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旅遊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玉溪市旅遊局,根據《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關於玉溪市市縣鄉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玉發 [2001] 44號)文件精神,保留玉溪市旅遊局。玉溪市旅遊局是主管全市旅遊事業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1]。
主要職責與規劃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旅遊局的主要職責是:
1、研究制定旅遊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方針政策,編制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對旅遊行業實施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指導各縣(區)和撫仙湖旅遊度假示範區的旅遊工作,擬定地方性旅遊行業管理的行政辦法、措施、規章並監督實施,貫徹實施國家、省制定的旅遊行業管理的行政法規[2]。
2、擬定國內外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和協調全市旅遊宣傳促銷活動;負責旅遊涉外事務和對外聯絡、交流與合作。
3、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調查、開發與保護;指導全市旅遊區域、旅遊景區(點)、旅遊度假區的規劃開發建設;負責全市旅遊開發建設項目的宏觀調控和管理;協調、安排和管理政府旅遊發展專項資金及其它開發建設資金;指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
4、負責旅遊經營、接待單位、旅遊從業人員的管理,負責出入境旅遊、旅遊安全生產及特種旅遊事務的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優秀旅遊城市(城鎮)、文明景區(點)等的創建活動,組織開展行業創先爭優。
5、制定和監督檢查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遊購物和購物商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指導、監督旅遊定點工作。
6、監督和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和行政複議;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7、組織、指導旅遊統計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8、組織旅遊飯店的星級評定工作,在旅遊飯店、酒店、賓館、度假村推行星級標準管理。
9、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
10、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黨群工作;指導直屬單位、旅遊學會、行業協會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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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玉溪市簡介 ,玉溪政府網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2018年修正) ,法律快車,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