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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之論官冗》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四筆》卷十四。

容齋四筆·序

始予作《容齋隨筆》,首尾十八年,《二筆》十三年,《三筆》五年,而《四筆》之成,不費一歲。身益老而著書益速,蓋有其說。嚷自越府歸,謝絕外事,獨弄筆紀述之習,不可掃除。故搜采異聞,但緒《夷堅志》,於議論雌黃,不復關抱。而稚子櫰,每見《夷堅》滿紙,輒曰:「《隨筆》、《夷堅》,皆大人素所遊戲。今《隨筆》不加益,不應厚於彼而薄於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則乃退。重逆其意,則衷所憶而書之。櫰嗜讀書,雖就寢猶置一編枕畔,旦則與之俱興。而天嗇其付,年且弱冠,聰明殊未開,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愛憐少子,此乎見之。於是占抒為序,並獎其志雲。

原文

省官之說,昔人論之多矣,唯王元之兩疏,最為切當。其一云:「臣舊知蘇州長洲縣,自錢氏納土以來,朝廷命官,七年無縣尉,使主簿兼領之①,未嘗闕事。三年增置尉,未嘗立一功。以臣詳之,天下大率如是。誠能省官三千員,減俸數千萬,以供邊備,寬民賦,亦大利也。」其二云:「開寶中,設官至少,臣占籍濟上,未及第時,止有刺史一人,李謙溥是也,司戶一人,孫齎是也。近及一年,朝廷別不除吏。自後有團練推官一人,畢士安是也。太平興國中,臣及第歸鄉,有刺史、通判、副使、判官、推官、監軍,監酒榷稅算又增四員,曹官之外更益司理。問其租稅,減於曩日也,問其人民,逃於昔時也,一州既爾,天下可知。冗兵耗於上,冗吏耗於下,此所以盡取山澤之利而不能足也。」 觀此二說,以今言之,何止於可為長太息哉!

注釋

①主簿:官名。掌置。各級主官屬下掌管文書的佐吏。

譯文

減少官員的議論,前人談論已經不少了,只有王元之上的兩個奏章,講得精彩確切。其中一個奏章說:「臣過去曾當過蘇州長洲縣知縣,那裡自從錢叔歸附宋朝以來,朝廷派去的官員,七年之間沒有縣尉,僅僅讓主簿兼領他的職務,但一件事也沒有延誤過,設置了三年縣尉,沒有立過一次功。臣仔細考慮過,天下的情況和長洲縣大致相同。如果能減少三千名官員,減少俸祿支出數千萬兩,用這些錢供給邊防,減輕百姓負擔,對國家是有很大益處的。」第二個奏章說:「宋太祖開寶年間,設置的官員很少,臣的籍貫是濟州,我沒有考中進士時,濟州只有一個刺史,就是李謙溥司戶一人,也就是孫齎。有將近一年,朝廷沒有在濟州再安排官吏。以後又增加團練推官一人,就是畢士安。太宗太平興國年間,我考中進士回到家鄉,濟州的官員有刺史、通判、副使、判官、推官、監軍,監理酒榷稅算,又增加了四名官員,曹官之外,又增加了司理一職。詢問濟州的租稅收入,比過去少了不少;詢問那裡的百姓,逃亡的比過去增多了。一個州是這樣,天下的情況就知道了個大概。多餘的士兵在朝廷上消耗錢糧,多餘的官吏在地方上消耗錢糧,因此刮取盡田地河泊中的所有出產也不敷應用。」

讀完王元之的兩個奏摺,對照現在的情況,僅為此而嘆息是不夠的啊!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1]。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2]、王應麟的《困學紀聞》[3],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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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舉之則使上天,按之當使入地。——《容齋隨筆·魏收作史》

參考文獻