion of the Wicked; The Portion of the Righteous)。在愛德華滋領導的復興下,除了信徒靈性奮進,教會重新得力外,有些學者甚至認為,它與美國革命也有直接的關係。華菲德(Warfield1225,Warfield, Benjamin Breckinridge)則認為,愛德華滋為加爾文主義的辯護,使亞米紐派(Arminianism158,Arminianism)的人延遲征服新英格蘭幾達一世紀之久。
直到今日,人仍然認為愛德華滋是美國最出色的神學家和哲學家。耶魯大學正在整理和出版他的《全集》(P. Miller, ed., New Haven, CT, 1957~)。
參考文獻
- ↑ 哲學範式轉換與當代哲學價值論取向,道客巴巴,2013-10-12
- ↑ 哲學體系基本概念一覽,豆丁網,201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