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法制辦,總局法規司 著,國務院法制辦,總局法規司 編,出版社: 中國標準出版社。
書,是歷史的見證、文化的賦形、知識的寶庫、智慧[1]的結晶,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顯示其文明的標誌。讀書,是時代的呼喚、歷史的昭示、職責的要求,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走向偉大復興的證明[2]。
內容簡介
本書為*新版本的《特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本條例2003年發布,根據2009年1月2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特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決定》修訂。 為了加強特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特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本條例共分八章,主要有:則、特設備的生產、特設備的使用、檢驗檢測、監督檢查、事故預防和調查處理、法律責任、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